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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案引发的思考

(2011-04-15 23: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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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百度资料: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于201010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20111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

“药”案近来因为案件过程恶劣,加上有犯罪心理教授将杀人过程与弹钢琴做生硬的联系,一时间愤怒的拍砖几乎淹没了理性的分析思考。

这个事件中反应出的问题是很深层的,一是,教育失败:这其中既有家庭教育的缺失,也是学校教育的失职。药家家境不错,父母一般是通过艰苦打拼出来的。在父辈努力于自己的事业的过程中,往往忽略了对子女的教育,尤其是子女心理,精神健康的培养,因为这也常是比知识教育更难,更花时间精力的工作。学校的失败在其学妹的说法中也一目了然,“我要是他,我也捅。”我们的学校培养出的是什么样的下一代?社会道德价值观错位,人们看到的只有钱与权,自我中心,关心的只有自己的利益,这也是这一代人成长的社会环境。这样的环境中成长的孩子,即使成绩再好,技能再多,对社会的对他人的好处又能有多少呢?

有人奇怪,一个学音乐的孩子,应该是淘冶了情操的,怎么就如此凶残呢?记者的采访中看到这样一个现实,跟不少的孩子一样,药家鑫学琴以被迫为主。一个做什么都被迫的孩子,内心也难免积累需要渲泄的情绪。不健康的心理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碰到适当的时机,也就会有失控伤人伤已的时候。这种因偶尔事件引发的比较激烈的后果之一,便是所谓“激情杀人”。这类杀人也与另两种杀人“过失杀人”和“预谋发人”有很大的区别。激情杀人一般发生于突发事件之后,出乎当事人意外,当事人多比较情绪化,冲动,不计后果。但杀人本身是主动的。非意外所为。因此,已经有些律师对药案做了比较正确的分析,认为药是激情杀人。而非谋杀。这样,法律上适用的判 决也会有所不同。简单地把富二代原罪化,脸谱化,以“公愤”代替理性的分析显然也是不可取的。

从这个事件中,为人父母者,为人师长者,更需要认真思考,如何关心下一代人心身的全面健康成长,而不是片面追求考分,成绩,要更关心他们的道德思想品质,而不是放任社会上消极因素的影响。失败的教育,后果总难免是伤人伤已的。思想品德培养,不只是空洞的说教,它决定了一个人成长和作为。社会,大众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时,丢掉了很多不该丢掉的东西,这也不是一个新话题。只有更多的人能接受理性的思维,情绪化的“公愤”也才会减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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