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谷子·谋篇第十》篇解说(10·1)
(2021-03-02 09:54:27)
谋篇第十
本篇是论述计谋的产生也即制订和运用的问题,所以同上篇叫《权篇》大不一样,是很“名副其实”的。——从第七第八篇分别叫“揣篇”和“摩篇”,而“揣”和“摩”是近义词,可构成合词“揣摩”,两篇又确实是“姊妹篇”看,作者可能是把此篇与上篇即“权篇”也当作“姊妹篇”来写的,所以二者是一起论述游说的“权谋”,又有所分工:《权篇》重在形式方面,即口头表达,此篇就偏重讲这个“形式”所体现的内容了。
10·1
凡谋有道:必得其所因,以求其情。审得其情,乃立三仪;三仪者,曰上、曰中、曰下。参以立焉,以生奇;奇不知其所雍:始于古之所从。故郑人之取玉也,载司南之车:为其不惑也。夫度材、量能、揣情者 ,亦事之司南也。
【解说】
1、读懂这段话,关键是要想到这不是一般地论述计谋问题,而是做老师的鬼谷子在教他的学生怎样制订游说计谋。明乎此,就知头句的“谋”字是用作动词,相当于“出谋划策”;“道”是指正确的途径、方法;后两句是具体交代怎样做就是正确的途径、方法(所以我在前面打冒号)。——于是进而知道:第二句的“必”字是必须义,即不是“一定会”的意思,而是“一定要”的意思;“得”字是知晓、了解义(2·1中“事有反而得复者”句中的“得”);“所因”的“因”字是亲近义,也可认为通“姻”,故“所因”等于说“有关情况”(《诗·大雅·皇矣》:“维此王季,因心则友。”毛传:“因,亲也。”)第三句的“以”字是介出目的;“情”指实情,即实际情况;“求”是借作“仇”,匹配义,此处可翻译为“合乎”(“求”字的这个用法已见于3·3中)。可见头三句是说:凡是定计策做谋划,都一定要先行了解有关的情况,以期定出的计谋合乎实际。——开篇作这样的交代、告诫,足见鬼谷子是非常实事求是的,坚持的是“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
2、接下直到“以生奇”句,是指出“得其所因”后该做什么和怎么样:头句的“得其情”是“得其所因”的变文重复,前面的“审”字不是动词,而是用作形容词,详尽、周密义,还带“确实”的意思,作“得”的状语(《管子·幼官》:“六纪审密,贤人之守也。”其中的“审”字就是这意思)。第二句“乃立三仪”的“立”字是建立的“立”,此处自可译作“制订”;“乃”字相当于“这才”,兼有“于是”的意味;“仪”字本指准则,后引申出“仪容”、“容貌”义,故“立三仪”是说“拟定出三种计策来”,所以后文马上说要是“上、中、下”三个不同等级的(等级不同就是“仪”不同)。“参以立焉”句的“参以”是“以参”的倒文,此“参”字在9·3中见过,是借作“叁”(“三”的繁体字);“以生奇”的“以”字相当于“能够”(2·8中“己审先定以牧人”句中的“以”),“生奇”是“生出奇招来”的意思。
3、“奇不知其所雍”以下五句是对将会生出的“奇招”预做评论:头句是说:既是奇招,它就不知它会受到阻拦,亦即决不会行不通的(“雍”通“壅”,壅塞、阻隔义。《诗·小雅·无将大车》:“无将大车,维尘雍兮。”“所”是助词,表示被动。)第二句是说,这个评价-论断是自古以来人们就信从的:“所从”的“从”是依从、信奉义,追加此句是要听者对上述说法怀有信心:可以认为此句头上省略了主语“是”字(前句的复指词)。后三句“附属于”第二句,即是为之作举证:“郑人之取玉”是指古代郑国人到深山开采玉石的传说;“载司南之车”是说乘坐备有指南针的车子(“载”是乘坐义。《史记·河渠书》:“陆行载车,水行载舟。”“司南”即指南针);“为其不惑也”的“为”字相当于“因为”,“不惑”在这里是指不会迷路。可见这三句的“内部关系”是:头句申说郑人有胆量去深山而不惧,后两句是指出其原因在于带有司南,故而一定“不惑”(据此可知,“为其”二字本该放在第二句头上亦即“载”字前面的,为了调整句读,就移到后面了)。
4、最后一句是针对全部上文发感慨兼评论。注意:由于前文是论述“谋”的问题,而“谋”的目的是揣摩出对方的“情”,所以此句就以“揣情”为主语了,前面的“度材量能”应视为“揣情”的定语,即是交代“揣情术”乃属于“度材量能”的手段。——“亦事之司南也”等于说“亦可以司南事之”:“事”是“事君”、“事父母”这类说法中的“事”,“为……服务”的意思;“之”是主语的复指词。
4、现在明白了:这段话是要说明,游说要取得成功,无疑要有一个周密的计谋,但更为重要的是计谋要“奇”,而切合实际则是有奇招的保证。——所以,作为本篇的“绪论”,这段话不直接涉及“谋”的具体问题。
【辩析】
1、头三句,如果确认我的理解,就要说《许注》和《郑译》都误解了“因”、“必得”和“求”字,其译文中添加了一些原文中没有的意思。——《许注》给出的原文没有用冒号,在注释中说:此三句“意谓计谋有规律可寻,其规律即运用因果关系,由原因探寻结果……”,其译文是:“凡是计谋策略,都是有一定的规律的。这就是首先一定要追寻当前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它发生的经过,特别是当前面临的处境等事情。”《郑译》的是:“凡是谋划策略,都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即首先要追寻所面临的问题的起因,进而探求事物发展过程特别是现在的各种情况。”
2、《郑译》认为“参以立焉,以生奇”句中的“参”字是“参照、参验”义,故将该句翻译为:“将这三种策略互相参验,互补互取,就能产生解决这问题的良策奇谋。”《许注》也取这种理解。——这理解似乎说得通,我不采用,是因为我觉得不合事理:前文已经说明是等级不同的三种计谋了,后文还会说“互相参验,互补互取”吗?“互相参验、互补互取”的工作是在什么时候做?若在制订过程中做,怎么最后会有三种不同等级的方案?若是制订完了做,岂不是已经在执行计谋了,何谈“互补互取”?执行上策的过程中也要“补”进一些中下策中的做法吗?
3、对“始于古之所从”句,《许注》特别注明:“从:从事,实践”。——故此句以后四句,该书的译文是:“奇计的方法并不是我们现在所拥有的,而是始于古人的实践。所以,郑国人上山采玉的时候,一定驾上司南之车,目的就是不迷路。”
4、《郑译》给这这段话做的注释有:“道:原则,规律。”“所因:所缘发,产生的原因。”“三仪:三种境界。仪,法度,标准。”——该书给出的“始于”句的译文是:“这种设计奇谋的方法并非我们的创造,是古人就曾实施过的。”
【译文】
凡是定计策做谋划,都一定要先行了解有关的情况,以期定出的计谋合乎实际。确实掌握了全部情况后,就可着手拟制计谋,要拟出上中下三个不同等级的。以这样三种计谋为基础而最后确定的计谋,一定会生出奇招。既是奇招,就决不会行不通的:这是自古以来人们就怀抱的信条。郑国人敢于去深山开采玉石,就是因为乘坐的车上备有指方向的司南仪表,有把握不会迷路了。作为度材量能手段的揣情术是用心机的活动,其中也有类似司南器这样的能够保证方向始终正确的东西的啊。
本篇是论述计谋的产生也即制订和运用的问题,所以同上篇叫《权篇》大不一样,是很“名副其实”的。——从第七第八篇分别叫“揣篇”和“摩篇”,而“揣”和“摩”是近义词,可构成合词“揣摩”,两篇又确实是“姊妹篇”看,作者可能是把此篇与上篇即“权篇”也当作“姊妹篇”来写的,所以二者是一起论述游说的“权谋”,又有所分工:《权篇》重在形式方面,即口头表达,此篇就偏重讲这个“形式”所体现的内容了。
10·1
凡谋有道:必得其所因,以求其情。审得其情,乃立三仪;三仪者,曰上、曰中、曰下。参以立焉,以生奇;奇不知其所雍:始于古之所从。故郑人之取玉也,载司南之车:为其不惑也。夫度材、量能、揣情者 ,亦事之司南也。
【解说】
1、读懂这段话,关键是要想到这不是一般地论述计谋问题,而是做老师的鬼谷子在教他的学生怎样制订游说计谋。明乎此,就知头句的“谋”字是用作动词,相当于“出谋划策”;“道”是指正确的途径、方法;后两句是具体交代怎样做就是正确的途径、方法(所以我在前面打冒号)。——于是进而知道:第二句的“必”字是必须义,即不是“一定会”的意思,而是“一定要”的意思;“得”字是知晓、了解义(2·1中“事有反而得复者”句中的“得”)“所因”的“因”字是亲近义,也可认为通“姻”,故“所因”等于说“有关情况”(《诗·大雅·皇矣》:“维此王季,因心则友。”毛传:“因,亲也。”)第三句的“以”字是介出目的;“情”指实情,即实际情况;“求”是借作“仇”,匹配义,此处可以翻译为“合乎”(“求”字的这个用法已见于3·3中)。可见头三句是说:凡是定计策做谋划,都一定要先行了解有关的情况,以期定出的计谋合乎实际。——开篇作这样的交代、告诫,足见鬼谷子是非常实事求是的,坚持的是“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
2、接下直到“以生奇”句,是指出“得其所因”后该做什么和怎么样:头句的“得其情”是“得其所因”的变文重复,前面的“审”字不是动词,而是用作形容词,详尽、周密义,还带“确实”的意思,作“得”的状语(《管子·幼官》:“六纪审密,贤人之守也。”其中的“审”字就是这意思)。第二句“乃立三仪”的“立”字是建立的“立”,此处自可译作“制订”;“乃”字相当于“这才”,兼有“于是”的意味;“仪”字本指准则,后引申出“仪容”、“容貌”义,故“立三仪”是说“拟定出三种计策来”,所以后文马上说要是“上、中、下”三个不同等级的(等级不同就是“仪”不同)。“参以立焉”句的“参以”是“以参”的倒文,此“参”字在9·3中见过,是借作“叁”(“三”的繁体字);“以生奇”的“以”相当于“能够”(2·8中“己审先定以牧人”句中的“以”),“生奇”是“生出奇招来”的意思。
3、“奇不知其所雍”以下五句是对将会生出的“奇招”预做评论:头句是说:既是奇招,它就不知它会受到阻拦,亦即决不会行不通的(“雍”通“壅”,壅塞、阻隔义。《诗·小雅·无将大车》:“无将大车,维尘雍兮。”“所”是助词,表示被动。)第二句是说,这个评价-论断是自古以来人们就信从的:“所从”的“从”是依从、信奉义,追加此句是要听者对上述说法怀有信心:可以认为此句头上省略了主语“是”字(前句的复指词)。后三句“附属于”第二句,即是为之作举证:“郑人之取玉”是指古代郑国人到深山开采玉石的传说;“载司南之车”是说乘坐备有指南针的车子(“载”是乘坐义。《史记·河渠书》:“陆行载车,水行载舟。”“司南”即指南针);“为其不惑也”的“为”字相当于“因为”,“不惑”在这里是指不会迷路。可见这三句的“内部关系”是:头句申说郑人有胆量去深山而不惧,后两句是指出其原因在于带有司南,故而一定“不惑”(据此可知,“为其”二字本该放在第二句头上亦即“载”字前面的,为了调整句读,就移到后面了)。
4、最后一句是针对全部上文发感慨兼评论。注意:由于前文是论述“谋”的问题,而“谋”的目的是揣摩出对方的“情”,所以此句就以“揣情”为主语了,前面的“度材量能”应视为“揣情”的定语,即是交代“揣情术”乃属于“度材量能”的手段。——“亦事之司南也”等于说“亦可以司南事之”:“事”是“事君”、“事父母”这类说法中的“事”,“为……服务”的意思;“之”是主语的复指词。
4、现在明白了:这段话是要说明,游说要取得成功,无疑要有一个周密的计谋,但更为重要的是计谋要“奇”,而切合实际则是有奇招的保证。——所以,作为本篇的“绪论”,这段话不直接涉及“谋”的具体问题。
【辩析】
1、头三句,如果确认我的理解,就要说《许注》和《郑译》都误解了“因”、“必得”和“求”字,其译文中添加了一些原文中没有的意思。——《许注》给出的原文没有用冒号,在注释中说:此三句“意谓计谋有规律可寻,其规律即运用因果关系,由原因探寻结果……”,译文是:“凡是计谋策略,都是有一定的规律的。这就是首先一定要追寻当前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它发生的经过,特别是当前面临的处境等事情。”《郑译》的是:“凡是谋划策略,都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即首先要追寻所面临的问题的起因,进而探求事物发展过程特别是现在的各种情况。”
2、《郑译》认为“参以立焉,以生奇”句中的“参”字是“参照、参验”义,故将该句翻译为:“将这三种策略互相参验,互补互取,就能产生解决这问题的良策奇谋。”《许注》也取这种理解。——这理解似乎说得通,我不采用,是因为我觉得不合事理:前文已经说明是等级不同的三种计谋了,后文还会说“互相参验,互补互取”吗?“互相参验、互补互取”的工作是在什么时候做?若在制订过程中做,怎么最后会有三种不同等级的方案?若是制订完了做,岂不是已经在执行计谋了,何谈“互补互取”?执行上策的过程中也要“补”进一些中下策中的做法吗?
3、对“始于古之所从”句,《许注》特别注明:“从:从事,实践”。——故此句以后四句,该书的译文是:“奇计的方法并不是我们现在所拥有的,而是始于古人的实践。所以,郑国人上山采玉的时候,一定驾上司南之车,目的就是不迷路。”
4、《郑译》给这这段话做的注释有:“道:原则,规律。”“所因:所缘发,产生的原因。”“三仪:三种境界。仪,法度,标准。”——该书给出的“始于”句的译文是:“这种设计奇谋的方法并非我们的创造,是古人就曾实施过的。”
【译文】
凡是定计策做谋划,都一定要先行了解有关的情况,以期合乎实际。确实掌握了全部情况后,就可着手拟制计谋,要拟出上中下三个不同等级的。以这样三种计谋为基础而最后确定的计谋,一定会生出奇招。既是奇招,就决不会行不通的:这是自古以来人们就怀抱的信条。郑国人敢于去深山开采玉石,就是因为乘坐的车上备有指方向的司南仪表,有把握不会迷路了。作为度材量能手段的揣情术是用心机的活动,其中也有类似司南器这样的能够保证方向始终正确的东西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