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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原型施事和原型受事理论综述

(2011-05-06 19: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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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蒂(Dowty)(1991)提出了“原型角色”理论[1],该理论认为题元角色也是原型范畴。因此,所有的题元角色都可以分为两大类:原型施事(Agent proto-role)和原型受事(Pacient proto-role)。陈平(1994)根据道蒂的观点,提出了汉语原型施事的5个特征,分别是:自主性、感知性、使动性、位移性和自立性。原型施事主体论元中施事最具有原型性因为它完全符合这5个特征。袁毓林(2002)也认为原型施事有5个语义特征,但是跟道蒂和陈平的又不完全相同:自立、使动、感知、述谓、变化[2],他所归纳的四个主体论元的原型施事特征是逐渐减少的,典型性也逐渐降低。如下表:

 

         语义特点

论元

自立

使动

感知

述谓

变化

施事

+

+

+

-

-

感事

+

-

+

-

-

致事

+

+

-

+

-

主事

+

-

-

-

+

      

随着原型施事特征的减少,各论元在现代汉语中的句法表现也不一样。同样,陈平和袁毓林也分别提出了原型受事的特征。陈平基于道蒂的理论提出原型受事的5个特征是:)变化性、渐成性、受动性、静态性、附庸性。而毓林认为原型受事有6个特征,分别是:受动、变化、自立、渐成、关涉、类属。他所归纳的6类客体论元作为原型受事范畴,其典型性也是逐渐降低的,其句法表现当然也不尽相同。陈平和袁毓林在各自的论文中都较为详尽地考察了论元的配位情况。

    句法成分也是一种原型范畴,句法成分因其自身的典型性对题元角色具有选择性,最典型的主语应该是施事充当的主语,而最典型的宾语应该是受事、结果充当的的宾语。具体体现在主宾语选择的等级序列上:

    第一,主语对题元角色的选择的等级序列:

    施事>受事/与事>主事/受事>工具>处所

    因此,能带语法主语和宾语的动词倾向于现选择施事作主语、受事作宾语。

    第二,如果某一题元关系中的两个题元都具有相同数量的原型施事的特性,其任何一个都可能成为主语;如果某一题元关系中的两个题元都具有受事事的特性,其任何一个都可能成为宾语。

    第三,对于三元谓词来说,非主语题元中更具原型受事特征的题元通常做直接宾语(典型性相同的非主语题元,都可以做直接宾语),而具有较少原型受事特征的题元角色通常作为介词宾语出现。



[1] 转引自陈平(1994)和沈园(2007)

[2] 袁毓林《论元角色的层级关系和语义特征》,《世界汉语教学》2002,3  P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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