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大宗师篇》解说(6·10)
(2019-01-28 23:01:08)6·10
子舆与子桑友。而霖雨十日,子舆曰:“子桑殆病矣!”裹饭而往食之。
至子桑之门,则若歌若哭,鼓琴曰:“父邪!母邪!天乎!人乎!”有不任其声而趋举其诗焉。
子舆入,曰:“子之歌诗,何故若是?”
曰:“吾思夫使我至此极者而弗得也。父母岂欲吾贫哉?天无私覆,地无私载,天地岂私贫我哉?求其为之者而不得也!然而至此极者,命也夫!”
【解说】
2、接下子舆问子桑的话中,“之”是衬字;“若是”虽然是动宾结构,但所在句最好翻译为“为什么唱得如此费力”。——子桑答话中的难字多可参看译文索解,就不逐一解释了,只想指出:对这几个表达要“灵活地加以理解”:“至此极者”等于说“落到这种绝境”;“而弗得也”其实是说“但未想出这里的原因”;“求为之者”的“求”字是寻找义,“为之者”是指“害得我如此贫穷的主使者”;“而不得”是说终于未能找到。
1、 我还想说个意思:作为儒家宗师的孔子,遇到无可奈何又觉得明显不合理的事情时,也常常哀叹“命矣夫!”前面解说第二章头一句“死生,命也”句时,我曾说过,关于“命”的概念,儒道两家的理解有相通之处,那就是都认为“命”是指偶然性,故而是不可预知、无法抗拒、只能“认可”的。这一章似乎就是交代道家的命概念:它所谓的“命”,其实是指自然的安排,由于道家又事先预设了“自然”,或者说“天”、“道”是没有意图、目的的,决不会有意地针对某个个体做出某种特定的安排,所以你遭遇到一个“安排”时,无论对你意味着什么,你都既无需感恩,也不必埋怨,接受就是了。这也就是《人间世》讲的“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本章也是申述这意思:无论你落到何种境地,都不要怨天尤人,认命好了。因此,从理论上说,这实际上是把发生的任何一件事都说成偶然性,对某一个体而言,就是他的“命”。很明显,从实践上说,这既能让人遇到任何事情都有理由要求自己“安之”, 从而减少以至完全去除喜怒哀乐,始终、时刻保持平和的心态;同时又是教诲(告诫)人:不要企图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变什么,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就是不要发挥什么主观能动性。这是道家的消极的社会作用之所在。这两个方面的结合,是道家思想的宗教性的突出表现。在这方面,儒家有所不同。依冯友兰先生的说法是:对孔子而言,天,或者偶然性、命,只能让人的目的不能实现,但不能让人不抱某个目的;只能促使人的道德行为成功或者失败,但不能阻止人去做有道德的事;因此,人应该如何行事,乃决定于人自己,与天、命没有关系。换言之,儒家是给人留下了发挥能动性的余地的。自然,人因此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据此必须说,人有许多快乐是自己争取来的,也有许多痛苦是自己招来的、找来的。据此还要说:儒家的“市场”比道家大,是必然的,但人又确实需要有点道家思想;所以,儒道互补是必然的。
【辨析】
1、 前段末句中的“不任其声”,《今注》注曰:“‘不任’,不堪、不胜。形容心力疲惫,发出的歌声极其微弱。”这同我的理解一致,但该书又明显是以此为据,注“趋举其诗”曰:“趋举其诗:诗句急促,不成调子。‘趋’,通‘促’。”(《方注》也有注曰:“不任其声:谓其气力不足,而歌声微弱。趋举其诗:谓其歌唱诗句急促,而不成调子。”)这就同我的理解不一致了。——原文真地蕴含“不成调子”的意思吗?怎么看出来的?
2、 子桑说的末一句,《今注》翻译为:“然而我到这般绝境,这是由于命吧!”《方注》翻译为:“那么使我达到这么穷困的绝境的,是天命吧!”——我理解,这里说的“命”,是指个人的也即子桑自己的“命运”:他找不到“使得他”陷于绝境的原因,也即“外在的”主使者,就把这原因归结为自己的“命”了。如果我这理解不误,就该说《今注》的译文有“交代不明确”的缺点,《方注》将“命”译作“天命”则是误译,因为个人的“命运”只是在内容上与“天命”一致,从“用法上”说,二者不是一回事:说天命,是着眼于“命令”的发出者,说命运,是着眼于“命令”的接受者;故“命运”的“主体”是个人,“天命”即“天的命令”,主体是“天”。
【译文】
子舆和子桑结为朋友后,一连十天都下雨。子舆就说:“子桑怕是饿得不行了。”于是包了一包饭送去给子桑吃。来到子桑家门外时,他听到子桑在里面像是唱歌,又像是哭泣,接着又听见他鼓着琴,说:“爹啊!娘啊!天啊!人啊!”但那声音微弱得像是感到自己没有力气把整首诗唱完了,就赶紧着唱似的。
子舆进门后,对子桑说:“你唱诗为什么唱得如此费力?”
子桑回答说:“我在思考使我落到这种绝境的原因,但至今没有想出来。父母难道会要我贫穷吗?上天普盖万物,必然对谁都一样;地普载万物,也会对众生一视同仁的,天地难道会单单让我一人贫穷?我想找到那使得我贫穷的主使者,但就是找不到。可我实际上却落到了这种绝境,恐怕只好说是我的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