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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第七十七章解说

(2020-01-13 19:07:40)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 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

 

本章是批评当今统治者奉行的“人之道”是反“天之道”的,呼吁侯王君主们能“以有余奉天下”,效法圣人,做到“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这说明老子看到了当时社会的不公,希望纠正之。——注意:本章说的“人之道”不是指“人间正道”,是指的现在当权者奉行的“逆天之道”。

 

【解说一】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1、头句是个反意问句:“其”字是表示反诘的副词,相当于“难道”(《左传·僖公五年》:“晋不可启,寇不可翫,一之谓甚,其可再乎?”)“与”是疑问语气词。故此句意思是:“天之道,难道不像是张弓吗?”这语气说明,老子要求人间也按天道行事的愿望十分强烈,对实际存在的社会不公非常愤懑。——“张”的本义是把弦蹦在弓上,所以“张弓”在这里是个动宾结构的合词,指给弓装上弦的操作。

2、接下四个“之字句”,是描述张弓操作的具体情状:“抑”和“举”是用作反义动词,分别为按压和提升的意思;四个“者”字是表示假设关系,例如“高者抑之”,是说“高了的话,就压低一点”。高亨先生的说法代表了对这四句的传统理解:“《说文》:‘张,施弓弦也。’盖施弦于弓时,弦之位高,则抑之,弦之位下,则举之,弦之长有余,则损之,弦之长不足,则补之。天道正如是耳。”——可见“张弓”的操作完全是按客观情况而不是按主观意愿行事,质言之,就是要随顺自然规律。所以老子如此比喻“天之道”,乃意在凸显“天之道”就是符合自然规律的行为法则,暗含符合人的自然本性的才是“人间正道”的意思。又,“有余”和“不足”指什么,不够明确,有人不同意高先生的理解,认为后两句是对前两句作补充,意谓对弦的“高下”继续作“损补”,以求处在最佳位置。我认同这理解。

3、这段末一句,是总结上文四个“之”字句,概括地点明“天之道”的原则就在“损有余而补不足”。这样概括,自是为了凸出“天之道”同后文马上就要予以批评的“人之道”恰好相反的性质。——这样地寻找作反驳和批判的论据,自然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不过,在这里,问题的本质,即“这样地找论据”是否具有客观性和合理性,乃决定于找来的论据是否确是“客观真理”。

 

【辩析】

1、对这段话中的四个“之”字句,《新译》别出心裁,做了不同于传统理解的解释:认为是陈述射箭者瞄准靶子时的“调整性动作”。所以该书这几句的译文是:“天的‘道’,不很像拉开弓[射箭瞄准]吗?高了就把它压低一些,低了就把它升高一些,过满了就减少一些,不够满就补足一些。”《沈著》和《今注》作者接受了这个理解。——我以为,这不必计较,按哪个解释都“无伤文义”;但细究的话,还是传统解释更好些,因为按《新译》的理解,“张弓”颇多人为因素,如高低乃决定于人选定的目标,过满还是不够满全是人的感觉;按传统理解,“张弓”则完全是遵循客观规律行事,“操作者”的主观意愿起不了多少作用,而这个差别正是这里所要加以比较和强调的。

2、《译注》在注释“其犹张弓与”句时,也讨论了如何解释四个“之”字句的问题,作者不认同《新译》的新解,给出的这几句的译文是:“天道运行的法则,就像是张弓上弦吧?弦位高了就压低,弦位低了就提高;过高了就加以减损,不够高就加以补足。天道运行的法则,是减损有余来补给不足”。

 

【解说二】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

1、前段头句说的“不然”等于说“不是这样”(“然”是代词,相当于“如此”、“这样的”)。先做这个否定,是为了“对比地引出”后面说的“正面的肯定性交代”。“不足”和“有余”是“对言关系”,且都是针对人而言,即前者指“生活资料不足以养活自己的人”,亦即穷苦者,实为广大民众;后者相反,是指富有者,实为王公贵族(“奉”字兼有给与、奉献的意思。《左传·僖公三十三年》:“秦违蹇叔,而以贪勤民,天奉我也。”)——很明显,“人之道”所说的“人”是特指“有些人”,即“仓甚虚”时仍然“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的贵族们;“道”则是他们认可、奉行的“道”。因此,指出这个“人之道”和“天之道”正相违背,是对他们的批评、谴责。当然,老子这样说,是为统治者的长治久安着想的,所以接下就说劝告的话。

2、接下一句是设问句(所以接着就做回答),其中的“以”字本该放在“有余”之前的,为了用“以奉天下”同上文的“以奉有余”相对,就移到后面了。——回答说“唯有道者(能做到这一点)”,自然是暗示听话人:你做到了这一点,也就堪称有道者了。可见本章也是在向以君主为代表的王公贵族喊话。

3、最后用“是以”领出的三句不是并列关系。“为而不恃”和“功成而不处”,已见于第二章,那里是申述圣人“无为”的具体表现,这里是用来揭示“有余以奉天下”这个表现的道德性质,指出这是属于“圣人赞许的行为”。末句“其不欲见贤”,是交代圣人会有上两句说的表现的原因,意思是:这是因为他不想显示自己的贤德:“见”通“现”,“表现出”的意思;“贤”指贤德(“贤”是才和德的统一,接近于“圣”,所以后来圣贤并称);“其”字是表示推测的语气词;“邪”通“也”,表示判断。——注意:道德人格高尚者是不愿意显示自己的“贤”的,因为“显示”意味着希求获得尊敬、回报,但只要怀有这种用心,行为就不足以称为“德行”了。

 

【辩析】

1、这一段,《译注》有注曰:“人之道:人的原则或规矩。”“有道者:有道的人,此指有道的治理者。”“其不欲见贤邪:恐怕是不愿意显示自己的贤能吧?”——其译文可想而知。

2、结尾三句,一般都视为并列关系,翻译时只是逐句译出来,还以为“贤”是指聪明才智。例如《今注》的译文就是:“因此有道的人作育万物而不自恃己能,有所成就而不以功自居,他不想表现自己的聪明才智。”——卢育三在其《老子译义》中说:“这三句正承上文而言,这里的‘不恃’、‘不处’、‘不欲见贤’,都是损己之有余,以谦虚自处。”

 

【译文】

上天启示的行为法则,不就像张弓那样吗?即:高了,就压低些;低了,就提高些;低得太多了,就又升高点;提高得还不够,就再提高些。可见天之道归结为:让富裕有余者少占有一点,以填补贫穷不足者。

可当今王公贵族们奉行的“人之道”却不是这样,竟然同天之道正好相反,是剥夺贫穷不足者以奉献富裕有余者。谁能减少自己的财富将之奉献给天下人?当然只有得道之人做得到。所以从前的明君圣主都一定是为民众操劳了却让他们感到“我自然”,事情做完了后就主动退后一步让大家分享成果:这是因为他不想显示自己的贤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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