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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大火反思消防杂谈 |
分类: 时事评论 |

2013年4月16日08:05 北京青年报
4月14日清晨,对湖北襄阳火灾的幸存者来说,注定是此生难以忘怀的噩梦。6时左右,襄阳市樊城区前进东路一景城市花园酒店发生火灾,事故已造成14人遇难47人受伤,数十个家庭为事故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此,我们向遇难者表示沉痛的哀悼,并为他们的家属以及幸存者们祈福。(相关报道见A14版)
目前善后工作已经展开,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据说,该酒店租用的是襄铁工程公司的楼房,约于2008年开始经营,“3到5层是客房,2层可能是酒店转租给网吧的”。大火是从二楼网吧烧起的,一直蔓延到整个酒店。人命大于天,为了最大程度地杜绝这类事故,希望当地刚刚成立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能够实事求是,严谨调查,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唯此,才能稍稍安遇难者于地下,警世人于未来。
无疑,酒店及网吧会成为火灾原因的重要调查对象。昨天上午,襄阳市樊城区警方也已对此次火灾以失火罪立案,4名相关责任人3名已被控制,警方正在赶往外地抓捕最后一人。抓捕相关嫌疑人,当然是迫在眉睫的事情,然而,这仅仅只是查纠、反思这一事故的起点而远非句点。尽管酒店和网吧也是火灾的受害者,但无论酒店和网吧之间存在怎样的相互推诿,眼前,它们无法撇清此间干系。
应该说,消防部门的救援行动还是发挥了作用。据本报记者估算,包括群众自发架梯救援以及人力接住的跳楼者、消防官兵通过云梯和双手接住的人总数已超过30人。如果没有这些救援力量,灾情可能更加不堪设想。但是,救援是一回事,有没有充分发动救援力量、救援行动是否专业,又是另一回事。救援既已由专业职能部门司职,理应做到及时出警、科学作业,并设法将损失降到最低。媒体称,消防车赶到却未带云梯,事发后拨打110、119一直打不通,打通后10多分钟消防车未到,且救援现场竟无一个气垫,以至于一人摔下致死。
襄阳市消防部门昨天对此回应称,接警时间是6时38分04秒,6时47分消防人员到达现场。有队员表示人手有限,分不出人来安放气垫,而消防部门则对此避而不谈;且消防队带来的钩梯无法满足需要,不得不搭配了附近居民找来的各种梯子参与救援。这不禁让人对救援作业的积极性与专业性产生了怀疑。
如果说上述情况均属于“技术问题”,容易成为有关部门以客观原因敷衍卸责的理由的话,那么对涉事酒店及网吧的经营督查与消防检查,恐怕很难说职能部门没有管理责任。据本报记者调查了解,在襄阳市《2013年第一季度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明细》中,与事发的酒店连锁的一景假日酒店、一景快捷酒店都在这份明细里,唯独一景城市花园酒店未参与此次抽查。消防安全,这么生死攸关的事情,为何只进行抽查而不是普查?该酒店为何能够成功避开检查?至于网吧,既有“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之规定,为何通宵营业又成为普遍现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不少地方已形同虚设。此种政策与现实的矛盾如此明显,需要尽快从政策制定和现实操作层面予以调整。
为什么要等到安全事故发生之后,才能发现事故之前已经存在的诸多问题和隐患?为什么在事故发生前,这些问题和隐患不能得到及时排除?对襄阳火灾事故的调查与反思,现在才刚刚开始,包括涉事酒店、网吧、小区管理方和消防部门,都有需要省思的地方。各方的互相推诿与自我撇清,很容易成为下一次事故的星星之火。一个健康社会仅有表面的、被动的制度追责是不够的,只有在足够广泛的忏悔与自新中,才能生长出互爱与真正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