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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加强要领版)——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仲裁时效与受理

(2023-08-22 12:46:27)
标签:

法律

分类: 有关法律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仲裁时效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118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具体处理
  • 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情形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以超过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由驳回申请
       :当事人就同一纠纷提起诉讼
  • 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
  1. 当事人在收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后,就同一纠纷提起诉讼的
  2. 当事人签收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后,就同一纠纷提起诉讼的
  • 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就原纠纷提起诉讼的情形
       ——当事人在收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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