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是独立于我的意志的”——读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
(2025-08-21 09: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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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说:“世界是独立于我的意志的。”也可以说,客观世界的存在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
他认为,作为因果律,事物之间有内部关系才能存在,否认了迷信的那一套。
对于演绎规律,他认为是天生的,不说自明。
对于“归纳程序”他表示否定。“归纳程序只有心理的依据而没有逻辑的依据。”“很清楚,相信实际上只会发生最简单的可能事件是没有根据的。”比如,一个叫“王家村”的地方,共有10个生产组,有统计员下去统计姓名,第1组全部姓王,第二组全部姓王,再下去三组姓王、四组姓王,又随便抽出七组、九组,都姓王。于是这位统计员说:“难怪叫‘王家村’,全都姓王。”而实际上第10组里有一户人家姓李。这个简单的事实,足以说明“归纳程序只有心理的依据而没有逻辑的依据”。
维特根斯坦进一步说:“太阳会在明天出来是一个假设:这意味着我们不知道它是否会出来。”由于太阳天天从东方升起,所以人们就形成了这样的心理,明天太阳还会从东方升起,但这不是逻辑关系。“由于另外某个事件的发生,一个事件就必定会发生,这种强制性是没有的。”由今天的太阳出,推导出明天的太阳出,这是一种非逻辑的强制性。
“即使我们所希望的一切都会发生,这也只能说是命运的恩赐,因为在意志和世界之间没有保证这一点的逻辑的联系,”所谓“求雨得雨”,也只是老天的恩赐而已,并无逻辑联系。在生活中还有好多这样的事例,月食,月亮被地球的阴影遮住了,有人说“月亮被天狗吃掉了”,拼命的敲锣,一个小时后月亮出来了。月亮出来与人们的敲锣的心理想法,没有一点逻辑关系,这是一种自然现象。
作者认为:“只有一种逻辑的必然性。”
维特根斯坦说:有逻辑的必然性,也有逻辑的不可能性。例如,在视域的一个位置上是不可能同时显现两种颜色的。因为它为颜色的逻辑结构所排斥。在物理学上,同一个质点不可能同时具有两个速度。颜色所排斥的逻辑结构与物理学所排斥的逻辑结构不谋而合:同一时刻处在不同位置的质点不可能是同一的。
他说:“物理学定律借助其全部的逻辑机制而间接地说及世界的对象。”“力学是一种按照单一的计划来构造我们描述世界所需的全部真命题的尝试。”比如,并非先天知道能量守恒定律,而是先天知道一种逻辑形式的可能性。
物理学是一门“独立于我的意志的”、按照逻辑规律探索客观世界的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