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马先生与“人吃人”
(2017-12-28 15: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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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献杂谈 |
20世纪初,在北京周口店发现,大约生活在距今70万年到20万年前,原始人类的遗骨和生产工具等文化遗物。这个发现对人类进化史研究具有重大意义,有关的著述甚多。不过我关注到这样的资讯:这些遗物是在厚40多米的洞穴堆积层中出土的。这“堆积层”明显不是自然的,而是人为的。说白了,这个“洞穴”,就是一个“拉圾箱”。
这个“堆积层”就是远古人类丢入“垃圾箱”内的生活废弃物。我以为:这个堆积层明显不是远古人类至亲的墓地。我大胆推测:周口店出土的“北京人”头盖骨等是远古人类“人吃人”的证据。以己类为食,是禽兽界的自然法则。自当人类步入文明时代,食物也越来越能满足人类需求,早已摒弃了“人吃人”的习俗。现人类只要一听说“吃人”,就会感到十分恶心、十分憎恨。
现在“吃人肉”多见于《水浒》、《西游记》等小说中。近代,又多有以“股肉”、“紫河车”、“人体球蛋白”、“胎盘球蛋白”入药,虽有争议,但毕竟不算“以人肉为食”。不过,关于“人吃人”的说法,在明末清初的战乱之时、之后掀起了一个浪潮。
我们看看傅迪吉是怎么经历那段“人吃人”的情节。
丁亥年(1647),“宿谭家场,还有人家。上面有七八人,饿得将死未死,睡在石板上,时而张口,时而睁眼。明日,翻山至毛家坡,见沟下有烟,令人讨火,正撞着杀人吃。将强盗绑来,引路至贺家场。有七、八人如此假妆者,搜出一袋人肉包,将一少妇打起。问:‘你们何故杀人吃?’答曰:‘我们有何本事杀得人,是公婆将死,去与申从天、申从文弟兄买来的。’余问:‘怎么买来?’答以‘一两银五斤。”
“是岁,自正月来,近仁寿地方者,人尽为盗,人尽食人,前后左右无不皆然。”“近仁寿地方”应是简阳靠近仁寿的三岔坝、郑金桥、老龙场一带。这一带出现“为盗”、“食人”情况是很多旁人共同认为的。不过,仁寿境内鸭子池、白土镇一带可捡拾粮食以吊命,且有两县开明人士严禁吃人事,故此处普遍发生吃人事,不可全信。此时之后,傅迪吉再也没有记叙有本地杀人食用之事。
戊子年(1648),傅迪吉记录有“仍是锄耕,栽秧完,突又遭姚、黄贼自河东来。其贼马步兵俱有,男妇俱有。因无粮,全杀人以为食。”这非傅迪吉亲历,只是听闻。“全杀人以为食”,至少还有马可杀,此条不可信。
遂宁张烺与傅迪吉同年,同样经历了那场战乱,可在张烺著述的《烬余录》中,却没有只字提到战乱中有普遍吃人的现象。原因是他未亲见过以人肉为食的场面,可能有听说,但他不愿风闻记事。
明末清初的战乱中,发生“人吃人”的情况极为稀罕,并不是普遍现象。当时,战乱中敌对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可能夸大“人吃人”现象,谴责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