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身广告多头管理意欲何为?
(2012-05-11 16: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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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车身广告公交公司工商部门行车安全杂谈 |
分类: 时事评论 |
众所周知,公共交通归政府交通部门管理,车辆归公安交管部门管理,广告归工商部门管理,但是公交车身广告该归谁管,似乎谁都有权管,结果就引来一大帮政府部门来管,甚至连城管委和质监局都要联合发文,插手公交车身广告的管理。一时间,九龙治水,不是公交车身广告乱,而是政府部门管理一阵混乱。
市交委提出整治公交车身广告的理由有三,一是影响行车安全,二是广告残破,三是广告内容低俗。其中,从交委的行政职能来看,只有影响行车安全,才是交委管理公交车身广告的切入点,但据业内人士透露,在公交车身广告实行的十来年间,从来没有发生过因车身广告问题而发生交通安全问题。目前,广州公交车行车安全问题,由于实行了多种安全措施,比如摄像头,司机对车辆四周情况了如指掌,并不是依靠透过车窗玻璃来观察。既然公交车身广告并没有造成行车安全,交委插手公交车身广告的理由并不成立,失去了正当性。
至于广告残破和内容低俗之类的,根本就不是交委管理范围。广告残破,肯定影响广告的宣传效果,这个应该由广告客户通过广告公司与公交公司进行协商解决,重新喷涂即可,用不着交委操心。而所谓广告内容低俗,这应该属于工商部门的职责范围,而广告之所以能喷涂上车身,此前工商部门已经对广告进行了审批,交委以某些广告低俗为由要求公交公司更换,是对工商部门行使权力的不尊重。另外,公交车身广告,牵扯到多方利益,公交公司、广告公司、广告客户,而最终做成广告,是各方依法签定了合同的结果。
市交委强力要求公交公司清理车身广告,造成公交公司、广告公司和广告客户的损失,初步测算接近5000万,要由公交公司埋单。但根据有关规定,交委要保证公交公司有3%的利润,达不到时,由市财政补齐。就是说,本来公交公司通过广告收入减轻市财政补贴,是一个多赢的结果。现在交委强行清理车身广告,造成的近5000万的损失,最终还是要市财政拿钱来弥补,增加了财政负担,浪费了纳税人的钱,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错误做法。面对这一错误做法,市政府应该出面叫停,或者由市人大出面撤销市交委的这一错误决定,以避免加重财政负担。
然而,正当市交委要求公交公司清理公交车身广告之时,半路又杀出一个程咬金,市城管委和市质监局联合发布的《城市容貌规范》明确,公交车“可以上全车身广告”。但是,广州市交委已经召集交警、工商部门召开协调会,“由交委统一发布消息”,并维持5月31日前完成清理整改决策不变。面对这种不和谐音,人们有权质问,广州市垃圾处理问题,没见城管委全力去抓;广州市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没见市质监局全力去查处;广州市道路交通拥堵严重,交通设施严重不路,没见交委全力解决,各部门却对整治公交车身广告情有独钟,出现这种多头管理,究竟想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