大学课题经费需要科学管理
(2013-05-10 08: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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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课题研究经费改革补贴文化 |
分类: 文艺扎针 |
2013年05月10日 长江商报
陶舜
我国科研课题经费的管理问题最近在审计中被暴露出来。原山东财政学院有两个课题组,以差旅费名义报销各地到佳木斯的单程火车票1505张,金额达28.36万元,占项目经费的49.75%。
当然,高校腐败也是腐败一种,理应引起重视,最直接的解决办法是对科研经费建立规范的管理方法与公正的监督制度,除此之外,也应思考一下造成高校腐败的真正原因何在。
经费是研究活动的物质保证和激励。因此,经费管理是科研管理的核心。目前,学术经费课题制被各国广泛采用,我国目前也沿用课题制,但光有制度设计,操作上却仍按计划经济思路走,这是研究人员不得不大量报销火车票的直接原因。
机制是人建立的,更是为人服务的。经费管理的关键在于预算和执行。计划经济时代,科研经费管理主要基于当时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一般以法人研究机构而不是课题组为财务核算单位,研究者对资金的使用缺乏充分自主性。
这一行政习惯沿袭日久,且早前研究人员课题申报成功拿提成的做法又被明令禁止,造成了今日研究者(尤其是刚性支出不太多的社科领域)只能以差旅费名义报销经费的尴尬。
而大学又习惯采用事后报销制,差旅费既必不可少又有弹性,于是成了重要组成部分,而社科类项目则基本靠报销差旅费领取经费。这样的制度漏洞,客观上形成了诱人或逼人造假的局面,而研究人员基本上也将之视为对研究者的补贴(而非实事求是的研究经费)。所以,北大教授陈平原说,真要追查,内地大学九成教授的研究经费都有问题。
科研经费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使项目资助方、项目承担人及其所在单位三方都能实现利益最大化。科研经费既然申报下来,只要是合理的研究需要,就应该大胆使用而无风险。大学及其学术委员会,有必要做好对研究活动中人员费用与间接费用的各项量度,探索、升级制订符合三个利益相关方的经费管理机制,以科学手段规范经费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