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17
夫明王治国之政:使其商工游食之民少而名卑,以寡趣本务而趋末作。今世近习之请行,则官爵可买;官爵可买,则商工不卑也矣。奸财货贾得用于市,则商人不少矣。聚敛倍农而致尊过耕战之士,则耿介之士寡而商贾之民多矣。
【解说】
此节是建议君主采取这样一项重要政策:设法减少工商业者,以保证农业生产者的数量。这是农业社会重农轻商思想的反映,也是韩非子思想的一个特点。头一句要注意:“政”指政策;“游食之民”是“商工”的同位语:商人和工人不是固守在家乡务农,前者还到处流动,所以说是“游食之民”。从后文看,韩非子主要是要求减少商人,把工人也列上了,是因为工人的产品大多是商人经销的东西,他就以为商人和工人是一伙的了。“以寡趣本务而趋末作”句,是说明要使“游食之民少而名卑”的理由,明乎此,就知此句是说:因为(“以”)他们很少有人(“寡”)去(“趣”通“趋”)从事农耕这个人类的“根本职业”(“本务”。“务”是职业义),而去从事“末作”(“末作”是“本务”的反义词)。——读懂后文必须知道:“请行”是主谓结构,请托之风很盛行的意思(此“请”字相当于“请托”;“行”是流行义);“则官爵可买”等三个“则”字句,头上的“则”字是表示因果关系,相当于“以致”、“因此”;“奸财货贾得行于市”是说:采用奸诈手段得来的货物(“奸财”),也得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了(“货”与“贾”都有买卖义);“聚敛倍农”是说:这样聚敛来的收入超过农民好几倍;“而致尊过耕战之士”是说:以致他们的尊贵程度也超过了从事农耕的人和上战场打仗的人。我要特别提醒一句,在韩非子的思想中,“耕战”这个概念具有重要意义:“耕”是指提倡、奖励农耕以增加生产,“战”是指积极备战和对外作战,以保卫和扩张国土。
【辨析】
这几句话,注家们也错解了好几处:一,以为“游食之民”是同“商工”并列的第三类人(译作“游手好闲的人”,或“到处混饭吃的人”,或
“无业游民”);二,将“而致尊过耕战之士”句中的“致尊”连读,理解为偏正结构,译作“获得的尊位”、“在社会上受到的尊重”(只有张著的理解同我一致);三,未看出末句说的“寡”和“多”是指的“现状”,以为是讲变化,译作“就会减少”、“就会增多”。
【译文】
圣明君主治理国家的一项政策是:要使他国内的商人和工匠这种游民的人数很少,而且名声不好:因为他们中很少有人去从事农耕这一人类的本业,而是本末倒置,干着做买卖的营生。但当今之世,君主亲信们盛行请托之风,以致官职爵位都可以花钱买到了;官职爵位可以花钱买到,商人工人就不卑贱了;靠奸诈谋得的东西也得以在市场上进行买卖,经商的人就更不会少了。他们聚敛的钱财几倍于农耕之人,以致他们的尊贵程度竟超过了种地的人和打仗的人,所以现在是光明正大的人少,而非法牟利的人多。
49·18
是故乱国之俗:其学者,则称先王之道以籍仁义,盛容服而饰辩说,以疑当世之法,而贰人主之心。其言谈者,为设诈称,借于外力,以成其私,而遗社稷之利。其带剑者,聚徒属,立节操,以显其名,而犯五官之禁。其患御者,积于私门,尽货赂,而用重人之谒,退汗马之劳。其商工之民,修治苦窳之器,聚弗靡之财,蓄积待时,而侔农夫之利。此五者,邦之蠹也。人主不除此五蠹之民,不养耿介之士,则海内虽有破亡之国,削灭之朝,亦勿怪矣。
【解说】
1、这是本篇的结束语:挑明本文的目的就是建议君主去除国家的五种蛀虫,说君主不除掉这五类人,又不养“耿介之士”的话,就会亡国灭朝。——到结尾才交代出“五蠹”这个篇名的含义!毫无疑问,“除五蠹”的“除”字,是蕴含有“限量”和“减少”这两个意思的,因为不能设想,韩非认为一个社会里可以完全没有商人和工匠,甚至不可以相信,在他心目中,“学者”是一点用处都没有的。又,头句说的“乱国之俗”的“俗”字,是指一个时期里在同一类人中流行的处事态度、行为方式,和今天说的“风俗”,大体相同(《史记·乐书》:“移风易俗,天下皆宁。”张守节正义:“上行谓之风,下行谓之俗。”)所以接下讲“五蠹”时,都是先报出名称,然后就描述他们行事方式的共同特点。据此我不免想:既然如此,这所谓的“五蠹”,不就是“五俗”吗?所以,对《五蠹》这个篇名,我以为可以保留“指国家的五种蛀虫”这个传统解释,但应还加一句:也即韩非子认定的五种坏风气。
2、本节没有难懂的意思,但有很多字的用法很特别,讲“学者”的几句中就有好几个。①“则”字后面的话明显是对“学者”(儒生)的行为方式和目的做归结,故这个“则”字的用法是:用于判断句,表示肯定,相当于“就(是)”(《诗·小雅·十月》:“曰予不戕,礼则然矣。”)②“称先王之道以籍仁义”,我以为是“籍仁义以称先王之道”的改装,目的是突出“称(颂)先王之道”这个要点(这是儒家的标榜),故“籍仁义”是“凭借(借口)宣传仁义”的意思(“籍”通“藉”)。③“盛容服而饰辩说”句,是同上句对仗着说的(这也说明对上句确应采取我的理解),意思是:通过提倡宽容精神来伪饰他们的论辩(“容”和“服”都有容忍、适应之类的意思,故“容服”是两个同义词构成的合词,可以与“仁义”相对待;这带有韩非的贬抑性评价);“称先王之道”比“饰辩说”多二字,是因为无法减少,这表明韩非子不想因辞害意,愿意遵循孔子“辞达而已”的原则。④
“以疑当世之法,而贰人主之心”两句,是交代“学者”如此表现的用心、目的,其中“疑”和“贰”是同义词,都是质疑、怀疑义(见《八说》篇第4节。但将“贰”字理解为违逆、变易的意思,似也可通)。
3、后文中的难字,我只选讲几个了。①“为设诈称”的“为”字是借作“伪”(与“诈”近义、并提);“设”是把表示假设关系的、亦即“设若”的“设”字名词化了,故“为设”是指他们言谈时制造虚假不实的前提;与之并言的“诈称”则是进行欺骗宣传的意思(“称”是称述义)。②“犯五官之禁”,是泛指违犯了国家禁令(“五官”乃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五个官职,他们包揽了国家的全部事务)。③“而用重人之谒”句,其中“重人”是指权臣(在《孤愤》篇中见过多次),“謁”就是上一节中的“请”;后句的“退”字应理解为“逃避”或“避免”。④“修治苦窳之器”句中的“苦窳”是粗劣义。
【辨析】
1、开头批评“其学者”的那几句,我未见有哪个注家理解对了,张著的译文是:“那些学习文献典籍的人,动不动就称颂先王之道以凭借仁义,讲究仪表服饰并修饰言词高谈阔论,用这种方法来质疑当今的法制,而转移君主的思想。”——误处明摆着,无须指点,我只说一句:刘著、陈著和《校注》的翻译都基本如此,只有无关紧要的差别。
2、“聚弗靡之财”句,一般理解为:“聚集供人挥霍浪费的财物”(张译),根据是:这里,“弗”是借作“费”,“靡”有奢靡、浪费的意思(《墨子·节葬下》:“此为辍民之事,靡民之财,不可胜计也。”)但刘著的理解与众不同,其译文是:“聚集一些不细不好的布帛米粟等生活必需品”,且有注曰:“弗靡:不细好。靡:细好。财:财物,多指布帛米粟的生活必需品。”——我以为,从前句是“修治苦窳之器”,和后句是说“而侔农夫之利”看,明显是刘解更有道理。
【译文】
因此,扰乱国家的风气是:儒生们作为学者,只是借口宣扬仁义而称颂先王之道,通过提倡宽容精神来伪饰他们的不合时宜的论辩,这样来引导人们怀疑当今法制的合理性和君主坚持法术的用心。纵横家们,则编造虚假的理论,大行欺骗宣传,借助外部势力的帮助,以成就他们的私利,而把国家的利益置于脑后。那些游侠剑客们,则聚集徒众,标榜气节,以显扬他们的名声,而不怕触犯国家的禁令。那些担心要应征上前线打仗的人,则聚集在权贵门下,尽力进行贿赂,通过权臣的说情请托,逃避从军作战的劳苦。那些工商业者,则制造粗劣的器具,聚集各种生活必需用品,囤积居奇,以期在同农民的交易中牟取暴利。这五种人,可说是国家的蛀虫,君主若不去除或减少这五种“蛀虫民”,又不着手培养光明正大的读书人,那么,天下即使有残破沦亡的国家,有削弱覆灭的朝廷,也不必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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