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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外篇》今译(骈拇)

(2022-12-28 02:17:07)

一、骈 

 

1·1

大脚趾与第二个脚趾连着而未分开,以及大拇指上长出小指头,难道是人的自然本性的表现吗?(当然不是,)但这二者比之于人的正常器官,却更加受到人们的关注。人身上长出的瘊子,难道是人体必有的部分吗?(当然不是,)但它比之于人体的正常部分,也更加受到人们的重视。经过大力研究然后加以鼓吹的仁义道德,难道就成了人所固有的真情吗 ?(当然不能,)但(在今天)仁义比之于真正的出于人的本性的人类道德,却更加受到人们的信奉。

就因为舆论环境是这样的,所以(社会上有了专门从事骈枝活动的人,但他们)在人脚上搞“并联活动”,不过是让大脚趾连上一块无用之肉;对人手搞“歧生活动”,无非是在大拇指上又立起一个无用的小指头;对人的天性真情搞骈枝活动的人,则是痴迷于仁义行为,刻意滥用人的聪明智慧,在人的自然真情之外人为地造作出一些欲求来。

也就因为如此, 纵情于视觉的人,不过是搅乱正常的五色,痴迷于视觉形象(所谓青黄黼黻)之炫人眼目;难道不是这样吗?离朱就是这样的人。滥用听觉的人,不过是搅乱正常的五音,痴迷于六律(即金、石、丝、竹、黄钟、大吕)的跌宕顿挫之声;难道不是这样吗?师旷就是这样的人。鼓吹仁义的人,不过是刻意拔高人为的德性和蔽塞人的自然本性,以此捞取名声,诱使天下人喧嚷着去奉行那些实际上不可能完全照办的礼仪法规;难道不是这样吗?曾参和史鱼就是这样的人。至于玩弄智巧辩术的人,更不过是在堆砌词藻,穿凿文句,挖空心思地争辩“离坚白”、“合同异”之类学说的是非,为一时微不足道的名誉而疲于拼命。难道不是这样吗?杨朱和墨翟就是这样的人。因此,他们搞的这些名堂只能说是“多骈旁枝之道”,并不是天下真正的至理正道。

要知道,秉持至理正道行事的人,是不会把握不住自己的自然本性的。惟其如此,他们即使遭遇本该分开的器官被结合在一起了的情况,也不视之为骈联;即使发生了单个器官分叉的情况,也不认作是歧生;某个器官长得很长,他们不会觉得多了什么;哪个器官生得很短,他们并不感到有所欠缺。就是这缘故,野鸭的小腿虽然很短,帮它加长了它会反而犯愁;鹤鸟的小腿虽然很长,帮它去掉一截它会反而生悲。由此可见,生来就长的是不好截短的,生来就短的是不好加长的,这里根本谈不上有什么忧患需要排除。噫!(这样看来,)仁义一定不是人所固有的真情,(不然的话,)仁义之士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忧患呢?

况且事实上也是脚上有骈拇的人,你把他那骈拇分开,他反而会哭泣的;手上长了六指的人,你把他那六指去掉,他也会哀啼的。这是两种相反的情况:后者是(手指)比应有之数多了,前者是(脚趾)比应有之数少了,但改为不多不少的情况反而使人发愁生忧,却是一样的。现如今的仁人,总是为世间的祸患而忧心忡忡;不仁的人,则不问按自然本性来说自己的需要究竟是什么和需要多少,只是一味地追求权位和钱财,(这两种人,一是悲天悯人,一是欺世盗名,从他们都没有把握好人的自然本性看,则也是相同的,都只会给人带来虚假的满足和实在的痛苦)。所以我要说,仁义一定不是人所固有的真情,(不然的话,)怎么会(夏、商、西周)三代以来,天下人总是喧喧嚷嚷地争吵个不停呢?
                  

1·2

用曲尺墨斗、圆规角尺之类的工具去矫正某物的形态,那其实是削损它的本性;用绳索、胶漆之类的东西去把某物固定下来,其实是侵犯它的天然禀赋;对人彬彬有礼,施以仁义,以此鼓舞天下人心,诱导人们向善,其实是使得天下人丧失自己的常然本性。

天下万物都有其常然本性。物的常然本性,是指:它弯曲,不是由于受到过曲尺的处理;它笔直,不是由于受到过墨线的处理;它是圆的,不是由于受到过圆规的处理;它是方的,不是由于受到过角尺的处理;它附着在某物上面,不是由于被胶漆粘在那里;它老呆在某个位置,不是由于被绳索捆绑在那地方:总之,天下万物都是悠然生长而并不知道自己生长的原因,都获得了自己特定的性状而并不知道为什么正是获得这些性状。古往今来都是如此,不可能出现背离的情况。既如此,仁义(这明显不是人之常然本性的情感),怎么会像是用胶漆粘在了道德上似的,或用绳索捆在道德上了似的,竟被人们视为人类的应然道德呢?这真使天下人大惑不解。

小的迷惑会使人改变行事的正确方向,大的迷惑会使人改变自己的本性。凭什么知道是这样的呢?自从虞舜号召人们笃行仁义,并且因之得以让天下人都自愿归服于他之后,天下就没有谁不是为仁义而奔忙而活着的了,这难道还不说明,人们已经不自觉地为了追求仁义而改变自己原初的本性了吗?现在我来试着探讨一下这个问题。(事实上,)自从夏、商、西周三代以来,天下人就没有谁不是为了获得外物而(不自觉地)改变了自己的本性:平民百姓为了物质利益而不惜牺牲生命,士人们为了获得好名声而不惜牺牲生命,大夫们为了得到家、国封地而不惜牺牲生命,君主们为了得到整个天下而不惜牺牲生命。这四种人,尽管从事的事业不同,名声各异,在损害自己作为人的本性,为了获得所求而不惜牺牲生命这一点上,却是一样的。臧与谷,叫他们一块儿去放羊,结果都让自己看管的羊丢失了,问前者做什么去了,他说是拿着羊鞭在读书;问后者在做什么,他说是在玩掷骰子的游戏,两人当时做的事倒是不一样,在丢失了羊这一点上却是相同的。伯夷为了获得好名声而死于首阳山下,盗跖为了求得利益而死于东陵山上,这两人为之而死的直接目的虽然不同,但在残害自己的生命、损伤了自己作为人的本性这一点上,却是相同的。既如此,为什么要认定伯夷是对的而盗跖则错了呢?全天下的人都在为某种目的而不惜牺牲生命,为仁义而牺牲的,世俗称他为君子,为财货而牺牲的,世俗却称他为小人。在为了所求而不惜牺牲这一点上,人们是相同的,倒是确实有的人是世俗所谓的君子,有的人是世俗所谓的小人,但就残害自己的生命、损伤了自己作为人的本性这一点而言,盗跖和伯夷其实毫无区别,(既如此,)为什么要对他们作君子和小人的区分呢!

总之,我的看法是:把自己作为人的本性与仁义连在一起,那么,即使笃行仁义之道像曾参、史鱼那样完全彻底,也不是我所认为的做人的完美成功;把自己作为人的本性与味觉水平连在一起,那么,即使辨味能力像俞儿那样高明,也不是我所认为的生活甘甜;把自己作为人的本性同是否精通五声连在一起,那么,即使听音本事达到师旷那样的水平,也不是我所认为的听觉灵敏;把自己作为人的本性跟视力强弱连在一起,那么,即使能像离朱那样看清百步之外的草尖,也不是我所认为的明察秋毫。我认定的做人的完美成功,不是指能够笃行仁义之道,而仅仅在于做到了自满自足;我认定的生活甘甜,不是指味觉灵敏,而仅仅在于人的本性真情得到了全面的实现;我认定的听觉灵敏,不是指能够听清别人对自己的评论,而仅仅在于能够倾听自己的心声;我认定的明察秋毫,不是指能够看出别人对自己的任何要求,而仅仅在于具有自知之明。没有自知之明而只了解别人对自己的要求,不自满自足而总是投合别人的喜好,那是只求别人对自己满意而不求自己对自己满意,是拿别人的标准来评价自己而不是拿自己的标准规范自己。要是拿别人的标准来评价自己而不拿自己的标准规范自己,那就唯有盗跖和伯夷达到痴迷的程度了。我真有愧于自己的道德水平还不高,所以,我上不如伯夷,做不到为了表现出仁义的高尚德操而自愿选择饿死,下不如盗跖,不敢为了获得物质利益而从事淫僻恶劣的强盗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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