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国资成为当地城市商业银行第一大股东
(2025-02-14 17:51:01)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金融监管局近日发布批复函,廊坊银行股权变更申请已获得河北金融监管局的正式批复。
根据批复内容,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廊坊控股”)将分别受让河北大庆道桥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3.82亿股、沙河市鑫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2.01亿股以及大厂回族自治县润泽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1.42亿股。
公开资料显示,廊坊控股是廊坊市大型市属重点国有独资企业,主营业务涉及土地一级开发、园区开发运营、城市更新等领域,下属企业共58家,并实际控制1家主板上市公司——廊坊发展,是廊坊市第一大国有控股企业。
今年1月28日,廊坊控股就发布公告决定收购廊坊银行12.55%的股份。相关股权过户手续已于2025年1月27日顺利完成。此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廊坊控股将合计持有廊坊银行11.53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上升至19.99%——成为廊坊银行第一大股东。
近年来伴随着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地方国资增持、控股当地城商行的案例并不在少数。
譬如,2024年6月,由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出资设立的内蒙古财信投资集团获批增持内蒙古银行26.81亿股股权,在该行的持股比例由18.26%增至44.33%,晋升为内蒙古银行第一大股东;同月,福建海峡银行也完成超过12亿股的定向发行股份工作,国家及国有法人股占比由年初的45.04%升至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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