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的人物描写:筵席上的海黛——读拜伦诗《唐璜》
(2025-06-01 04: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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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说过拜伦在《唐璜》中对人物细腻的外貌描写总是伴随着作者的感情活动,把人物写活了,我越是往下看,越是觉得作者对人物的描写大有神奇之处,下面是筵席上的海黛:
“她穿了两件胸衣,外一件浅黄,贴身是白、蓝和粉红相衬,——她的胸脯在下面起伏如波浪;”写胸衣不是目的,写人才是目的,作者真正要写的是胸脯“起伏如波浪”。胸衣,只是作为胸脯的饰物。
“衬衣的纽扣是豆粒大的珍珠,衣上的装饰闪着深红和金光,而罩着她的白条纹纱的斗篷像绕月的卷卷白云一样飘动。”上文中的一个“而”字,表明作者写衬衣是为了衬托白条纹纱的斗篷,而白色条纹纱的斗篷只有戴在海黛的头上,才能“像绕月的卷卷白云一样飘动”,写饰物还是为了写人。
下面描写海黛玉臂上的金手镯,“……呵,它那形状多么美,多么风流!在金矿之中这是最纯的金,从没有这么白的皮肤被它抱紧。”写手镯翻出了金矿,表明是纯金,尽管这样,写物还是为了写人,“从没有这么白的皮肤被它抱紧”。想像一下,金黄色的手镯配洁白的手腕多么美,如果换成黑手腕就大刹风景了。
“作为她父亲这片领地的公主,她的脚上也戴着同样的金环……她那橘红的土耳其式的长绸裤把世上最动人的脚踝给盖住。”写金环、长绸裤,还是为了写“最动人的脚踝”。有如此描写人物,直写到从不引人注意的“脚踝”的吗?没有第二人。
“她那赭色的发辫的细长波浪直流到脚跟,像阿尔卑斯的突泉染上了朝霞的颜色;头发若散开,足可以把她的全身都给遮拦。”现实中出现的作者描写了,现实中没有的作者也写了,但还不止这样,作者继续写“不过,它(指头发)仿佛还讨厌那丝带的小小结儿,直想摆脱它的羁绊,只要有机会碰上一阵轻柔的风,它就献上年轻的羽毛供它扇动。”作者运用似人化手法,把头发写成人了,欲摆脱小小的结儿,想碰上轻柔的风,向风贡献上自己,此时的自己,头发,成了羽毛,供风儿扇动。作者写女主角的头发用足了功夫:现实的、想象中的,仍至用了似人手法。
“她使周围的一切都生趣盎然,空气流过她眼前好像也变轻些,那眼睛是如此柔情、美丽,充满了尽我们能想像到的天庭的和谐,又纯净得像出嫁以前的赛姬,连最纯的感情遇上她都嫌不洁;”这是写她整个人的气场,美貌自是当然,用出嫁前的赛姬来比喻,何止于此,连“空气流过都变得轻”、看到她就想到“天庭的和谐”,这就简直是仙女下凡一般的气场。
这种气场,使得“在她面前,你只觉到逼人的光彩,就是对她跪下也算不上了崇拜。”崇拜得“跪下”,还“算不上崇拜”,究竟要怎样?这是一种什么写法?算是夸张吧,比夸张更甚,只能用“神奇的人物描写”来表达了!
“气场”这个词是现代的时髦用语,想不到200多年前的诗人拜伦在人物描写中就得到体现了!
“她的睫毛虽然像夜一般幽暗,还是照习俗抹上黛,但是枉然;因为那大眼睛的边缘是如此黑,光滑的睫毛嘲笑着墨玉的斑染,这反抗很对,不染它反而更美。”为什么要先写这种枉然的打扮,再回到原点?写饰物不是目的,写人才是目的。作者认为海黛的自然美才更美。
这种先+1而后再-1的方法,其真正的意向,更能表现1的原样。这同样是拜伦运用的神奇的人物描写方法。
接下去,作者进一步的写“首先那指甲应该深深染过,好把她的皮肤更衬得洁白,但实则不必要了:晨光照耀的雪峰也不曾有她那种天庭的光泽。”由指甲写到皮肤,原来深染指甲的目的是为了衬托皮肤,但并不需要这样的衬托,因为“雪峰也不曾有她那种天庭的光泽”,把加上的1减去更好。
作者并且用莎士比亚的话来验证自己的先+1再-1写法的正确:“莎士比亚也说:谁给纯金镀金,或者给百合涂色,那才是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