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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第六十二章解说

(2020-01-06 18:38:31)

 

道者,万物之注也:善人之宝也,不善人之所保也。

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加人,人之不善,何弃之有?

故立天子,置三卿,虽有拱之璧以先四马,不若坐进此道。

古之所以贵此者何也?不谓求以得,有罪以免与?

故为天下贵。

 

这一章,由于段与段之间,甚至上下句之间的意念联系都不够明确,亦即具有跳跃性,加之用词也很特别,就我所见,是没有一个注家读懂了的,你看了他们的注释或译文,只会更加不懂。——我不敢说我的解读十分准确,但敢说我的解说言之成理,给出的译文文从字顺,有个统一的思想,一定能让人读懂。

 

【解说一】道者,万物之注也:善人之宝不用说,也,不善人之所保也

读懂这头一段三句话是读懂全章的关键。不用说,这三句是共以“道”作主语,是对“道”连下三个判断。但要点在领会到头句同后两句的关系。——我这样标点指明了我的思路。

1、“注”字在这里是依附、连接义(·释天》:“注旄首曰旌。”意思是:有牦牛尾附在旗杆头上的旗子叫“旌”),所以头句是个比喻,直译是“道是万物之所系”,自是说道关涉到万物也即所有人(这“物”字是指人,“万物”即所有人)。——即使认为这个“注”字是“注目”这个说法中的“注”,集中、会聚义,此句也是这意思,因为只有按这理解,接着说下两句才十分自然,否则,后两句就来得突然了。

2、接下两句是把人二分为“善人”与“不善人”,说道是前者之“宝”,后者之“所保”:这明显是为头句说万物(所有人)都与道相关联做举证,同时也是做个解释,说:只不过“道”同人们的具体关系是不相同的(所以我在头句后面打冒号)。——注意:由于后两句是“举证”道确实毫无例外地关涉到每一个人,所以“善人”和“不善人”是对“人”作二分法所得的两个子项概念,这二分法的标准是“是否自觉依道行事”;因此,这里说的“善人”和“不善人”不是从道德上界定的,即“不善人”非指做了不道德行为的恶人、坏人,只是也理应包括了他们。

3、于是知道了:第二句说的“宝”是指宝贝、法宝,其实际含义,用我们几十年前流行的说法,就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最好思想武器”;第三句说的“所保”则是指“保护者”(“所”是“所思所想”这说法中的“所”)。——注意:说“不善人”受到道的保护,实际上是说善人不会加害不善的人。这说得很实在,因为善人必依道行事,而道正是教人不加害任何人,按二十七章的说法,作为道的人格化身的圣人还“恒善救人,而无弃人”。

4、如此解释这开头三句,无疑同老子的道概念一致,同《老子》全书相洽,还马上就会看到,按这理解能最自然地过渡到下文。——你一定预感到了:本章的主旨是论证得道之人,也即善人,应该也必然善待不善之人,亦即尚未得道之人。还顺便说个意思:这三句话乃是康德所谓的“分析命题”:你把有关概念的定义交代出来了,就不证自明了,换言之,完全是从有关概念的定义推证出来的,无需“事实根据”。

 

辩析

1、此段首句中的“注”字,王本和河上本作“奥”,河上公注曰:“奥,藏也。道为万物之藏,无所不容也。”《新译》则说:“‘奥(ào)’,深,不容易看到的地方。”因此将首句翻译为:“‘道’,它是万物深藏的地方。”《今注》和《译注》则引王弼注曰:“‘奥’,犹暧也,可得庇荫之辞。”所以两书首句的译文分别是“道是万物的庇荫”、“道是万物的庇护所”。——三书的作者都看到了帛书中此“奥”作“注”,还在解释时作了说明,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不想一下,如果老子原文作“注”,自己的理解、翻译是否还能说得通。又,对于“注”在许多版本中作“奥”的原因,我有个推想:先是有人认为“注”是“主”的通假,主宰义;由于“奥”有“主”义(《礼记·礼运》:“人情以为,故人以为奥也。”郑玄注:“奥,犹主也。天无主则荒。”)后来就有人用“奥”训“注”,再后来,其他抄写者就误把“奥”当作原文了。

2、第二、三句,《新译》的译文是:“[它是]善人的法宝,也是恶人所要保持的。”《今注》的差不多:“善人珍贵它,不善的人也处处保持它。”——所谓“保持”究是何义,实在费解;若也含有“遵行”义,则是说恶人也行道,那岂不是承认道对有些人是不能起“提升人格水平”的作用了?又,按这理解,能说清这两句同前句的联系吗?译者考虑过这问题吗?

 

【解说二】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加人,人之不善,何弃之有?

1、此段三句话同上一段是怎样联系的?按我的理解,是承接上段末句说的道是“不善人之所保”的意思,明确指出按道行事的善人,是不该也决不会抛弃不善人的。所以这三句的重心也落在第三句,说前两句是为了“衬托出”第三句:头句前面似乎有“既然”二字,第三句前似乎有个“所以”。——注意:“人之不善”中的“之”字是表示假设的连词,相当于“若”,即是三十五章首句“道之出言也”句中的“之”。因此,前两句不是讲关于“美言”和“尊行”的实然情况,而是作假设,道出一个规律,显示出对“不善人”更不该抱嫌弃态度。所以“美言”的“美”是称赞义(《韩非子·五蠹》:“然则今有美尧、舜、汤、武、禹之道于当今之世者。”)头句是说:(就是)一句赞扬人的话都是有用的(“市”是市场的“市”,“卖”义,“可以市”字面义是“可以卖钱”,自应宽泛地理解为“有用处”)。因此,第二句是承上句说:遵照(它)去行动还会提升人的品位:“尊行”是动宾结构,即“尊”通“遵”,宾语不言而喻,省略了;“加人”是增加人的好品性、提高人的人格水平的意思(“加”字有的版本作“贺”,是借作“加”:“贺”字上部分是“加”字)。

2、所以这三句可准确地翻译为:既然连一句赞扬人的话都是有用的,遵照实行还能让人提高做人的品位,对于尚未自觉依道行事的人,怎么反倒是可以嫌弃呢?这正体现了二十七章说的“是以圣人常善救人,而无弃人”的思想,可见此解一定可取。——这当然也说明,将前两句看作是说明第三句的原因,也可以的;这样只须把译文开头的“既然”三字改作“因为”,不必作其他调整。

 

辩析

1这一段,《今注》的译文是:“嘉美的言词可以用作社交,可贵的行为可以见重于人。不善的人,怎么能把道舍弃掉呢?”——很明显,译者误把“何弃之有”理解为“不善之人”不该弃“道”了,没有考虑前两句同后句的关系问题

2、《译注》为这三句话写了个长达六百来字的注释,结果是翻译为:“美丽的言语可以用于交易,尊贵的行为可以给人施加影响。人有所不善,有什么可抛弃的呢?”前两句是标准的“望文生义式”翻译。又,顺便指出:俞樾认为第二段话中脱落了一个“美”字,前二句应作“美言可以市尊,美行可以加人”,而且此说颇得学界称赞。《新译》就从此说,所以将这三句翻译为:“有漂亮的言词的人能换取别人的尊仰,有漂亮的行为的人能够骑在别人头上。〔即使〕人的为恶,哪有把它(道)舍弃的道理。”——《译注》的译文是:“美丽的言语可以用于交易,尊贵的行为可以给人施加影响。人有所不善,有什么可抛弃的呢?”

 

【解说三】故立天子,置三卿,虽有拱之璧以先驷马,不如坐进此道。

1、“立天子”和“置三卿”并提,可知后者是指设置太师、太傅、太保三个官职《书·周官》:“立太师、太傅。太保。”)从末句无疑是“还不如把此道当作礼物敬献给他们”的意思,更知“立天子,置三卿”是时间状语,指出向天子、三卿(也叫“三公”)送礼的最佳时机(在他们登极或就任之时)。所以这个长句的大意是:向君主或他身边大官敬献礼品,没有比送他们“此道”更有意义的了:中间插一句“虽有拱璧以先驷马”,是交代“比”的对象,意思是:即使(“虽”)你能备上一份例如一块拱之璧还外加一架四匹马拉的大车这样一份厚礼也比不上此礼(古人献礼有个习惯:轻物在前;所以说“以先驷马”)。注意:“拱之璧”世传本作“拱璧”,究是何物,说解不一,但肯定是指一种珍贵的宝玉,明乎此也就够了。“坐进此道”的“坐”是“坐享其成”这说法中的“坐”,表示不必有别的举措,有了后面动词说的行为就“足够了”,故可翻译为“就”;“进”是奉献义(“进贡”的“进”)。从此句是接着上文“人之不善,何弃之有”句说下来的,又用“故”字引出,说明“此道”是指“对不善人抱不弃态度”这一原则。——可见这一段同上文也是联系得很紧密的。

 

辩析

1、这三句,《新译》翻译得简明:“所以,天子即位,大臣就职,虽有拱璧在先,驷马随后[这样隆重]的仪式,还不如[不用仪式],单把‘道’作为献礼。”《今注》的差不多:“所以立位天子,设置三公,虽然进奉拱璧在先、驷马在后的礼仪,还不如用道来作为献礼。”——两位译者都把“虽”字领起的分句看作是陈述庆典,并且也是在“献礼”,还都以为“此道”就是指“道”。

2、《译注》有个注释是:“坐进此道:立即进献此道。坐,应是‘坐致’之‘坐’,其意为‘轻易’,引申乃有‘立即’之意。”其译文是:“所以设立天子,设置三公,虽有拱璧在前、驷马在后的重礼,不如立即进献此道。”——我只问一句:这里有强调“立即”的必要吗?即原文中有生发这个紧迫感的根据吗?答不出,就也说明这理解有误。

 

【解说四】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也?不谓求以得,有罪以免与?故为天下贵。

1、这收尾几句好懂:“古”是指古时候;“贵”是用作动词;“此道”还是上段末句说的“此道”(理当不是指起首句头上的“道”,老子心中的“大道”前不会加限定词“此”字的)。因此,头一句是作设问:自古以来,不要嫌弃“不善人”这条原则就一直受到重视,其原因何在?接下是援引一个众所周知的说法作回答:“不曰”前省略了主语(当是“民谚”)。——“求以得,有罪以免”中的两个“以”字都相当于“则”;“免”不带宾语时是指免祸,即免受惩罚;“罪”是过失义(《孟子·公孙丑下:“王曰:‘此则寡人之罪也。’”》)。这是所谓的泛指人称句,主语是“任何人”,作翻译时可采用“人家”一词。很明显,内容就是讲的“不弃人”之“道”。

2、最后我还说一句:这个结尾不清楚地点明了本章的主旨意思吗?我的解说正是引向、归结到这个结尾,所以该说至少“基本正确”了吧?

 

辩析

1、这末一段,几乎所有住家都以为“此道”即是“道”。——“不曰”以后的话,《今注》的译文竟然是:“岂不是说有求的就可以得到,有罪的就可以免除吗?所以被天下人所贵重。”

2、关于本章的主旨,《今注》在其“引述”中只写了这样两句话:“本章在于阐扬道的重要性。天子三公拥有拱璧驷马,但仍不如守道为要。”这明显说得很不到位。——《译注》在其“题解”中则一开头就说:“本章文义有些不清晰……但大意还是清楚的,其要点有二:一是强调道的可贵,是万物的庇荫所……二是道无弃人,屁护万物,超越善恶……”

 

译文

道是关系到所有人的,即是自觉依道行事的人立身处事的法宝,又是未能依道行事的人得以受到保护的担保。

(在得道之人看来,)对人赞扬的话都是有用的,遵照而行更可以提升作为人的品位,既如此,对于未能以道行事的人,怎么能抱嫌弃的态度呢?

所以,在天子登基,三卿就位之时,与其敬献他们例如拱璧外加四匹马拉的大车这样的厚礼,还不如就奉献他们这个“不弃人”之道。

自古以来,这“不弃人”之道就受到重视,原因何在?不就是因为如民谚所说,做人应该“人家有所求就让他有所得,人家有过失则不予追究”吗?惟其如此,天下人都以此道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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