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特兰·罗素笔下的黑格尔——读伯特兰·罗素《西方哲学史》笔记之二十五
(2025-02-13 08: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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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黑格尔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来源。恩格斯说:“近代德国哲学在黑格尔体系中达到了顶峰,黑格尔第一次,这是他的巨大的功绩,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处于不断运动、变化、转化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我们知道黑格尔的辩证法包括三大规律: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也就是矛盾规律;内部规律,量变质变,外在规律,否定之否定。历史是螺旋式上升的。不应该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念看问题,应该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但在《西方哲学史》中卷三第二篇第二十二章“黑格尔”中,作者却说:“即便在我个人看来,黑格尔的学说全都是错误的,但他的重要地位却不容忽视。”作者伯特兰·罗素经常会玩笔锋转弯子的游戏,接着又说:“他不只是一位重要的历史人物,还是一类哲学的最佳代表。”
以下是作者的论述:
黑格尔口中的逻辑(辩证逻辑),和我们常说的逻辑(形式逻辑)完全不是一个意思。黑格尔强调的逻辑,认为“实在”的本质,只需要考虑不自相矛盾这一个问题,就可以推演出来;另一个强调的是称为辩证法的三阶段。
黑格尔最重要的著作是两部《逻辑学》。
在他看来,任何日常的描述,如果要求符合完整的现实,都会自相矛盾。举一个例子,A先生是一位叔叔,这句话不存在明显的矛盾;但是,如果你说,宇宙是一位叔叔,你就会陷入困局。叔叔指的是有侄子或侄女的男人,侄子、侄女是从叔叔那里分离出来的人;因此,叔叔就不是完整的实在。
这段描写也可以用来说明辩证法。辩证法由正题、反题和合题组成。如“实在是一位叔叔”,是正题;“实在是一位侄子”,是反题;“实在是叔叔和侄子组成的成体”,是合题。按照这种方法,仅凭逻辑的力量,就能驱使我们从“实在”的全部谓语中得出辩证法的结论,也就是所谓的“绝对理念”。
认识作为一个整体,也有三个阶段的变化。认识始于感官——知觉,其中只是对客体的认识。然后,经过对感觉的怀疑批判,发展成纯粹的主观看法。最后,达到自我认识阶段,不再区分主体和客体,因此,自我意识是认识的最高形态。最高级别的认识,必定是“绝对理念”拥有的认识,在实在之外再没有可供它认识的了。
精神,以及精神发展的过程,是历史哲学的重要目标。物质的本质是重量,精神的本质是自由。物质在自身之外,精神的中心在自身之中。
在精神的历史发展中,包含三个主要阶段:东方人,希腊人和罗马人,日耳曼人。
在黑格尔看来,是民族的天赋带领世界走完辩证法的三个阶段。
除了民族,我们也要考虑对世界历史发展有影响的个人;这些人的目标,体现了他们那个时代将要发生的辩证变迁。这些人是英雄,黑格尔以亚历山大、恺撒和拿破仑为例。我很怀疑,在黑格尔看来,一个人如果不是军事征服者,有没有可能成为“英雄”。
黑格尔对民族的强调、对国家的美化,是他政治哲学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强调,一个人具有的所有精神现实,只能通过国家才能拥有。国家是精神的实体化。义务具有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公民的义务仅在于维持本国固有的个体特征和独立自主。
战争并不完全是邪恶的,也不是那种我们需要全力废止的事。不时发生战争是一件好事。战争是一种状况,在这种状况下,我们才能认清世俗事物是毫无价值的。战争具有正面道德价值。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不受法律约束,也不受道德约束。每个国家的最高利益,就是它们的最高法律。
这就是黑格尔的国家论——如果认可他的理论,所有人类能想象得到的对内暴政以及对外侵略,就都变得有道理了。
黑格尔的偏见,重点体现在他的国家理论和它在他的形而上学之间存在很大的矛盾。这种矛盾全部倾向于为残酷行为和国际间的掠夺服务。黑格尔的逻辑使自己相信,整体中的实在性或优点,比部分中的多,整体越组织化,它的实在性和优点越会随之增加。
在黑格尔以及其他许多哲学家看来,宇宙任何一个部分的性质,都深受它与其他各部分的关系以及它与整体的关系影响,所以关于任何一个部分,必须先确定他在整体中的位置,否则不可能做出任何正确的陈述。除了整体具有相当的真实性,不存在同样程度的真实性的部分,因为任何部分独立出去,就会因此改变性质。除了作为整体的一个部分,部分无法独立存在。
这是一个错误,他的整体思想体系的庞大架构都是以这个错误为基础搭建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