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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戈壁的褶皱里寻找生命的诗行——读张晓风散文《戈壁行脚》

(2025-12-01 05: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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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在戈壁的褶皱里寻找生命的诗行——读张晓风散文《戈壁行脚》


戈壁行脚 张晓风

 

大漠,即大沙漠,蒙古语曰额伦,满洲语曰戈壁,广漠无垠,浩瀚如海,古亦称为瀚海。         ——《中文大辞典》

 

“你说,我们是不是疯了?”慕蓉转脸问我,当时车窗外约五百米的地方正跑过一群蒙古黄羊,蹄子下仿佛一一长了翅膀,飞快,“顶着这七月中旬正午的大太阳,我们居然跑到这南戈壁的碎石滩上来。”

“对,我们是疯了!”我回答她,眼睛仍不离那上百只的野生黄羊。据说它们有四十万头。

“在蒙古草原旅行看到黄羊,是表示幸运!”有人向我们解释。

“可是,”有人抗议,“刚才一大早看到两只灰鹤的时候,你不是也这么说的吗?请问有没有什么动物看到了是不顺的?”

解说的人一时语塞,不知怎么接话——我很想替他回答:在蒙古,只要碰见的不是老虎、熊、豹和蛇那些会伤人的动物,就都是幸运的。这块土地比台湾大十倍,人口却只有我们的十分之一,尤其在南戈壁,车行五六小时不见一人并不稀奇。因此,如果碰到驯良的动物,应该都叫幸运。

黄羊屁股下一圈白,很像小鹿。我起先看它们飞奔,以为它们在躲避汽车。后来看它们跑过了汽车还一直跑个不停,才觉得它们是有点起哄好玩的意思,也许它们正在争相传告:

“今天一定幸运,因为碰上了一辆汽车。”

那批黄羊大概也疯了——乐疯了。

 

“一川碎石大如斗。”唐人的诗是这样说的。

以前总以为诗人夸张,此刻站在碎石滩下,才知道,事情其实是可能的。此地的碎石仅仅“大如拳”,也许是经过一千两百年的风霜雨露,它们纷纷解体了吧?

这样的碎石滩渺远孤绝,四顾茫然若失,人往大地上一站,只觉自己也成了满地碎石里的一块凝固、硬挺、在干和热里不断消减成高密度的物质。

沙海终于到了。

我会溺死——若我在亿载之前来。方其时也,这里正是海底,珊瑚正在敷彩,年轻的三叶虫正在轻轻试划自己的肢体。而我会溺死于那片黛蓝,若我来,在亿载之前。

而此刻,在同一坐标,我会干涸而死,若我再枯晒一天。背包里有一瓶水,一包杏脯和几片饼干。只要我在此站上一天,我就会永远站在这里了。

沙上冷不防地会冒出一两具动物尸体,不知怎么死的。是因为生病或负伤?是由于殴斗或饥饿?看来它们都一样了,安静地侧卧着,和黄沙同色——一半已埋在沙下,只等待下一场风暴把它们掩埋得更深更不落形迹。

生活过,奔驰过,四顾茫然过,在偶雨时欢欣若狂过——这就是那具骆驼或那具马尸的一生吧?不,这就是一切有情有识的生物的一生吧?

死亡从四面八方虎视眈眈逼视着这片土地,逼视着我向大化借来的这微贱如蚁的生命——可是,就在这水滴下来都会嗤一声冒起白烟的沙海上,居然还长得出一丛丛卧在地上的小灌木。灌木上还结着小浆果,浆果粒大如黄豆,揉开来是黏稠的汁液,令人迷惑不知所解,仿佛有什么法师用幻术养出了这批植物。

风吹来,在沙海,我在沙纹间重绘亿万年前波浪的线条,在风声中复习亿万年前涛声的节拍。望着自己明日即会消失的脚迹,感到这卑微的生存和大地无常间不成比例的抗衡。

沙海上有一块刺猬的皮,C把它捡起来——那小动物的身体已不知何处去了,却只在一丛小灌木前留下那张芒刺戟张的皮。肉体已经销蚀尽了。那护卫着柔弱肉体的尖锐芒刺却空自糊里糊涂地继续执行任务,如出鞘之剑,森森寒芒,不知要向何方劈刺。

我原以为C捡拾那片刺猬皮是随捡随丢的,却不料他竟拎回去了。我很愕然,呆呆瞪着那密密麻麻的刺,觉得有什么东西穿心而过。

 

我们躺在临时搭成的蒙古包里。那时,已近午夜两点。

包有一个拱顶,圆圆的,像罗马城的“万神祠”大教堂。那教堂的圆顶大喇喇地开着个大洞,伸手就可以擒来云之白与天之蓝,连飞鸟与天风也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那“万神祠”对我而言,远比“圣彼得”大教堂华美庄严。

而这蒙古包的顶也有一半是开向天空的。

尘沙上有一张薄褥,我就躺在那上面。仰头看天,天上有几粒星,刚好从那半圆形的天窗洒下,因为洞小,容不得满天星斗,但也因为只有那几粒,仿佛分外暗含无穷天机。

如果我能再多清醒一会儿,我就会看到小洞里的星光如何移位,我就能看到时光诡秘的行踪。然而,我睡去了,我无法偷窥一部时光的演义——反而,在暴露的半圆小穴里,我容整张大漠的天空俯视着我的睡容,且让每一颗经过的星星在窥视时轻轻传呼着:“看啊,那女子和我们一样,她正一个时辰一个时辰地老去。一如我们,有一天一觉醒来,我们都将烟消云散,恰如那一夜拔营的蒙古包,不留一丝痕迹。”

我睡去,在不知名的大漠上,在不知名的朋友为我们搭成的蒙古包里,在一日急驰,累得倒地即可睡去的时刻。我睡去,无异于一只羊,一匹马,一头骆驼,一株草。我睡去,没有角色,没有头衔,没有爱憎,只是某种简单的沙漠生物,一时尚未命名。我沉沉睡去。

 

“这是阿尔泰山。”他简单地说。

“阿尔泰山。”我简单地重复。

好像没有什么可说的,对,这就是阿尔泰山天山的北支,是李白的诗啊!“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它当然是,它一直就在那里,它一直就是。

我读过它的名字,在小学的教科书里,对我来说,它和“地球是圆的”、“1+1=2”都属于童年时代牢不可破的真理的一部分。此时见它,只觉是地理书页里少掉的一页插图,现在又补上了,一切是如此顺理成章。

而这插图却一直展现在车子的正前方,我要怎么办呢?它美丽、安然而又不动声色。你的眼睛无法移开,因为广大的荒漠中再没有什么其他的视线焦点了。其实它并不抢眼,像古代恐龙一列长长的背脊,而龙正低头吃草,不想惊人,也不想被惊。四野亦因而宁静如太古。

阿尔泰山,我不知该怎么办。

我若能挥鞭纵马,直攀峰头;我若能逐草而居,驱羊到溪涧中去痛饮甘泉;我若能手拨马头琴,讲述悠古的战史;我若能身肩绫罗绸缎去卖给四方好颜色的女子,是的,我若是草原上的战士、牧人、行吟诗人或商贾,则阿尔泰山于我便如沙地的长枕,可以狎昵亲密。但我不是,我是必须离去的过客。

我们下了车,去走约珥峡谷。七月的山色如江南荷田,那绿色是上天一时的恩旨,所以格外矜贵。野花漫开,使人不禁羡慕山径上的地鼠,他们把每个小山丘都钻满了洞穴,探头探脑,来看这一夏好景。

山沟的水慢悠悠地流过。

敖包立在路旁,是一堆碎石头垒成的一人高的小丘。

“经过敖包,骑者必须下马,行者必须立足,按顺时针方向绕一圈,然后前行。而且,不要忘了为敖包加一块石头。”

“蒙古人只记得他们是从大兴安岭上下来的,所以到了草原,他们还是想垒个小石堆来思念一下。敖包上方有时会插上许多根树枝,那是象征大兴安岭上的森林。”

原来,一个人在堆敖包的时候,他正肩负着整个民族的记忆!

一只沙雁飞起,羽色如沙,倏忽间消失了。

一路行来,我一直问自己一个问题:“这块土地,究竟是属于谁的?”然而,此刻,我忽然明白:“不,土地不属人类,不要问它属于谁,该问‘谁属于它’,黄羊属它,灰鹤属它,沙雁属它,天鹰属它,老鼠属它,牧民属它,如果我爱它,我也属它……”

 

人在峡谷里走,左颊是山,右眉是山,两者仿佛立刻都要擦撞过来,不免惊心动魄。脚下又每是野花,走起路来就有点跳的意味,怕踩坏了一路芳华。生命在极旺盛极茂美之际,也每每正是最堪痛惜的时分。

想起昨天在戈壁博物馆里看一只银龙笛,笛子镶银,银子打造成龙的形状,但整个笛身却是由一根腿胫骨削成的。

“这是一根十八岁女子的腿胫骨。”解说员说。

“为什么单单要用十八岁女子的腿胫骨?”我问。

“因为,十八岁就死去的女子,腿胫骨的声音最好听。”那解说员回答得斩钉截铁。她是一个大眼睛的女子,她回答的时候并无“据闻”、“听说”等缓冲词,仿佛那腿胫骨的声音是她亲耳听闻。

我把眼睛贴在博物馆凉凉的玻璃上,看那致密呈象牙色的骨管。十八岁女子的腿骨又如何呢?从科学上说,十八岁女子是不至骨质疏松的,但这一定不是真正的理由,真正的理由是——我走开去,一直在想。

而此刻在七月的阿尔泰山山麓,在野花如毡的约珥峡谷,我仍在想那属于十八岁女子的银龙笛的音色。我想那声音中必然有清扬和呜咽,有委曲和畅直,有对主命的迟疑和试探,也有情不得已的割舍和留恋——是这一切令人想起十八岁的女子,是某个年代草原上某些牧人对某个女子骤然逝去深感不舍吧?他们于是着手把她装饰成一截永恒的回音。

峡谷如甬道,算不算一管箫笛呢?流泉淙淙,算不算“阳春白雪”之音呢?我行其间,算不算知音之人呢?

峡谷深处竟是幽幽玄冰,千年相积而不化,想此冰当年曾见铁木真的铁骑,铁木真却不能重睹今夕这莹蓝晶闪的冰雪之眸了。六十五岁,大汗天子在围猎野马时从坐骑上摔下,从此他自这漠漠草原上消失。而积冰却千年万年,在山谷的曲径深处放其幽幽的蓝光。

牛在吃草,地鼠作其鼠窜,溪在流,阿尔泰山(原文系“有金之山”)仍然炫耀着夕阳的赤金,“杭盖”(原文指有山有水之处)仍然很杭盖。这一切,好得不能再好。七点了,天仍蓝,云仍白,不安的沙雁仍飞来飞去想找一个更安全的草丛,草原上的夏天有用不完的精力,即使到九点钟,亦仍有堂堂皇皇的天光。

 

第一天,黄昏微雨,戈壁上出现了长虹——那样绝对的平面加上绝对的圆弧,几何上最简单却又最慑人的美。而我没有带照相机,于是稍稍有些后悔。第二天,没有雨,因此有艳丽的夕阳,于是,我又有些后悔。

但是我还是坚持不带相机,对环保而言,照相多少是一项污染。如果真有艺术杰作,或者可以稍稍弥过。但我又是个极端蹩脚的摄影人,不如去借别人的来加洗。何况我一向茑拢旅行起来,连咖啡都带着,能勒令自己少受相机的打扰也总是好事。

由于没有照相机,我也许只能记得很少,我也许会忘记很多。但我已明白,如果我会忘记,那么,就让能记住的被记在,该遗忘的被遗忘。人生在世,也只能如此了。

夕阳仍浮在山上,我们傻傻地坐在草地上,连一向拍照最忙碌的H也安详地抱膝而坐。

“快拍呀!”有人催他。

“不,不要拍夕阳,”他神秘一笑,“我干过太多次这种事了。每次看到夕阳漂亮就拍,拍出来,却不怎么样。下一次,又看到,又拍,洗出来,还是不怎么样……现在,不拍了!”

他一副“上当多了”的表情,我忽然不后悔了,了解真正碰到大美景的时候,有相机在手跟没相机在手一样无助。

“总不能什么好东西都被你拍光了!”我的语气仿佛有点幸灾乐祸似的,“上帝总还要留一两招是你没办法的!”

 

我对歌者布鲁博·道尔济说:

“给我们唱一首歌吧!”那时候我们的车子正驰向归途,夕阳尚衔在山间,“给我们唱一首跟马有关的歌,好吗?”

“啊!蒙古的歌有一半都跟马有关呢!”

我从没想到,原来只打算提醒他一下,好让他比较容易选一首歌,不料竟有一半的歌都和马有关。

道尔济是文化协会派来与我们同行的,他办起事来阴错阳差,天昏地暗,可是他只要一开腔唱歌,我们就立刻原谅了他。他使我们了解什么是“大漠之音”。和西南民族比较,西南民族是“山之音”,其声仄逼直行,细致凄婉。“草原之音”却亮烈宏阔,欢怀处如万马齐鸣,哀婉时则是白杨悲风。

“你们是两条腿走来的,”歌手说,“所以也要学会两首蒙古歌带回去。”

奇怪的逻辑,但我们都努力地跟他学会了一首情歌。

车在草原上急驰,也算是一种马吧。布鲁博·道尔济真的唱了一首骏马的歌,新月如眉,俯视着大草原。

我把整个头都伸向车外,仰看各就各位的星光,有人警告说:“不可将头手伸出车外。”

怕什么呢?整个南戈壁千里万里的碎石滩上,就只我们一辆车。没有电线杆,没有路,没有人,这伸出来的头惟一会撞上的东西只是夹着草香的清风罢了。

 

他们在溪畔生了火。我们到达的时候只见他们不断地找些拳头大的溪石来烤。烤到石头开始发红,他们就在一个密封的锅子里丢了一层羊肉块加一层石头。再一层羊肉,再一层石头。然后锅子密封,放在余火上,大家微微摇动那锅,好让锅里的石头不断去烫肉,大约半小时吧,肉就熟了。

开了锅,先把石头夹出,石头先遭火烤,又被羊肉汤浸,弄得乌黑油亮的,每人发一块,放在手心里,因为烫,只好在左右手之间抛来丢去,据说这是活血的,于身体大有好处。戏罢石头才开始吃肉。肉锅旁还有一桶溪水煮的粗茶,倒也消渴。大伙儿就大碗茶大块肉地吃起来。

前两天,宴客的桌子上有一瓶法国白葡萄酒,当时大家都被极烈性的伏特加镇住了,C眼尖,叫我把这瓶葡萄酒留着。此刻拿来泡在溪水里,不一会儿就冷沁入脾了。当时靠着山壁还铺着一张大被子,大约是六英尺乘十五英尺吧!其实不是被,是蒙古包外围的围毡。大家或坐或倒,喝一口半口葡萄酒,吃刚刚宰杀刚刚烤熟的蒙古种土羊(蒙古人亦认为“洋种羊”较腥膻),这种大尾羊极其纯正鲜美。溪水在峡谷间流,云则在峡谷上飘,世上也竟有这种好日子。

“这是成吉思汗餐,”当地人解释,“成吉思汗出征前都是这样吃的。”

其实这种用热石头来烫熟的煮法跟台湾乡间“烤番薯”的道理相近,出征前这样吃倒是对的,行军伙食总以简便实惠为上。

此刻我们并不要出征,却也享尽美福,不禁愧然——然而生命中的好事都是在惶愧中承受的吧?我没有开天辟地,我没有凿一条溪或种一朵野花,我不曾喂一头羊酿一瓶酒,却能一一拥有,人在大化前,在人世的种种情分前,也只有死皮赖脸去承恩罢了。

啊!不知道生命本身算不算一场光荣的出征?不知道和岁月且杀且走、边缠边打算不算一种悲激的巷战?与时间角力,和永恒徒手肉搏,算来都注定要伤痕累累的。如果这样看,则大英雄出征前这一锅犒军的“贺尔贺德”(指带汁烤肉),我或者也有资格猛喝一口白酒而大嚼一番吧?

(选自《百年百篇经典游记》) 


                                  在戈壁的褶皱里寻找生命的诗行——读张晓风散文《戈壁行脚》



【读与评】

读张晓风女士的散文《戈壁行脚》,如同捧起一把灼热的黄沙,砂砾从指缝间簌簌流泻,却在掌心留下粗粝的刺痛。在这片被时间风干的土地上,每一粒砂都裹挟着生命与死亡的密码,每一缕风都在诉说永恒与须臾的悖论。张女士以行者的姿态丈量戈壁的荒凉与丰饶,在干涸与葱茏的交界处,叩响了关于存在的永恒叩问。

当黄羊群掠过戈壁时扬起的烟尘中,我看见了生命的狂欢。这些“乐疯了”的生灵以奔蹄为笔,在荒原上书写着最原始的生命诗篇。它们的奔跑既非逃离也非追逐,而是对广袤天地的本能回应,如同“蹄子下仿佛一一长了翅膀”。这种与生俱来的生命冲动,在刺猬皮的故事里获得了更深刻的诠释——那具“芒刺戟张”的皮囊,恰似西西弗斯式的存在寓言:肉体已湮灭于黄沙,但守护生命的本能仍在固执地延续。这让我想起敦煌壁画中那些褪色的飞天,纵然颜料剥落、肢体残缺,飘举的衣袂依旧凝固着永恒的飞升之姿。

在阿尔泰山永恒的凝视下,人类的存在呈现出令人心悸的渺小。当张女士躺在蒙古包中,任由“整张大漠的天空俯视着我的睡容”时,时空的维度被彻底重构。星斗在天窗框出的画幅中悄然位移,恰如博尔赫斯笔下的阿莱夫,在方寸之间收纳了整个宇宙的流转。这种微缩的浩瀚,将个体生命压缩成沙海中的一粒晶体,却又在“一觉醒来,我们都将烟消云散”的顿悟中,迸发出惊心动魄的美感。就像那支用十八岁少女胫骨制成的银龙笛,当生命被时间淬炼成乐器,死亡的静默便化作了穿透时空的清音。

戈壁的残酷与温柔,在成吉思汗餐的篝火中达成奇妙的和解。滚烫的溪石与鲜嫩的羊肉在密封铁锅中彼此成全,恰似生命与死亡这对永恒舞伴。游牧民族用最质朴的智慧诠释着存在的真谛:当我们以“死皮赖脸去承恩”的姿态接纳馈赠时,瞬间的惶愧反而成就了永恒的圆满。就像峡谷里那些“怕踩坏了一路芳华”的野花,越是意识到美的易逝,越能在战栗中触摸到永恒的脉搏。这种对“杭盖”(有山有水之地)的敬畏,让现代人重新理解“归属”的真义——不是人类占有土地,而是让所有生灵都成为大地之子。

合上书页,耳畔依然回响着蒙古长调的苍凉。张女士用文字在戈壁的褶皱里镌刻出一道道精神的等高线,让我们看见:在时间的长河中,每个生命都是沙海上转瞬即逝的足迹,但正是这些注定消失的痕迹,连缀成了对抗虚无的史诗。当黄羊的蹄印被风沙抚平,当刺猬的芒刺重归尘土,唯有对生命的虔敬与咏叹,如同阿尔泰山的积雪,在永恒的消融中折射出幽幽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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