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加速重构。传统国际经贸规则以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为目标,通过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本质上属于一种“边境开放”措施。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以制度型开放为导向,是一种“规则体系”的开放,即国内基本制度框架和管理体系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重心转向产业政策、社会经济政策、环境政策、投资政策、监管框架等“边境内措施”,其范围涵盖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协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竞争政策、电子商务、政府采购、中小企业、透明度,以及“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等议题。
当今,各类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引领了国际经贸规则重构,特别是跨区域、跨洲际的超大型自由贸易协定推动了全球经贸格局和秩序发生深刻变革。《日本-欧盟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美墨加三国协议》(USMCA)、《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生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为世界上涵盖人口最多、成员构成最多元、发展最具活力的自由贸易区。这些超大型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呈现出
高标准、全方位、广覆盖以及强排他性特征,成为推动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谈判的重要平台。中国已正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同时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进程,已对其2300多项条款进行研究和评估,系统梳理加入协定需要进行的改革措施和需要调整的法律法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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