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看不见的手调节市场
(2024-11-29 20: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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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高额关税或者绝对禁止、限制输入本国可以生产的商品,在一定程度上让国内的某个产业享有了垄断权。
垄断权,毫无疑问极大地鼓励了国内的这些产业。它会让社会上大部分的劳动和资财不再流向它原来的方向,而是流向这些行业。但是,这能不能引导国内产业向着最有利的方向发展,作者用了一句话:“并不十分明确”。
社会总产业不可能超过社会总资本所能维持的限度。任何个人所能雇用的工人数和他所拥有的资本必定是相配的。任何商业条例都不能让社会产业量的增加超过社会资本所能维持的限度。至于这种人为的改变和自然的流向相比,哪个对社会更有利,却是不能确定的。
首先,如果把资本投向国内产业上,能取得资本的正常利润,或者比正常利润少一点点,那么每个人都会尽量把资本留在国内。其次,把资本用来维持国内产业的每一个人,都一定会努力促进那种产业的发展,让它的生产物尽可能有最大的价值。他们积极投资国内产业而不投资国外产业,不仅考虑到利益最大化,还从自身安全利益出发。市场是受一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的。
亚当·斯密说,“他径自追求利益,往往更能有效地促进社会利益的实现”。“那些打着为了公众幸福的旗号而经营贸易的人,并没有真正做出过多少好事”。“国内哪种产业最适宜投资,哪种国内产业的生产物能有最大价值,因为商人本身处在当事人的位置上,所以他们做出的判断要比政治家和立法者准确得多”。
让国内产业中的某些特殊工艺或制造业独占国内市场,在某种程度就是指导了商人应该把资本投放到哪里。而这种限制外国货物输入本国的法规,在所有情况下,几乎都是没有用或者是有害的。如果购买某种物品所花费的钱比自己家里生产所花费的钱少,那么就一定不在家里自己生产。做衣服的裁缝绝对自己不会做鞋穿,而是向做鞋的人去购买。治国如治家。就某种商品来说,如果自己生产比向国外购买花费要多,那就不如自己经营有优势的产业,然后输出自己生产物的一部分,向国外购买需要的物品。经营自己有优势的产业,劳动绝对没有减少,只是放任它选择了最有优势的用途而己。
增加外国产业的负担,即加税,只在两种情况下是有利的:第一,事关国防的特定产业;第二,本国某种特定的产业的生产物在国内需要征收赋税,那么加征外国同类产品的负担,通常也是有利的。
如果某个国家以高额关税或者完全禁止的方法限制我国某种制造品输入时,我们就要以牙还牙,征收报复性关税。
作者亚当·斯密认为:“立法院如果在最广大人们的幸福指引下,不被为了片面利害关系而吵闹的要求所左右,就应该特别小心,不再建立任何新的对国内市场的垄断,也不推广已经建立的垄断。”
加增关税、禁止或限制贸易,只是阶段性措施,终究要受看不见的手对市场的调节,从而慢慢地恢复贸易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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