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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教育 |
分类: 政策建议 |
【提要】提出7个方面的政策建议:一是在贯彻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同时尽快出台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二是动员各种社会资源合作共力,探索适合当地特点的营养配餐模式;三是在统一要求、刚性底线的基础上明确和完善中小学生的营养标准;四是逐步形成供餐硬件和软件的国家标准;五是建立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六是探索通过政府购买等形式建立社会化的运作模式;七是适时从试点升级为公共政策和全面的国家战略。
【正文】去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首次将中小学生的营养改善提到国家战略的高度,通过中央财政直接补助的形式,强制在农村地区改善中小学生的营养水平。根据这项计划,中央财政从2011年下半年起,每年出资160亿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营养膳食,其直接受益面包括680个县(市)约2600万在校生,每生每天由中央财政补助3元营养膳食费。
这是一项极为重要和及时的民生工程。这项计划的实施,将大大改善我国广大农村特别是中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学生的营养不足问题,确保我们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然而从整体看,这项计划因其所具有的试点性、局部性、应急性等特征,需要在政策上、机制上和制度上尽快加以补充、完善和稳定,并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推广普及,通过总结经验、研究借鉴,适时颁布法律法规,使这项重要的利民工程真正成为一项惠及子孙后代和民族未来的国家战略。
为此,我们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第一,在贯彻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同时,要尽快出台配套政策和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真正落地。目前在许多农村学校,厨房、公共食堂等基础设施非常薄弱,设备陈旧不堪甚至完全没有,即使中央财政按学生人数拨付营养餐费,可实际情况往往是:学校仍然无法为学生供餐,因为学校基本上没有厨房和供餐设备,也承担不起随之而来的水、电、操作人员工资等等。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是广西马山县东七村小学,虽然部分寄宿生享受国家“两免一补”,地方政府也从努力捉襟见肘的县财政预算中拨专款为包括该校在内的全县一批寄宿制学校建设厨房,同时该校又获得了社会力量的捐助——中国青基会的九阳希望厨房基金援助了一整套厨房设备,包括蒸饭车、电冰箱、豆浆机、开水机、绞肉机、消毒柜等高效率的厨房设备。但该校反映要想为学生供餐,仍面临几个非常现实的困难:由于没有聘请食堂工人的经费,他们只好从全校7名老师中每天抽出2名为全校100多名师生做饭,导致教学工作严重受到影响;同时,由于没有水、电经费,学校不得不从行政经费中挤出钱来,挤占了原本就十分有限的学校办公经费,因此校方和学校老师对给学生供餐政策表示有心无力、“有米无锅”。而这样的现象在全国大部分贫困地区非常典型和普遍。如果没有配套政策和专项资金的支持和保障,那么全国贫困地区学校的供餐体系还是无法建立起来。因此,应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出台配套政策和包括专项资金在内的相应的保障措施及机制。在实践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与配套政策、保障措施同步推行、同时落地、互相依托和相互促进。
第二,在深入调研、总结借鉴已有公益模式的基础上,动员并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合作共力,因地制宜,努力探索适合当地特点的营养配餐模式。近期多家基金会、企业、志愿者与地方政府合力在广西马山县推广的“马山实践”,提供了这方面的成功范例。在马山,地方政府出资改造学校厨房基建、水电配套等基础设施,九阳等一批企业捐助和发起的“希望厨房”资助标准化的整套厨房设备,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指定的中央财政补助每生每天3元基础上,福基会“免费午餐”基金再补每生每天1元,学生家长出大米、柴火,并由老师或家长轮班做志愿者为学生做饭……,由此,政府、基金会、企业、个人、家庭等多方合力,有效保障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高效落地和实施。马山的探索表明:现阶段在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落实营养改善计划需要多方合作,地方政府应积极鼓励民间有益的探索,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要鼓励基金会和企业以公益形式积极参与,合力共建,努力为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生营养改善探索建立可持续的发展机制。
第三,在统一要求、刚性底线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中小学生的营养标准,努力形成不同地区“相对标准化”的学生营养食谱。建议从目前每生每天3元的“资金标准”,逐步升级成更为科学合理的“营养标准”。考虑到地区不同、资源和物价水平差异、通胀等因素,3元的资金标准,对一些农村地区来说不一定能保障人体一天所需的基本营养,但对另一些地区来说则足够了甚至还有盈余。因此,可以参考日本、印度的学生营养餐制度中的一些有效办法,对农村学生营养的干预,初期可以经济指标来规定刚性底线,即强制要求每生每日3元,以便于政策的快速推广和复制;在试点稳定以后,应按每日人体(青少年成长)所需的基本营养指标来制订标准。这需要因地制宜制订不同地区青少年的营养指标,并分南北等不同类型地区,出台“相对标准化”的学生营养膳食指导食谱,如南方/北方学生营养食谱、或山区/牧区学生营养食谱等。
第四,在试点和实践探索、总结提高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供餐硬件和软件的国家标准,努力实现供餐场所、设备与设施的标准化,供餐体系、管理流程、卫生标准的规范化。为了便于在全国复制推广,学生营养餐以及学校公共食堂和厨房设备的配套应尽量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建议制订“国家标准”,由中央政府指导,建立全国标准化的学生供餐体系和相应政策,包括改造和建设资金、厨房设备、水、电、人员等。除了硬件,可充分考虑软件的配套和完善,比如义务教育阶段可增加卫生和营养观念的推广普及课程,或可考虑以县为单位设置学校营养膳食师,就地取材、因地制宜,对学校厨房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合理搭配学生营养餐食,确实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
第五,建立政府问责、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在资金落地和项目执行上,充分利用网络、视频、微博等新媒体进行社会监督,让媒体和新媒体成为公益项目社会监督的主渠道,建立及时、透明的经费和政策实施情况等的有效信息披露制度。
第六,探索通过政府购买等形式,鼓励公益组织积极参与,建立社会化的运作模式。可借鉴国外的一些经验和做法,在比较成熟的地区进行试点,探索以政府购买等形式加强合作。已有的一些公益项目,如青基会的“希望厨房”,福基会的“免费午餐”,友成基金会的“常青义教”等公益项目,应在继续完善的基础上推广应用,做大做强,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合作,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的运作模式。
第七,随着上述政策措施的推行,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从试点升级为公共政策和全面的国家战略,推动专门立法,早日形成覆盖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部中小学生的真正“普惠”的中小学生营养改善制度,并不断丰富和完善这一制度。例如在贫困地区,可以考虑在提供“营养午餐”的基础上,增加“营养早餐”、“营养晚餐”,因为“不吃早餐”几乎成了贫困地区农村学校约定俗成的惯例,而早餐对人体一天的精力和体能的作用更加关键!大部分贫困地区寄宿学生每天的晚餐已经是由自己解决而导致营养得不到保障,再加上次日早上不吃早餐,学生往往是从下午一直饿到第二天中午才能吃上一顿饱饭(政府提供的午餐),十几个小时的时间,全靠学生自己从家里带的一点干粮充饥。同时,留守儿童中大量的五六岁儿童也被父母在外出务工之前送到了学校“托儿”,但由于他们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龄儿童”,不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补贴范围内,因此没有免费的午餐吃。但学校不可能只给学龄儿童吃饭,因此农村学校通常的做法是从学龄学生的营养餐费中挪出一部分经费给这些学前班的娃娃们吃饭,这又导致了学龄儿童的营养标准实际上达不到每人3元。综上所述,如能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形成不仅覆盖试点地区、也能覆盖全国农村7000万学生的“普惠”;不仅提供午餐、也提供早餐(和晚餐)的“普惠”;不仅惠及学龄儿童、也照顾到学龄前留守儿童的“普惠”,必将有力改善我们下一代的营养状况和健康水平。
日本在战后初期就颁布了《学校给食法》,在经济极为困难的情况下以立法形式强制在幼儿园和小学为学生免费提供营养午餐,后来很快扩大到所有的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世界上其他许多国家也都在经济尚不宽裕、发展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学校供餐体系。今日的中国已成为一个经济大国,我们有条件、有能力、有理由建立一个覆盖全社会的中小学生营养改善国家战略。面对中西部广大贫困地区连一顿像样的午餐都无法得到的数以千万计的孩子们,我们强烈呼吁这一关乎祖国未来的国家战略尽快形成!少年强则国强,让少年的中国来日方长、与天不老、与国无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