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解说(5·5)
(2022-03-31 17:46:40)5·5
墨者夷之因徐辟而求见孟子。孟子曰:“吾固愿见,今吾尚病,病愈,我且往见。”夷子不来。
他日,又求见孟子。孟子曰:“吾今则可以见矣。不直,则道不见;我且直之。吾闻夷子墨者,墨之治丧也,以薄为其道也。夷子思以易天下,岂以为非是而不贵也。然而夷子葬其亲厚,则是以所贱事亲也。”
徐子以告夷子。夷子曰:“儒者之道,古之人若保赤子,此言何谓也?之则以为爱无差等,施由亲始。”
徐子以告孟子。孟子曰:“夫夷子信以为人之亲其兄之子为若亲其邻之
赤子乎?彼有取尔也:赤子匍匐将入井,非赤子之罪也,且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而夷子二本,故也。盖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蚋姑嘬之。其颡有泚,睨而不视。夫泚也,非为人泚,中心达于面目,盖归反蘽梩而掩之。掩之诚是也,则孝子仁人之掩其亲,亦必有道矣。”
徐子以告夷子。夷子怃然,为间,曰:“命之矣。”
【解说】
这是本篇最后一章,记叙孟子同一个名叫夷之的“墨者”(即奉行墨家主张的人)的对话,所以读懂此章需要知道这个背景:儒墨两家的主要分歧之一,就是儒家主张厚葬,墨家主张薄葬。——这里涉及到儒墨两家关于“爱有差等”还是“爱无差等”之争,所以此章内容颇关重要,很有资料价值。
1、前两个自然段要注意:头段中的“因”字是凭借义,此处可译作“通过”;“尚病”是“尚(还)在生病”的意思;“且”字相当于“将”;末句前面省略了“是日”二字(所以下段用“他日”开头)。第二段中的两个“直”字是“直言”义,故“不直”等于说“(如果)不说直话”,“我且直之”的意思是:“我将直言不讳地申明我的主张和对他的意见”。“夷之思以易天下”句的“以”字后面省略了“其道”二字,“易”字是“移风易俗”的“易”;后句头上的“岂”字显是“且”字之误(音近),“非是”的“是”字是复指“其道”,“而”相当于“则”,“不贵”是“不足为贵”的意思。末句的“是”字是联系动词,“所贱”是名词性词组,“亲”还是指父母。——可见孟子是想用夷子归依墨家却又厚葬自己父母这个矛盾,来驳斥墨家学派,论证儒家之道的正确性和可行性。
2、后三段要注意:
夷之说的几句话中,“若保赤子”引自《尚书·康诰》,原文是这两句:“若保赤子,惟民其康乂”,意思是:(为了得到臣民拥戴,就)要像像爱护赤子一样爱护臣民,让他们生活安康,能够过着足以保证生养休息的太平日子(“乂”字兼有“养”义和“治”义);后句头上的“之”字是用作第一人称代词,即相当于“我”;末句的“施”字是特指“施爱”,“由亲始”是说“从父母开始”。——很明显,夷之对“若保赤子”作了断章取义的解释,想据以说明:你们儒家其实也是主张“爱无差等”的,与我墨家并无区别;后加末一句,则是为他搞“双重标准”(“厚葬其亲”)作辩解,暗示“始点”总有点特殊,并不背离一般原则。
孟子说的头句话中的“信”字是副词,相当于“确实”、“真地”;“亲”是动词,“爱”义,“为若”可译作“如同”(“为”是衬字)。要注意的是:这是个反问句,而孟子预设的回答是否定的,但他又并不认为夷之是在有意撒谎,只是认定他在这问题上认识有误,不懂得“赤子匍匐将入井时谁见了都会生出救助之心”这个不争的事实,只不过表明人人都有恻隐之心,据以得出的结论竟然为“爱无差等”乃是人的本性。——明乎此,就知接下五句是要说明夷之犯这错误的原因:“彼有取尔也”句是总领,说他大概是凭着以下四句陈述的情况而得出这个认识的(所以我在此句后面打冒号。其中的“有”字相当于“或”;“取”字后面略去了“于”字,宾语不言而喻,就略而不说了;“尔”字相当于“此”)。
以上分析表明:“赤子匍匐将入于井”就是3·6章中说的“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句的改写(可见这里的“赤子”也是指“孺子”,泛指幼儿,非指婴儿);“非赤子之罪也”(此“罪”字是指过失)以下的三句,是一起陈述“乍见”者心里生发的情感与想法,即:感到“这是幼儿,他无过失,不应遭此报应”,还想到“他也是上天赐予的生命,我理应按待人的一般原则对待之”。——据此可知,“使之一本”句的“使”字通“事”,处置、对待义,“之”是复指“赤子”;“一本”是“本一”的倒装,作“使之”的后置状语,“本着统一的待人原则”的意思。于是后面的“而夷子二本,故也”两句也获解了:“而”是转折连词,前句是说:但夷之先生尽管以为从这个事实应该得出“爱无差等”的结论,实际上还是按“爱有差等”的主张行事,即“使之二本”的;“故也”是说:可见他“葬其亲厚”是自觉地不按“爱无差等”的理论办理的(此“故”字是“故意”、“存心”的意思)。注意:这里的“一”和“二”都不是指数量:“一”是统一、一致的意思,“二”是“一”的反义词,有差别、不一样的意思。
接下用“盖”字领出的话,前几句是又举“上世”(远古时代)的例子,说明前人也有类似的“使之二本”的情况:起先理性地认为对任何死者都可以“举而委之于壑”,对父母也如此,但后来发现父母遗体遭受的“惨状”,就不忍心了,又“归反虆梩而掩之”。这显是对夷之的自相矛盾的“二本”态度表示“同情的理解和原谅”,所以最后追加“掩之诚是也”等三句,挑明说:“二本”态度表现的若是“孝子仁人”的情感,那就“亦必有道矣”。——足见孟子、儒家的学说很有“人情味”,更接近生活实际。这段话中的难字多是偏僻字,借助译文了解句义就行了,不必细抠,要掌握的是这几个:“举而委之”的“举”相当于“抬”;“委”字有丢弃义;“为间”相当于“有顷”,可译作“过了一会儿”;“睨”是斜视貌(“蚋”是蚊子类的昆虫,“姑”是衬字,“嘬”是凑在一起吃的意思;“颡”是额头;“泚”是指出汗;“虆”是土筐,“梩”是土锹)。
结尾几句是讲夷之得知孟子对他的评论后的反应,但不好懂(“怃然”是怅然失意貌),因为“命之矣”句的主语不明确。我理解:或是“我”,或是“孟子”,二者必居其一。依前解,“命”字就是“明白”、“懂得”的意思,“之”是指代“意之所属”,此指关于“爱有差等”还是“爱无差等”这个理论问题;依后解,则“命”字直接是“教诲”义,“之”字同于前文“之则以为”句的“之”,也相当于“我”。——这两解的意思虽然不相同,但相通。我取后解,理由是:孟子就是要借夷之自己的口来说明:儒家思想合乎人情常理,墨家的主张过于理想化和绝对化,实际上难于贯彻;从训诂上说,释“命”为“教”更便捷、熨帖,释“之”为“我”已有“前文”根据,也很“自然”了。
【辩析】
1、“夷子不来”句,因原文没有标点,不知是否也是孟子说的;赵岐注云:“是日夷子闻孟子病,故不来。”显是作否定回答,把这一句看作“记其实事”的话;《杨著》把此句放在引号里面,是做肯定回答,并认定“不”同“勿、毋”,所以翻译为“他不必来。”——我以为,孟子这是在对学生徐辟说话,说了“我且往见”后,不会又说“他不必来”的,即使要叮嘱徐辟加以劝阻,也只会说“使毋(勿、不)来”,不会说成“夷子不来”。因此,我认同赵岐说,把此句放在引号外面。
2、“不直,则道不见;我且直之”,《杨著》翻译为:“不过,不说直话,真理表现不出,我姑且说说直话吧。”这是认为孟子此话仅是声明他自己将要采取的“谈话态度”,所谓的“道”仅指他儒家的道。从孟子后面说的话看,这理解似乎不错。但如果真是如此,孟子有何必要对传话人做这个表示呢?在见面谈话时自己“直”就得了,那样更可以表明“直”乃是他孟子的一贯风格;要是因为“刺激”了对方而受到传话人或其他“第三者”的非难,到时做这样的解释也为时不迟。是要传话人把他这态度告诉夷子,让夷子对他可能说出“有刺激性”的话做好思想准备吗?这倒说得通,但这一来就表明:他是主张对话要“直”的,否则不足以见“道”(“见”同“现”),对话就没有意义了。但据此就要认定:他这是在宣布他对“谈话态度”的一般主张,更是向对方提出这种建议,以求谈话取得实质性的进展,故而应是针对谈话双方而言的,所谓的“道”乃指双方的思想观点,不是专指“吾道”了;不然的话,那就有失礼貌,不合待客和对话之道了,孟子不会这样的。——我就是按后一理解作的转述,并且认为这样理解才符合孟子的思想。又,关于这个“直”字,朱熹说:“直,尽言以相正也。”赵岐说:“不直言攻之,则儒家圣道不见,我且欲直攻之也。”按这两位大注家的解释,孟子就是“斗争哲学”的鼻祖了。
3、孟子评论夷之的话,从开头到“故也”的十来句,《杨著》的译文是:“夷子真正以为人们爱他的侄儿,和爱他邻人的婴儿是一样的吗?夷子不过抓住了这一点:婴儿在地上爬行,快要跌到井里去了,这自然不是婴儿自己的罪过。〔这时候,不管是谁的孩子,无论谁看见了,都会去救的,夷子以为这就是爱无次等,其实,这是人的恻隐之心。〕况且天生万物,只有一个根源,〔就人来说,只有父母,所以儒家主张“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夷子却说有两个根源,〔因此认为我的父母和人的父母,没有分别,主张爱无差等。〕道理就在这里。”——该书有个注释是:“一本二本——原义不明确,译文姑仍旧解足其意。”
4、此章末句“命之矣”有多种解释,朱熹说:“命,犹教也”。《杨著》据此认为,后面的“之”字就当是“夷之用以自指”了;《通说》则解释说:“命,同‘名’。名,引申为‘明’。之,夷子的自指”。《傅解》只是将这话翻译为:“我领教了。”
【译文】
一个信奉墨子学说名叫“夷之”的人,想通过徐辟(孟子的学生)会见孟子。孟子说:我倒是愿意见他,只是我现在有病,等我病好了,我去看他吧。因此,夷子那一天就没有去见孟子。
过些天,夷子又求见孟子,孟子对传话人徐辟说了“我今天可以见他了”之后,又说:“不直言不讳地讲直话,就双方都不能让对方知晓自己真实的思想主张(这样的对话是没有意义的),因此我将向他坦陈我的观点。我听说,夷子是墨家的信徒,墨家办理丧事,是以薄葬亦即节俭为合乎其道的;夷子想用提倡薄葬来改变天下的风气,那一定是认为,不是薄葬就不足为贵了;既然这样,他办理自己父母的丧事却是用的厚葬,那就要说他是以自己所贱的方式来侍奉他父母了。”
徐辟将孟子这番话告诉了夷之。夷子说:“按儒家的说法,古代圣君是像爱护赤子一样地爱护自己的百姓的;但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我以为,这就是要求用“爱无差等”的原则行事,不过实行起来要从对待自己的父母开始。”
徐辟就也把夷子这话传给孟子,孟子就说:这位夷子先生真以为人们爱自己哥哥的儿子,和爱邻居家的孩子一样吗?他不过是根据下面这个事实而提出他的观点的:小儿在地上爬行,快掉到井里去时,看到的人谁都会觉得小孩并无过失(不应遭此报应),还会想到他也是上天赐予的生命,因而觉得理应同对待任何他人一样地去救助他。于是他就以为,我们儒家推崇的先圣也是主张“爱无差等”这个原则了。但夷之先生实际上却是按“爱有差等”的原则行事的,他厚葬自己的父母就是自觉地、故意地背离“爱无差等”的原则。事实上,上古时期大概曾经有过对亡父亡母不予安葬的人,即父母死了,把他们的遗体抬出去抛到山沟里就完事了。但日后经过那里,发现狐狸在吃他们,苍蝇蚊子在咀吮他们,却不禁头上流汗,只敢斜望,不敢正视;而且不是流给别人看,完全是出于悔恨的真情。这时大概又会回家去取了锄头畚箕来把父母的遗体埋了。埋了,当然是对的,可见孝子仁人葬父葬母确实是合乎道理的。”
徐辟又把孟子的话转告夷之。夷之怅然,沉默不语。过了一会儿,说:“孟子教育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