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柯岚《红楼梦成书传世之谜》(之二)
二、《石头记》的作者只能是曹雪芹,柯岚主张《石头记》是在前人较小规模作品的基础上,加工整理而成的说法,纯属臆测
(一)柯岚否定曹雪芹是《石头记》原创者,反映了红学界中存在的错误倾向
曹雪芹的《石头记》是原创之作,根本不存在什么是在他人作品基础上进行改编的问题。由于柯岚所依据的是将脂砚斋批语全部删削的阉割、篡改本《红楼梦》,当然就难免会被曹雪芹正面小说的假语村言所迷惑,任凭“贾雨村”(谐“假语存”)将她带入歧途。其实这个问题,不仅柯岚如此,很多以《红楼梦》作为研究对象的研究者都难免陷入不知作者是谁的迷宫,就是“红学”刊物所登载的文章也是如此。如在1996年第3辑《红楼梦学刊》上的一篇文章——李关庭的《论“批阅增删”即是创作》一文。该文写道:“曹雪芹‘披阅增删’《红楼梦》不外乎两种情况,即一是在自己写的草稿上进行增删,一是在他人的草稿上进行增删。”这篇文章提出:在他人文章基础上进行“增删”也可以叫做“创作”。——《红楼梦学刊》名为学术刊物,竟然登刊“增删”也是“创作”这样违反常识性的问题。可见其学术水平低到了何等程度!刊出严重违背常识文章的目的,实际是鼓励《红楼梦》读者去寻找另外的原创者。柯岚虽为教授,却并非专门研究曹雪芹著作的专家,也应当算是上当受骗者之一。
(二)关于《石头记》作者问题,裕瑞的看法自身就存在着矛盾,说明裕瑞并不真正知道谁是作者,他的话不能作为证据
柯岚为了说明自己是个独立思考者,有自己“新”的见解,特别提出清代裕瑞也是主张曹雪芹的《石头记》是在他人作品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我们特地查了一下裕瑞的文章,发现柯岚对裕瑞文章的引证,带有很强的片面性,只引证与自己观点相吻合的词句。
裕瑞是晚于曹雪芹时代的人,关于曹雪芹如何创作出《石头记》的问题,都是听说来的,以致他提出两种相互矛盾的看法
裕瑞于乾隆三十六年——在曹雪芹去世八年后——才出生。也就是说他与曹雪芹并非同代人。关于曹雪芹如何创作《石头记》的说法,都是听来的,且有两种看法。他都将其收入自己的书中。
柯岚所引证的是裕瑞的如下观点:在曹雪芹之前曾有一部书,曹雪芹看到后,便以此书为底本,“借题发挥……借以抒其寄托”。他写道:“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借以抒其寄托。”
然而柯岚却有意掩盖了裕瑞的另外一种观点:曹雪芹的《石头记》为原创。说道:“殊不知曹雪芹原因托写其家事,感概不胜,呕心始成此书,原非局外人也。若局外人徒以他人甘苦浇己块垒,泛泛之言,必不恳切逼真,如其书者。”
裕瑞所写的文章,为什么会出现两种相互矛盾的看法呢?
主要原因是裕瑞最大可能所看到的曹雪芹著作是《红楼梦》,而非《石头记》。乾隆大搞禁毁书籍时期是四十二年至四十六年——与编纂《四库全书》相吻合。乾隆四十八年结束文字狱,四十九年曹雪芹著作再次流行之后,便已改名《红楼梦》,并删去全部脂砚斋批语。当时裕瑞不过十三四岁的孩子。程甲本《红楼梦》乾隆五十六年问世时,裕瑞是个二十岁的青年。由此可以推断,他所读到的曹雪芹著作是删去脂砚斋批语的程高本《红楼梦》。从这种版本无法看到书中所隐写的作者为谁,只能道听途说,进行猜测。正是这种原因,他将两种意见都写入自己文章中。
——由此看来,裕瑞文章是不能作为第一手材料对待的,最多也就是有参考价值,不能作为依据。
(三)柯岚仅依据小说中“披阅”“增删”一句话,便做出“曹雪芹利用了他人素材”进行创作的观点完全错误
柯岚认为:“曹雪芹利用了他人的素材”。她的依据是《石头记》中如下一段正文:“空空道人听了此语,思忖半晌,将这《石头记》再细阅一遍……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柯岚看到:《石头记》一书是空空道人从石头上抄下来的,曹雪芹所做的工作只是“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于是便认为曹雪芹的《石头记》是在一部较小规模的作品基础上,加工而成的。
柯岚由于研究对象不是《石头记》而是《红楼梦》。《红楼梦》中没有任何脂砚斋批语,也就不可能看出该书有正反两面,读者所能看到的只是假语村言的小说。而由于听说曹雪芹著作中还隐写着历史,于是便走上了将小说看作历史的错误道路——进入了曹雪芹为之所设定的迷宫。柯岚为解开这些书中原作者之谜,便开始查阅历史资料,然后与之附会,形成“曹雪芹利用了他人素材”进行创作的错误观点。
其实,柯岚认识自己的错误并不难,只须看看自己所引证的那段话中的脂砚斋批语,自己的思想定会豁然开朗。
(四)围绕曹雪芹“披阅十载”一段话所添加的数条脂砚斋批语,使得《石头记》书名及《石头记》作者之谜问题,都可迎刃而解
在柯岚所引证的那段《石头记》原文中共有七条脂砚斋批语。下面我们仅引证三条脂批,并作些说明:
第一条,在《石头记》处,戚序本有夹批曰:“本名。”就是说,他写的这部书的正式向读者展示的名字是《石头记》。不能是其他名字,尤其不能是《红楼梦》。因为《红楼梦》书名已在曹雪芹临终前的三个抄本——庚辰本、蒙府本、戚序本中彻底删除。
第二条,在《风月宝鉴》处甲戌本有眉批曰:“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
这条脂批实际是向读者透露:《风月宝鉴》、《石头记》,以及《情僧录》、《金陵十二钗》,都是同一部书的不同书名。这四部书的书名既然都是指同一部书,该书作者当然是同一个人。因此,当脂砚斋通过批语告知读者:《风月宝鉴》作者是“雪芹”,等于告诉读者《石头记》、《情僧录》、《金陵十二钗》作者也是“雪芹”。不同的是:《风月宝鉴》是过去《石头记》所用的书名。《风月宝鉴》可看作《石头记》的初稿,尚未“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而且当时棠村尚在,是由他写的序文。
第三条,在“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处,甲戌本有眉批曰:“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法’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
这是脂砚斋告诫读者,从开卷到“披阅”“增删”这句话,可以称作该书的《楔子》。在这个《楔子》中已经向读者明确:曹雪芹是《石头记》的原创,是该书的作者。之所以要写出“空空道人……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这段话,是一种“烟云模糊法”,是为了蒙蔽书刊检查的官员,作者读者,千万不要受到这种蒙蔽——谁能做到这一点,便堪称“巨眼”。
这句话的意思是:谁能从《楔子》中看出作者是曹雪芹,谁就是“巨眼”,否则便是被“烟云模糊法”“蒙蔽”者。很遗憾的是:柯岚尽管为曹雪芹及其著作的研究花了大量精力,但至今仍被“蒙蔽”。
(五)《石头记》的《楔子》中是怎样写出该书作者是曹雪芹 的
或许柯岚会说:“我怎么看不出来《楔子》中写出了该书作者是曹雪芹?”勿急!容我慢慢道来。
让我们看看:在《楔子》中涉及曹雪芹的有哪些词句,它们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关联:
1、“一僧一道”指作者
在“一日,正当嗟悼之际,俄见一僧一道远远而来,生得骨格不凡,丰神迥异”处,戚序本有夹批曰:“这是真像,非幻像也。”靖藏本有眉批曰:“作者自己形容。”
这两条批语,为谁加的批注?——为“一僧一道”。
“一僧一道”是谁?——是作者,是“作者自己形容”,而且“这是真像,非幻像也”。
那么,“一僧一道”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是一个人。这人是谁?——是作者本人。由此看,作者在这里是运用了谐音法:所谓“一僧一道”即“亦僧亦道”也。什么样的“僧”和“道”?这里没有具体明确,因而只要书中涉及到“一僧一道”时,不论“僧”,还是“道”,都是指作者。
2、石头是被“一僧一道”带入人间的,即属于作者,石上所记也是关于作者的故事
请看这段话:“后来,又不知过了几世几劫,因有个空空道人访道求仙,忽从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经过,忽见一大石上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空空道人乃从头一看,原来就是无材补天,幻形入世,八字便是作者一生惭恨。蒙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红尘,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
在“无材补天,幻形入世”处,戚序本有夹批曰:“八字便是作者一生惭恨。”
“八字”指什么?——指“无材补天,幻形入世”。这“八字”指谁呢?——指作者。由于这“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的“八字”是刻于“大石”上的,因而这“大石”上所记的“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当然也是作者的。
那么,这块幻形入世的“大石”,本是谁“携入红尘”的呢?——是“茫茫大士、渺渺真人”,而“大士”即“一僧”,“真人”即“一道”,“一僧一道”又与作者勾挂起来。因而结论便是:石上写的是作者的故事,而这石也是属于作者的。
3、“偈”进一步说明“石”上所记内容是有关作者的
书中接着写道:“后面又有一首偈云: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在“无材可去补苍天”处,甲戌本有侧批曰:“书之本旨。”在“枉入红尘若许年”处,甲戌本有侧批曰:“惭愧之言,呜咽如闻。”从批语可以看出:“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者是作者无疑。
4、空空道人在与“石兄”对话后,将《石头记》抄去,实际上空空道人与“石兄”都是作者本人
《石头记》中有一段空空道人与石头的对话:“空空道人遂向石头说道:‘石兄,你这一段故事,据你自己说有些趣味,故编写在此,意欲问世传奇。……我纵抄去,恐世人不爱看呢!’石头笑曰:‘我师何太痴也!……再者,亦令世人换新眼目,不比那些胡牵乱扯,忽离忽遇,满纸才人、淑女、子建、文君、红娘、小玉等通共熟套之旧稿。我师以为何如?’”
之后写道:“空空道人听了此语,思忖半晌,将这《石头记》再细阅一遍,因见上面虽有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亦非伤时骂世之旨;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实非别书可比。虽其中大旨谈情,亦不过实录其事,又非假拟妄称,一味淫邀艳约、私订偷盟之可比。因毫不干涉时世,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
这两段故事,第一段空空道人是作者,石头也是作者。因而空空道人与石头的对话,实是作者自己的一问一答。第二段则是向读者说明,《石头记》这部书——也就是空空道人从石头上抄录的书,是作者本人原创,而且所写的也是自己的亲身经历,绝非另外人的故事。
5、利用“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的批语,说明《石头记》作者是曹雪芹
《石头记》写道: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这段话,在《风月宝鉴》处,甲戌本有眉曰:“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
将上面这一段话和脂批,综合来看,可以得知:空空道人抄录的这部《石头记》,除《石头记》这一“本名”外,尚有三个书名,一位作者,一位题书名者,一位修订者。三个书名分别是《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作者是曹雪芹,题书名者是东鲁孔海溪,修订者是曹雪芹。——但这只是小说所载,作者运用的是“画家‘烟云模糊法’”。其背后所隐写的是同一部书,同一位作者。不论《情僧录》、《风月宝鉴》、还是《金陵十二钗》都是指《石头记》一书。不论作者,题书名者,还是修订者,都是指曹雪芹。为《风月宝鉴》题书名者“东鲁孔梅溪”应是曹雪芹的一个化名。这是以家乡来为自己起的名字。曹雪芹认为祖辈所认定的家乡如辽阳,实是奴籍,因而他写有“反认他乡是故乡”诗句。曹雪芹将自己祖母的家乡——山东昌邑,视为自己的家乡。《石头记》第二十五回再次出现一僧一道。关于跛足道人,有诗形容道:“一足高来一足低,浑身带水又拖泥。相逢若问家何处,却在蓬莱弱水西。”“蓬莱弱水西”即指山东昌邑,那里有小溪,“弱水”即小溪。如此来看“东鲁孔梅溪”,其意为山东东部距孔子家乡不远处有条植有梅花树的小溪——以此作为自己的化名。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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