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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执法要以人为本

(2012-09-21 10:45:31)
标签:

广州市

罚单

控烟条例

执法

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

抽烟对人健康的危害,恐怕没有人不懂,抽烟的人也懂,只是习惯成自然,一时难以戒掉。从条例的制定角度看,控烟既是对不抽烟人士的保护,对抽烟人士也没有坏处,通过控烟慢慢戒掉抽烟的习惯。但是在政府执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的态度粗暴,让抽烟人士无法接受。

据媒体报道,在首日执法行动中,包括市爱卫会、公安局、卫生局在内的15个部门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各区、县给市也派出400多人,一下子开出44张罚单。有烟民对于警察开罚单就接受,对其他部门开罚单就一走了之。这说明,多头执法容易引起混乱,被执法人也对谁有权执罚一头雾水,加上其他政府部门没有强制力,也让执法遭遇困境。广州市拟效仿香港成立一支100人的控烟巡查队。

无论采取什么方式,控烟的行政成本还是非常高的。比如,比警力来说,广州市作为一个外来人口非常之多的大城市,警力在维护治安、交通秩序等方面已经力不从心,因此出现了辅警、治安员、交通协管员等组织。如何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也是今后广州维护社会秩序时需要认真考虑的一个大问题。很多市民对于诸如控烟条例执法、养犬条例执法等非刑事案件执法,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认为这不是违法犯罪。因此,加大控烟条例的宣传,让市民从心里接受这样的观念,改变传统观念,非常重要。

从根本上说,控烟是一种末端管理手段,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抽烟的问题,要彻底解决,还要从源头上采取措施,用前端管理的手段,既通过国家法令,限制香烟生产,而不是仅仅对抽烟者进行处罚。美国有一个案件或许对我们控烟执法有启发。2009年3月,美国最高法院判决万宝路公司向因吸该公司死亡者1.45亿美元的巨额赔偿。从这里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制定法律和执行法律都要以人为本。只有改变立法和执法的观念,才能真正做好控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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