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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今起下调 成品油设40美元“地板价”

(2016-01-14 1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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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油价今起下调 成品油设40美元“地板价”】

    1月13日晚,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在新机制调整方面,最为引人关注的是设立了40美元的“地板价”。同时,根据完善后的价格机制,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

根据发改委的文件,决定自1月13日24时起,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40元和13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元和0.11元。

当天,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为减轻国际市场油价过高或过低对国内市场的影响,保障国内能源长期安全,有必要对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设置调控上下限。调控上限为每桶130美元,下限为每桶40美元,即当国际市场油价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提或少提;低于4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降低;在40美元-130美元之间运行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正常调整,该涨就涨,该降就降。

对于为什么把国内成品油的调控下限设定为每桶40美元,上述发改委负责人表示,这是综合考虑国内原油开采成本、国际市场油价长期走势,以及我国能源政策等因素确定的。据相关机构统计,国际主要石油企业的平均原油生产成本在每桶40美元左右,因资源禀赋等原因,我国原油生产成本更高。生产成本是决定国际油价长期走势的主要因素。目前看,将每桶40美元设定为调控下限是合适的。

对此,中国石油大学教授、中国油气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董秀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其实“当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不再下调”这一条文在2013年修改完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的时候就应该有的,只不过最终没有公布。在国际油价长期走低,并经历了两次油价暂缓调整之后,发改委此次相当于进行了紧急完善。

据悉,在新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中,关于油价调整的上下限都有清晰的表述。《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含)时,按原油价格每桶40美元、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40美元低于80美元(含)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含)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发改委的通知还决定,建立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根据新规,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40美元调控下限时,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设立专项账户存储,经国家批准后使用,主要用于节能减排、提升油品质量及保障石油供应安全等方面。

据悉,石油风险准备金是很多产油国通用的做法。准备金的设立符合石油行业惯用的手段。国务院参事、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周大地表示:“设立准备金是一项很好的举措,也是我们长期建议的。再不设立,以后出现重大变动的时候,我们也容易出现措手不及的情况。”董秀成还介绍说,在一些发达国家虽然不存在准备金制度,但是也会采取税收的方式来调节。比如日本和欧洲可以通过消费税的增减实现对油价的调控。

另外,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还透露,国家将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完善后的机制平稳运行。下一步,国家将结合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进程,适时全面放开成品油价格。(编辑:邓云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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