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10
古者苍颉之作书也,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谓之公,公私之相背也,乃苍颉固以知之矣。今以为同利者,不察之患也。然则为匹夫计者,莫如修行义而习文学:行义修则见信,见信则受事;文学习则为明师,为明师则显荣。此匹夫之美也!然则无功而受事,无爵而显荣,为有政如此,则国必乱,主必危矣。故不相容之事,不两立也。斩敌者受赏,而高慈惠之行;拔城者受爵禄,而信廉爱之说;坚甲厉兵以备难,而美荐绅之饰;富国以农,距敌恃卒,而贵文学之士;废敬上畏法之民,而养游侠私剑之属:举行如此,治强不可得也。国平养儒侠,难至用介士,所利非所用,所用非所利:是故服事者简其业,而游学者日众,是世之所以乱也。
【解说】
1、这一节的大意是:公私利益是互相对立的,国君不明于此而希求达到公私“同利”,则“国必乱,主必危”。前一部分(“不两立也”之前)重在理论,从分析“私”、“公”二字的字形和本义讲起。——苍颉即仓颉,相传是轩辕皇帝的史官,是他发明了汉字,这里说“作书”,乃是指“造字”。“私”字古文作“厶”,并且下部分是画成圆圈,像是环绕一周;“自环”就是围绕着自己转圈,可以喻指遇事只为自己着想;结合这两点,故说“自环者谓之私”。“公”字上面的两笔运笔方向相反,下面加个“厶”字,就是示意“同私相背离”了,所以说“背私谓之公”。韩非子说,这样创造“公私”二字,乃说明仓颉早就知道“公私”是对立的(“相背”)。这既是为了加强他的观点的论证性,更是暗示:作为今人,如果还不知道这一点,该是多么错误。注意:①“乃苍颉固以知之矣”句,头上的“乃”字是用来让句子带上一种让人感到意外的语气,“固”字则相当于“早就(已经)”(《孟子·滕文公上》:“藤固行之矣。”)“以”通“已”。②“故不相容之事,不两立也”句,头上的“故”字是发语词,相当于“夫”,因为这一句明显不是前文的推论,正相反,是为前文论述的意思提供一个一般理论根据。
2、两个“然则”句值得注意。我以为,同《三守》篇第一节中说的“然则人主无威而重在左右矣”句一样,这两个“然则”也要读作“然,则……”:“然”字是对上句说的意思(“以为公私同利”)作假设性肯定,“则”字起领出结果、推论的作用。所以前一个应这样翻译:如果公、私的利益真地相同,那么,为一般个人(“匹夫”)着想的话,就应该教他们努力于修养德行和研习古代文献典籍了,因为……。后一个可仿此理解。——“修”是“修养”的“修”,学习和锻炼的意思;“行义”作为一个合词,相当于道义(《荀子·礼论》:“礼者,断长续短,损有余,益不足,达爱敬之文,而滋成行义之美者也。”)“而”相当于“和”,“见信”的“见”相当于“被”,“受事”是说“授予职位”(这里着眼于“他”会受到怎样的对待,所以这个“受”不是“接受”义;同理,上句的“见信”不会是“表现出诚信”的意思);“明师”大概是指君主身边的谋士、顾问之类的人;“此匹夫之美也”可翻译为:这可是一个普通人的美事呀!“有政”的“有”是名词词头,没有意义。
3、后一部分是从反面说明,要是把两件“不相容之事”“两立”起来,国家是不可能“治强”(得治和强盛)的。要注意的是这部分的结构:先用五个带“而”字的句子列出君主搞“两立”的五种企图,然后提出一个概括结论,最后才交代理由:点明这些企图“两立”的做法,实际上是让“服事者简其业,而游学者日众”,故而是造成“乱”的原因。——要注意的词语是:①五个“而”字句的“而”字,兼表转折关系和“同时关系”,故应译作“(却)又同时”。②头两句中的“受”字,因为和“高”、“信”的主体(施事)理当一致(都是讲君主的作为),所以“受”应是授予义;“高”、“美”、“贵”三形容词都用作动词了(意动用法);“美荐绅之饰”其实是说欣赏士大夫上朝时的“派头”(“荐”、“绅”都是外衣上的饰物)。③“举行如此”句是对上面五句的总括:此处的“举行”是两个同义词组成的合词,我以为可译作“作为”(“在此一举”的“举”就是行动义)。④“介士”是什么人,我不知道,凭着与“儒侠”对言,和“介”字有佑助义(《诗·豳风·七月》:“为此春酒,以介寿眉。”郑玄笺:“介,助也。”)加之后文两个“所用”显是针对“介士”而言,所以我猜想是指“真正有用之人”。⑤“所利非所用,所用非所利”句中的“利”字,是“喜爱”的意思(《荀子·正名》:“不利传辟者之辞。”杨倞注:“利,谓悦爱之也。”)⑥“服事者”与“游学者”对言,当分别是对从事正当职业的人(“服”有从事义,“事”有职业义),和没有固定职业、到处游说、依靠别人供养的人的称呼,故前者主要指耕作者和士卒,后者指儒生和侠客。又,刘著说:“廉爱,按文义应作‘兼爱’。”我很以为然,但不敢就改变原文。
【辨析】
1、本节前部分中的两个“然则”句,我未见有理解、翻译对了的,例如前一句,张译是:“然而为平民百姓考虑,不如修养品行及行为方式而学习文献典籍。行为方式修养了那么就能表现出诚信,表现出诚信那么就能接受办事;文献典籍学了那么就能成为明白的老师,成为明白的老师那么就能显赫荣耀。”很明显,译者既没弄清“然则”的含义,也未看出“习文学”后的两句乃是交代“为匹夫计”就该如此建议的理由,还错解了“行义”、“见信”的含义。
——注家们对“乃苍颉固以知之矣”句头上“乃”字,一律不做注释,对其中的“固”字,则多注释、翻译为“本来”,仅此一点,就足以说明他们没有读懂原文:此句不是要为仓颉作辩解,申明他“不是后来才知道这一点”,而是要衬托出:“今人竟然不知道这一点”真是个大错误;因此,这个“固以知之”决不会是“本来就知道”的意思。明乎此,就会进而求索到正确的解读了。又,这部分结尾句头上的、在此处可以说是用来引出原因的“故”字,注家们竟一律翻译为“所以”了。
2、对本节后一部分,注家们至少有三个较大的失误。一是没有看出,五个“而”字句既然都是讲君主企图搞“两立”,其中主要动词的施事就该统一为君主,但一律把两个“受”字理解为“接受”了,以致那两句的译文显得逻辑上很不严密。二是没有理清结构,所以只能一句句直译,不敢添加必要的关联词语,以致译文难免有“不贯气”之处,让人读来费解。三是都把结尾处说的两个“所利”,理解为“国家给予利益的人”,竟认为古汉语中有“所╈名词”的结构了。——还有,“介士”,刘著译作“甲士”,陈著译作“战士”,《校注》注释说:“介:甲。介士:披甲的兵士。”张著说:“介”在“这里用为独特之意”。
【译文】
古时候苍颉造字,把指示围着自己转的形象叫做“私”,把与“私”相背的形象叫做“公”,以求显示公与私是互相背离的,这说明,对于公私二者的关系,苍颉是早就知道了的。现如今,人们认为公与私的利益是相同的,这是对于公私关系不加考察造成的祸害。如果公家和私人的利益真地相同,那么,为一般个人着想的话,就应该让他们努力于修养德行和研习古代文献典籍了,因为道义修养好了就会取信于君主,而取信于君主了,君主就会授予他官职;文献典籍研习好了,就能担当君主的智囊人物,而一旦成了君主的智囊人物,就又高贵又光荣了。这可是平民百姓的大美事。但真地这样的话,那就是一个人没有功劳也可授予他官职,没有爵位也要让他享有高贵和荣耀;这样施政,一定会国家被搞乱,君主本人遭危难的。要知道,互不相容的事情是不能并存的啊!既给勇猛杀敌的人以奖赏,同时又推崇慈爱仁惠的行为;既授予攻克城池的人以爵禄,同时又信奉兼爱的学说;既坚甲砺兵以防外敌入侵,同时又欣赏儒服的宽袍大袖;既想提倡农耕以富国、依靠士卒以抗敌国,同时又抬高专门研习文学的人的地位;既怠慢尊敬上级敬畏法律的良民,同时又供养着大批游侠剑客:做君主的如此作为,他的国家要想治理得好并且强盛起来,那是决不可能的。这样施治,实际上是国家太平时热心于供养儒生侠士,遭遇危难时才想到需要的是真正有用的人,以致喜爱的人不是有用的人,有用的人不是喜爱的人;这样自然会使得有正当职业的人无心于事业,不事生产的游侠儒生则日益增多。这就是今世之所以乱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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