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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人人有责惹的祸

(2011-12-06 16:29:19)
标签:

蔡永杰

永泰

过失致人死亡

政府职能

见义勇为

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

今年9月9日上午8时许,广州市白云区永泰立交华德加油站内,一身穿便服的男子一路狂奔,手中拿着黑色挎包;后面一位穿油站制服的人穷追不舍,边追边喊。前来加油的车主蔡永杰看到后,一踩油门冲上去,不幸撞上被追者,致其重伤不治身亡。实际上死者是加油站经理管红强,而追他的油站工作则被众人称为当时精神病病发。事后,蔡永杰被警方以过失致人死亡罪逮捕,并移送白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老话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新口号是,维护治安,人人有责。如果真的是路有不平,你拔刀相助,如果真的有坏人作案,你勇斗歹徒,这都应该算是见义勇为。但是,当你并没有弄清楚状况的时候,就贸然假定谁是坏人,并出手干预,其结果就是可能造成自己意想不到的结果。这起事件正好说明,正是蔡永杰满脑子要见义勇为,结果却是没有成为见义勇为的英雄,倒成了过失杀人的犯罪嫌疑人。

现代社会,人们分工非常细致,所谓工农商学兵,360行,人人有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因此,分析这个所谓“人人有责”,实际上是模糊了不同行业之间人的职责。这一方面是有关政府职能部门为了推卸责任,比如,“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维护治安,本来是警察的责任,怎么成了大家的责任?如果人人有责,还要警察干什么?直接取消这个行业算了。

就这个案件来说,蔡永杰本来不用那么急于履行本来不属于他的“责任”,即使是真的有坏人作案。他可以选择报警,让警察来处理。或者先观察情况,向加油站的工作人员了解详情之后,再做决定。遇到事情,都要冷静分析,综合判断,有了正确的结论之后,再付诸行动。如果那样,蔡永杰也不会弄到今天这样见义勇为不成,反成了过失犯罪嫌疑人。
然而,正是所谓的“人人有责”,害了这位蔡先生。他眼中的义是假想,他并没有看到不义,就要勇为,这样的勇,是匹夫之勇,是草莽之勇。

有勇无谋,有勇无智,带来了悲剧。这不但是蔡先生个人的悲剧,也是这个社会的悲剧,是这个社会政府部门用懒政、不作为的心态制造出“人人有责”的口号,貌似“人人有责”,实际上却是“人人无责”,出了问题,政府职能部门就可以推卸责任。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维护治安,就是警察的责任,哪里有什么“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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