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达生篇》解说(12-1)
(2017-10-31 19:59:08)
12·1达生之情者,不务生之所无以为;达命之情者,不务命之所无奈何。养形必先之以物,物有余而形不养者有之矣;有生必先无离形,形不离而生亡者有之矣。生之来不能却,其去不能止。悲夫!世之人以为养形足以存生。而养形果不足以存生,则世奚足为哉!虽不足为而不可不为者,其为不免矣。
夫欲免,为形者莫如弃世。弃世则无累,无累则正平,正平则与彼更生,更生则几矣。事奚足弃而生奚足遗?弃世则形不劳,遗生则精不亏:夫形全精复,与天为一。天地者,万物之父母也,合则成体,散则成始。形精不亏,是谓能移;精而又精,反以相天。
【解说】
《达生》篇共十二章,这是第一章,是全篇的纲领,所以是“论文体”,其余各章都是“寓言体”。
1、头一段不好懂,我得细加解说。
①头两句中,“达”的宾语不是“生”,而是“情”,指事物的根本属性,也即“本性”或“本质”;作为“情”的“领属性定语”的“生”和“命”,可以说是同义词,因为其实都是指人,但也有区别:前者重在“人生”,后者重在“人命”;“务”字本来是努力从事的意思,这里显是引申为追求义,因为作宾语的两个“所字结构”是分别指“人所不需要的东西”和“人所追求不到的东西”。所以这两句总的意思是:真正了解(自己作为)人的本性的人,是不会去追求人根本不需要的、或者本来就不可能得到的东西的。这是这一章,从而也是本篇的“中心思想”。——该怎样分析“所无以为”和“所无奈何”这两个“说法”的结构?我真还拿不准,希望读者有以教我,我有把握的是:这里,“无以为”和“无奈何”都相当于一个及物动词,前面加个“所”字,直接指的是“无用之物”、“无可奈何之事”。
②接下两个用“有之矣”结尾的复句,是说明人所不需要的和不能得到的东西是什么,但并非没有人在追求;所以这两句其实是指证有人“未达”人的“生命之情”。注意:这两句中的“形”字是指人的身体,亦即“肉体生命”;“物”字是指物质生活资料;“生”字与头句说的“生”字不同义 ,乃是“性”的借字,即是指人之为人的本性:只有这样理解,才可以说“形不离(即尚未死)而生亡者有之”(“生亡”等于“身死”)。——“养形必先之以物”句中的“以”字,相当于“有”,“之”字无义;“有生必先无离形”句中的“有”字相当于“存”,“无”字相当于“不”;“离形”是指“死去”,“形不离”是“未死”义(“不”字相当于“未”),但含“高寿”的意思。
③接下两句似乎显得突兀,为什么?我理解,这是因为上面两个“有之矣”句是分别针对开头两个“不务”句而发,故作者想用后句申明的是这个意思:有人追求高寿,但结果是人虽未死,人的本性在他那里却没有了;同时,他又认为“长寿不死”不是人可以追求得到的,即是“命之所无奈何”的,但这后一层意思尚未明确地表达出来,于是就追加这两句以明确之(后句等于说人对自己有多长寿命是“无可奈何”的,前句只是起引出后句的作用),但结果是“表意的目的”达到了,文采却受到了损失,即这两句未免给人突兀之感,文章读来不大贯气了。——在这里,“生”字的含义又有变化,显是特指生命了。
④“悲夫”之后有五句话,但“悲夫”这个感叹只是针对这五句话的头一句而发,足见头句其实是指出“养形并不足以存生”,后几句则是进而据以讥讽世人根本不知道人生应该追求的是什么,从而与本章开头两句相呼应。——请注意:这五句中,第二句头上的“而”字是表示转折,中间的“果”字是表示假设,相当于“如果”;第三句“则世奚足为哉”中的“世”字是指人的一生,“足”字是值得义,“为”字相当于“做”;最后两句组成一个复句:前句是条件从句(后面的“者”字相当于“的话”),后句是主句,是说:那么他的那种作为(“其为”)就难免要受到惩处了(“免”字不带宾语多是特指“免祸”,故“不免”是“会受到惩处”的意思,这惩处自然包括“自己感到痛苦”这种形式)。
2、后一段也难懂,务请注意:
①头句是针对上段末句而发,所以其中的“免”字仍然是“免祸”义;明乎此,就知此句是说:为了保养身体就勉强自己去做本不值得做的事情的人,如果又想不受惩处的话,最好的选择是抛开一切世俗之事(“莫如”即“不如”,“世”是指世俗事务)。——接下的四个“则”字句,是说明“莫如弃世”的理由,知道第四句中的“几”字是“几于道”的缩略表达,就能领悟到前三句说的“无累”、“正平”、“更生”的含义了。第三句中的“彼”字,是指“自己的正平之心”指向的对象,故而也就是指外界环境,以至整个自然界。
②四个“则”字句只是说明了“弃世”的“长远效益”,尚未交代“现实好处”,所以接下又提出“事奚足弃而生奚足遗”的问题,并给出回答:“遗”是“弃”的同义词,等于说“不去想它”;“事”指“世俗之事”(也可能,这“事”字通“世”),故与之对言的“生”字是“声”的借字,指名声、声誉(只有这样理解,后面说出的“可弃可遗”的理由才可以成立)。——抛开了本来不必做的事,就能最好地“养形”,“形”就不会受到损害,就“全”了;根本不考虑“生(声誉)”的问题了,行事就不必顾及他人的评价,精力、精神就全都集中到满足自己本性的要求上来了,就“精备”了(“精复”即下文说的“精不亏”,据此可知此“复”字是借作“备”),据此自然又可推出以下几句。但请注意:“与天为一”是“归于自然”的意思;由于“天”在这里其实也就是前文说及的“彼”,在下句则表达为“天地”,所以“能移”是重复前文说的“更生”的意思。末句的“相”字是辅助义。
【辨析】
1、头段中的六个“生”字,注家们一律训作“生命”;“命”、“情”二字,则都认为是指“命运”、“实情”;“而养形果不足以存生”句中的“果”字,更都以为是“果真”义;“则世奚足为哉”句中的“世”字,都以为是指“世间”或“世人”;末句中的“免”字,我没有发现有哪本书明确指出过是“免祸”的意思。——所以,《今注》给出的头两句的译文是:“通达生命实情的,不追求生命所不必要的东西;通达命运实况的,不追求命运所无可奈何的事故。”“悲夫”以后几句,《方注》的译文是:“世俗之人认为保养形体便是保存生命,然而保养形体确实不能保存生命,那么世人保养形体之事还有什么值得去做呢?虽然没有什么值得做,但摄取适当的生活资料来养活形体却是必要的,是不可避免的。”这同我的理解不一样,请读者判定谁的解读更为可取。
2、后段头句,《今注》和《方注》都这样句读:“夫欲免为形者,莫如弃世。”分别翻译为:“要想免于为形体劳累,便不如舍弃俗世。”“要想避免为形体操劳,就不如抛弃世间的俗事”。足见两书作者都未读懂这一句。我纳闷的是:“为形体操劳”就是“为了保住生命”,怎么能够完全“避免”呢?原文作者哪会教人“免为形”之法!——“事奚足弃而生奚足遗”以下四句,《今注》的译文是:“俗事为什么须舍弃,生命为什么须遗忘?舍弃俗事就形体不劳累,遗忘生命中事务就精神不亏损。”《方注》的,用词有别,意思相同。末尾四句,《方注》的译文是:“形体与精神不亏损,这叫做能与造物者一同变化;保养精神到极点,就可以反过来赞助天地的化育。”
【译文】
懂得人生真谛的人,不会追求人本来就不需要的东西;懂得生命本质的人,不会追求人本来就不可能得到的东西。人要保养好身体,当然首先要获得足够的物质用品,但物资充裕有余而并未把身体保养好的人,却并非没有;人想保全自己作为人的本性,当然首先要活着,但虽然长寿却早已失去了人的本性的人,也并非没有。生命的到来不能拒绝,它要离去也是留不住的。真是可悲啊!世人竟以为保养好了肉体生命也就保存了自己作为人的本性!(因而认为人只须养形,无须他务。)但是,如果保养好了肉体生命其实并不足以保全人作为人的本性,那么人生一世值得做的又是什么呢?要是虽然不值得做却又不能不做的话,做起来就一定会受到惩罚了。
为了保养身体就勉强自己去做不值得做的事情的人,如果想不造成后患,亦即不受到惩罚的话,最好的选择自然是不去做那本不值得做的世俗之事。因为放弃了一切世俗之事,也就没有了拖累,没有了拖累就心正气平,心正气平就能与外在世界偕同变化,能与外在世界偕同变化,也就接近于道了。世俗之事为什么要放弃,世俗所谓的声誉为什么要不予考虑?因为舍弃了世俗之事,身体才不再劳累,不考虑声誉问题,精力和精神才能够集中。身全精备了,就会同天地融为一体。天和地乃是万物的父母,因为二者一结合便产生一个新的物体,一离散则是又一新的物体的开始。人的形体和精神都不缺损,就叫做能够随顺自然的变化而变化,精神越来越充沛,到时还会反过来促进外在世界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