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这个概念在经济学和国际关系领域被广泛应用,但尚没有被普遍认可的权威定义。目前为止,开放的基本内涵可以从两个维度来理解,包括商品要素流动型开放和制度型开放。传统意义上的开放主要指商品、服务和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在国家间的自由流动,即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这种开放通常伴随着关税或者非关税壁垒的降低以及市场准入放宽等措施,旨在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增长,是一种形而下的开放。其主要特征通常表现为:第一,边境上开放。通过降低关税或者非关税壁垒,促进商品和资本的跨境流动。第二,临时性开放。这种开放往往具有临时性,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可能出现政策调整。第三,差别性开放。一个经济体对不同国家、地区或部门的开放程度存在差异。第四,非预期开放。相关开放很大程度上会受国内政策透明机制不完善、涉外法治体系滞后等制度环境的制约,缺乏透明度、可预期性。第五,渐进性开放。开放通常是逐步进行的,随着经济发展逐渐放宽限制。第六,浅层次开放。开放主要集中在商品和资本等表层经济要素的流动,未涉及深层次的制度变化。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开放的内涵逐渐扩展到制度层面,即制度型开放,这种开放不同于商品和要素流动,强调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领域与国际接轨,其不仅是为了吸引外资或促进贸易,更重要的是通过制度创新和融合提升本国在全球治理中的话语权和竞争力,是一种形而上的开放。相应地,其主要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边境后开放。与传统的边境上开放不同,制度型开放更加注重边境后的制度协调,如标准一致化、竞争一致化、监管一致化等,从而通过制度的对接和标准的统一来消除制度差异引致的经济摩擦。第二,稳定性开放。制度型开放具有更强的稳定性,通过制度化的安排减少政策的不确定性,进而增强市场的预期稳定性。第三,无差别开放。制度型开放强调规则的一致性和无差别性,减少或消除不同国家、地区或行业之间的制度差异。第四,可预期开放。制度型开放通过透明的规则和标准,减少政策的不确定性,使市场主体能够更好地预见和适应制度环境的变化。第五,整体性开放。制度型开放强调经济活动的整体性,通过制度的统一和协调,推动经济的整体开放和融合。第六,深层次开放。与传统开放相比,制度型开放更加注重深层次的制度变革,包括法律法规的统一、市场规则的协调、社会文化的兼容等。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