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墨”的六个要点——读冯友兰《新原道》笔记之二
(2024-10-16 19: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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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原道》第二章“杨墨”,有六个要点:
第一点:孟子如此仇视杨墨
孟子说:“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杨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著,是邪说诬民,充塞仁义也。”孟子以为他一生做的最大的事就是“距杨墨”。
第二点:杨朱“轻物重生”,以隐者著称
韩非子说,杨朱“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之一毛”。也就是说,拔其小腿上一根毫毛可以利天下,杨朱也不做。杨朱的“重生”或“为我”的主张,是与儒家的“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主张,不相容的。
孔子主张积极救世,而杨朱一派的人说孔子“知其不可而为之者”,自称是“避世之士”主张做隐者,消极于世。
第三点:杨朱学说的进展者庄子
杨朱的学说,在《老子》、《庄子》、《吕氏春秋》中,尚可见其大概。《庄子》说:“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所谓“缘督以为经”,就是遵循自然脉络,以之为常法,顺应自然规律。全句的意思是:人若为善太多,以至于得到美名,因舍不得美名,不合于重生的道理;人若为恶太甚,而至于受社会制裁责罚,也不合重生的道理。所以善养生的人,不敢为太恶,也不敢为大善,只处于善与不善之间,“缘督以为经”,这才是全身养生之道。
道家学说的第一步进展,人重生,须不自伤,并不使他人他物伤之。
道家学说的第二步进展,得利避害。
道家学说的第三步进展,“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无吾身,吾有何患?”
第四点:庄子的“物物而不物于物”
《庄子》中讲了一则故事:“庄子行于山中,见大木,枝叶茂盛,伐木者止其旁而不取也。问其故,曰:无所可用。庄子曰:此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夫子出于山,舍于故人之家。故人喜,命竖子杀雁而烹之。竖子请曰:其一能鸣,其一不能鸣,请奚之杀?主人曰:杀不能鸣者。明日,弟子问于庄子:昨日山中之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今主人之雁,以不材死。先生将何处?庄子笑曰:周将处乎材与不材之间。材与不材之间,似之而非也,故未能免乎累。若乎乘道德浮游则不然。……浮游乎万物之祖,物物而不物于物,则胡可得而累耶!”
冯友兰认为,此故事关键在后半段,所说是庄子全身避害的方法。“物物而不物于物”,意思是驾驭外物而不为外物所驱使。在此种境界中的人,对于一切皆是主动,不是被动。
第五点,墨家对儒家的批评
《墨子》中的《非儒篇》中说儒者“繁饰礼乐以淫人,久丧伪哀以谩亲,立命缓贫而高洁居,倍本弃事而安怠傲”,“累寿不能尽其学,当年不能行其礼,积财不能赡其乐,繁饰邪术以营世君,盛为声乐以淫愚民,其道不可以期世,其学不可以导众”。
第六点,墨子兼爱与孔孟仁爱的区别
其一,墨子的兼爱,是无差别的爱;而儒家的爱,是有差别的爱。
《墨子》中有一段:“巫马子谓墨子曰:我与子异。我不能兼爱。我爱邹人于越人,爱鲁人于邹人,爱我乡人于鲁人,我爱家人于乡人,爱我亲人于我家人,爱吾身于吾亲,以为近我也。”巫马子是一个儒者,他说他不能兼爱,爱有差别,爱邹人甚于爱越人,爱鲁人甚于爱邹人……
孟子问夷子,说:“夫夷子,信以为人之亲其兄之子,为若亲其邻之赤子乎?”人亲自己兄长的儿子,自然比亲他邻人的小孩为甚。人本来爱他自己的父母,胜于爱别人的父母;爱自己的子女,胜于爱别人的子女。照儒家的说法,这是无须改正的。人所需注意的事,在爱你父母的时候,应该念及,别人也爱其父母;在爱你子女的时候,应该念及,别人也爱其子女。这就是孟子所说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其二,冯友兰认为:墨子所主张的兼爱是功利主义境界,而儒家所主张的仁爱是道德境界。
“仁”是爱人,这是孔子说的,也是墨家所赞成的。但追其源,则不同。儒家说“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这是道德境界。而墨家的答案是:兼爱之道,“中(重)国家人民之利”。“仁人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然当今之时,天下之害孰为大?曰:若大国之攻小国也,大家之乱小家也,强之劫弱,众之暴寡,诈之谋愚,贵之傲戝;此天下之大害也。”可见,墨家兼爱的理论是功利主义的。
功利主义,正是儒家所反对的。
墨家的功利主义,再举一例:
人死后,儒家主张“厚葬久丧”,墨家主张“薄葬短丧”。墨家的理论根据是;“计厚葬为多埋赋财者也,计久丧为久禁从事者也。财已成者,挟而埋之。后得生者,而久禁之。以此求富,此譬犹禁耕而求获也。”
孟子则说:厚葬只是求人心之所安,并不是计算如何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