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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有以孝治国,今有以孝治校

(2008-11-25 07: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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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北大明年扩大自主招生,新增推荐学生十六字方针,其招办主任向外界宣称,这十六字方针原有“孝敬父母”一条,后因专家组认为,孝敬父母本来就不应该特别强调,因为人人都应该做到,于是才改为“心系天下”。但该招办主任仍强调说,北大将在自主招生过程中进行监督举证,如果发现日常生活中有不孝敬父母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北大自主招生是不会录取的”。
      人皆有父母,爱父母是世界上共有的伦理,也是人的本能,属于道德底线。所谓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但中国古人强调“孝”,某些朝代甚至还实行“以孝治天下”的国策,则与中国早期宗法制度有关,即以血亲关系为纽带形成的“家国同构”社会,使“孝”成为一种道德高线,目的在造就“治国平天下”的人才。北大推出这一招生方针,据这位招办主任讲,其出发点便是源自汉代陈蕃“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的故实。用他的话说,就是“一个人没有孝敬父母之心,很难想象他能做出对他人、对国家以及对社会有益的事情。”实际上这也就是以孝治国的理路。
      但在现代社会,这样的类比推论能否成立,我是表示怀疑的。一个人孝敬父母,未必就有社会责任感。比如说,贪官腐败,不是因为他不孝,而是因为他无视法律。也许恰恰因为他是个孝子,一心为家,才使得其贪得无厌。一个人关心父母,乃是为人的基本道德,若以实惠予以鼓励,则是落入传统将伦理功利化的一贯做法,伦理一旦与功利挂上勾,其结果往往会造成全社会的道德虚伪。比如汉代的举孝廉便是如此,终至在实行后期权贵豪门请托舞弊,察举不实,留下“举孝廉,父别居”的历史笑柄。
      我不是说一个人不应关心自己的父母,但我不认为这是当前社会的普遍问题。何况察举是选官制度,并非教育制度,北大这样做,是将自己看作选拔和培养官员的机构,而非教育机构。尤其是,倘若一定要以“孝敬父母”作为今天大学的招生标准,恐怕首先得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何谓现代社会的“孝道”,二是如何判断学生的“孝心”。
       今天的孝道应当是什么?是《孝经》说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还是“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如果是这样,那么有钱人应当是最孝敬的,可以用进口药为父母治病,可以花大钱修豪华坟墓。如果不是这样,而是主要看孩子如何关心父母,这也不过是为人的根本,难道今天的国人连这点都没有了吗?尤其是高三学生,经济上尚未自立,思想上尚未成熟,还谈不上赡养之责,孝敬父母大概也就是“听话”二字,即使偶尔不听父母的话,也算不了什么道德问题(这还必须假设父母的话都是正确的),这种情况下,如何才算是“不孝敬父母”?
       再有,真要能订出一套考察规则,以发现“日常生活中有不孝敬父母行为的学生”,在实际操作上恐怕也是不可能的。何以故?北大乃莘莘学子梦寐以求之地,学校家长光耀门楣之所。一个学生倘有负笈北大的可能,你想他的中学和家长会有对他不利的意见吗?既然孝敬父母已经成为功利之途,那就别怪学校与家长从功利出发,即使真有这样忤逆不孝的学生,也会说他是个大大的孝子,其结果不但不能如愿,反而会使社会道德更加不可靠。
      在我看来,大学要培养出“对他人、对国家以及对社会有益”的人,除了传授专业知识外,关键还是在公民教育和法治教育,造就合格的公民,关心父母自然也在其中。就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尤其是要让学生具有陈寅恪先生所说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即有理性思考和创造的能力,惟此方是大学教育的方向和境界。北大历来以现代的办学理念高自标持,怎么如今也未能免俗,尽做些哗众取宠的官场秀?这只能证明,我们的大学越来越像政府部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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