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密室——读范·达因《奇尸杀人案件狗园杀人事件》
(2023-02-18 17:55:30)
标签:
读书美国侦探小说推理范·达因 |
分类: 读书笔记 |
侦探小说有一些知名的模式,在结构上大致类似,但一部侦探小说,最重要的是诡计设置,其次是如何巧妙地破解诡计。本书的一个主要案件,和最困扰侦探和警察的谜团,是一桩密室杀人案。
侦探小说虽然并不难写,尽可依照著名模式套用,但出色的侦探小说十分难得,不然范·达因(Van Dine)也不会因为读了太多劣质侦探小说被恶心到,于是自己走上创作之路了。
范·达因小说的主角菲洛·万斯(Philo Vance)的探案,作者除了突出他的敏锐之外,还经常表现他的博学。就本书而言,一位热衷中国瓷器的收藏家之死,让万斯在死者的收藏品之中大大地表现了几番,当然这些也对情节发展有帮助。但是,万斯的博学更多是因情节需要而拥有的,之前的案件中,万斯已经表现出了对各国的多种艺术方面的精通,本书除了中国瓷器外,由于一条猎犬成了重要线索,万斯又成了养狗专家,对各种相关知识如数家珍,对这方面的著名专业机构和人员均有交集,这绝非闭门造车的结果,而是需要大量的精力和物力的成果。
当然非要说万斯是个绝顶天才并无不可,但这使得万斯的博学如同空中楼阁,无法令人信服。
同样无法叫人心服口服的还有万斯的办案,他得出真相往往依赖偶发情况,对于本书来说,那只只有在很小的概率下才能闯进案发现场的狗就是偶发情况,找到狗的来历就能攻破最关键的谜团,于是万斯适时表现了关于养狗方面的高深知识。不知若是没有那条狗,本书中的案子是否会变成悬案。
还有一个我不太喜欢的套路,就是命案中的巧合因素。巧合因素就像是作者在与读者比拼脑洞,碰巧迎合上作者脑洞的读者才能胜利,在公平性上有所欠缺。所以一直以来,在推理黄金时代三大家中,我总觉得专注于各种不可能犯罪,故而常常设置巧合情节的约翰·迪克森·卡尔(John Dickson Carr),比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 Christie)和埃勒里·奎因(Ellery Queen)略逊一筹。本书的案件就是多种巧合因素构成的,而揭开谜题的关键仍然在于巧合之下的发现。
最后还有些微词的是心证模式。侦探小说中,心证和物证各有优劣,也都有很多擅长此道的作家和优秀作品。对范·达因的小说而言,心证方面做得不错,但物证方面却相对较差。比较突出的例子如《金丝雀杀人事件》(The Canary Murder Case),万斯在这一案件中,虽然贡献了精彩的论述,但无论是取得关键证据的方式,还是这一证据本身,都显得颇为低级,难怪有人说这个案子如果是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来破,五十页就能结束。本书又是一个没有真凶认罪的案子,甚至没有能一锤定音的证人,读者只能得到侦探洋洋洒洒的推理,心中块垒难消。
密室类案件以其复杂性和巧妙性而广受侦探作者和读者的欢迎,几乎所有知名侦探作家都要挑战一下这一题材。“密室之王”迪克森·卡尔在他1935年出版的著名作品《三口棺材》(The Three Coffins)中还发表过一篇在推理圈地位崇高的“密室讲义”(The Lecture of Locked Rooms),总结了以往侦探小说中出现的密室类型,本书的密室类型也囊括其中。
不过本书密室实际上可以分为两层,第一层是机械密室,顾名思义,就是通过一些机巧工具和精准操作,让本不是密室的房间变成密室。第二层则可以叫做“身体密室”,这就是上文提到的巧合情况下才能出现的现象,给侦探和警方造成严重困扰的也是这个。
这个身体密室并非不可能,因为万斯通过翻书就找到了历史上真实存在的案例,本人以前也在一些杂书上见到过类似的故事。但依托巧合来设置诡计实在叫人气闷,作为逻辑流的侦探小说,全书最困扰人的谜团的解开方式竟然没有扎实的逻辑推理,未免令人失望。
范·达因的写作风格深深影响了后来的埃勒里·奎因,这不仅体现在逻辑流的严谨推理,还有就是作者笔名与小说中人物同名现象。万斯系列故事中,他最亲密的同伴就是他的法律顾问范·达因,他是万斯故事的讲述者,永远的第一人称“我”,也是最没有存在感的人物,除了作为讲述人,他在所有案件中没有发挥任何作用。而在埃勒里·奎因的小说中,主角就是名为埃勒里·奎因的侦探和他的警官父亲。
在小说书名方面,两人也有相似之处。范·达因共创作12部侦探小说,均以“The ××× Murder Case”(一般译作“某某谋杀案”或“某某杀人事件”)命名,而除了第11部小说,其他小说名中的“×××”,都是一个6字母的单词。而在埃勒里·奎因的早期小说中,有9部命名则均为“The ×× ×× Mystery”(一般译作“某某国某某之谜”),第一个“××”必然是一个国家的名字,第二个“××”则是一件事物,这就是奎因最受读者们欢迎的“国名系列”。
不过范·达因从1926年开始出版侦探小说,基本一年一部,这部1931年出版的《狗园杀人事件》可谓是其最后的杰作,之后的6部作品在评价上都较低。而埃勒里·奎因于1929年出版第一部小说,之后杰作不断、好评如潮,也算是完美接棒,并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奇尸杀人案件》(The Kennel Murder Case,直译为“狗园杀人事件”),美国作家S. S.范·达因(S. S. Van Dine)著,冀逊译,文化艺术出版社2002年6月出版。)
2023年2月18日星期三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