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唯心主义哲学的奠基人:康德(二)——读伯特兰·罗素《西方哲学史》笔记之二十四
(2025-02-09 14: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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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在他的另一本著作《道德的形而上学》中提出的伦理体系,有相当重要的历史意义。
康德想要“完全独立的道德形而上学”,不掺杂一点神学、物理学或超物理学;与功利主义,或者说给道德赋予自身之外的、目的的学说,不会产生任何关系。他指出,所有道德概念,全都先于理性起源,先于理性确立。只有当人出于义务感采取行动,道德价值才存在。商人出于自身利益考量,也会表现诚实,因为一时的仁慈,也会做出友善的行为,但是这都不算道德高尚。
道德的本质源于法则的概念;因为自然界的一切都按法则行动,但只有人才能认识并遵循法则去行动的能力,这就是人的意志。
就服从意志而论,存在两种命令的方式,或叫两种令式:假言令式,表达的意思是“如果你想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必须那样做”;定言令式,是指某种行动是客观必然的,与任何目的无关。定言令式是综合的、先验的。
康德说:“定言令式是单一的。实际上,你只按照一条准则行事,你能够,同时你也会,让这条行为准则成为普遍法则。”“就像你的行为准则会通过你的意志,变成一条自然法则那样去行事。”
美德并不取决于行为的预期结果,而只取决于行为本身就是结果的那条原则。
本人认为,康德关于定言令式,特别是关于美德的阐述,与中国人的道德准则不谋而合。冯友兰说:“就个人的行为说,一个人应该只问其行为的是不是应该,而不计较此行为可能引起的,对他自己的利害。”董仲舒说:“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王安石变法,所求的是国家人民的利,所以王安石的行为是行义,不是求利。司马光攻击王安石变法,是错的。朱子认为汉祖唐宗是英雄,尧舜是圣贤。汉唐的政治,是霸政,是出于人欲的;三代的政治,是王政,是出于天理的。
冯友兰在《贞元六书》“新原人”中举了一个例子:张巡守睢阳,作为一种军事行动看,他可以说是彻底的失败了。不但城破军覆,而且其自身亦被杀。军事失败不能再过于此。但张巡之守睢阳,就守土说,是尽职,就事君说,是尽伦。这是其行为的意向的好,守睢阳这件事是实现其意向的好者。如果这件事成功,是其行为意向所向的好。他守睢阳以至智穷力竭,即他已尽伦尽职,其行为意向的好,已完全实现。他在道德上的成就,已经完成。睢阳城能守住固然好,即不能守,于他在道德上的成就,也是没有妨碍的。
上述的这个事例应该诠释了《道德形而上学》中“完全独立的道德形而上学”这句话。
《西方哲学史》的作者伯特兰·罗素认为,作为政治伦理,是需要有政治目的的,而且目的只能是一个,即社会利益。康德认为,我们在行事时,应该把每个人当作目的来看待。这也可视作一种抽象的人权概念。但是,如果遵守这条原则,只要两个人的利益出现冲突,就不可能得出结论。这种问题在政治伦理学中常见,如多数派优先,某些人的利益就会被牺牲掉。因此,我们也可以把康德的原则解释为:并不是每个人都是绝对的目的,而是在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行事时,应该把所有人都当作平等的人加以考虑。如果这样解释,就可以把康德的原则当作民主政治打造的伦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