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谈我的写作(叶圣陶)
(2019-10-19 09:51:51)分类: 学科作文研究 |
杂谈我的写作
我虽然常常写一点东西,可是自问没有什么可以谈的写作经验。现在承中国青年写作协会函约,要我写这篇东西,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写才合适。会中附寄来一份表,标题叫做《我怎样写作》,是叫作答的人逐项填写的。我就根据表中所开各项,顺次写下去,有可以说的多写一点,没有什么可以说的略去不写:把那份表作为我这篇文字的间架,这是一个取巧的办法。
那份表的甲项是“兴趣如何发生?”
我对于文艺发生兴趣,现在回想起来,应该追溯到十二三岁的时候,在家里发见了一部《唐诗三百首》和一部《白香山词谱》。拿到手里,就自己翻看;对于《三百首》中的乐府和绝句,《词谱》中的小令和中调特别觉得新鲜有味。因为不是先生逼着读的,也就不做强记死背的工夫;只在翻开的时候讽诵一番,再翻的时候又讽诵一番而已。经籍史籍子籍中也有好文艺,如《诗经》《史记》和《庄子》,我都不能领会,只觉得这些书籍是压在肩背上的沉重的负担。那时候中学里读英文,用的本子是华盛顿欧文的《见闻杂记》(这本书和古德斯密的《威克斐牧师传》,在当时几乎是学英文的必读书,但从此读通英文的实在没有多少人;现在中学里,好像不读这些书了,但学生的英文程度还是不见高明),一行中间至少有三四个生字;自己翻查字典,实在应付不来,只好在先生讲解的时候把字义用红铅笔记在书本子上。为要记字义,不得不留心听先生的讲解;那富于诗趣的描写,那看似平淡而实有深味的叙述,当时以为都不是读过的一些书中所有的,爱赏不已,尤其是《妻》《睡谷》《李追大梦》以及叙述圣诞节和威斯明司德寺的几篇。虽然记了字义,对于那些生僻的字到底没有记住;文章的文法关系更谈不到了,先生解说的当时就没有弄明白;但是华盛顿欧文的文趣(现在想来就是“风格”了)很打动了我。我曾经这样想过,若用这种文趣写文字,那多么好呢!这以前,我也看过好些旧小说,如《水浒》《三国演义》《红楼梦》,都曾看过好几遍;但只是对于故事发生兴趣而已,并不觉得写作方面有什么好处。
现在就乙项“写作如何开始”的第一目“开始写作的年龄”来说。
我从书塾中“开笔”,一直到进了中学,都按期作文。这种作文是强追的练习,不是自动的抒写,不能算写作。自动抒写的开始是作诗。记得第一首诗是咏月的绝句,开头道:“纤云拥出一轮寒”,以下三句记不起了。那时我在中学里,大概是二年生或三年生,升到五年级(前清中学五年毕业)的时候,和几个同学发起一种《课馀丽泽》,自己作稿,自己写钢版,自己印发,每期两张或三张,犹如现在的壁报;我常常写一些短论或杂稿,这算是发表文字的开始。民国元年,我当了小学教师,其时“社会主义”这个名词刚才输入,上海和各地都有“社会党”的组织,我看了他们的书报,就动手作一部小说,描写近乎社会主义的理想世界。大约作了四五章,就停笔了,因为预备投稿的那一种地方报纸停办了。这份稿子早已不知去向,不记得详细节目怎样,只记得是用白话写的,三年或四年,我的小学教师的位置被人挤掉,在家里闲了半年。其时上海有一种小说杂志叫做《礼拜六》,销行很广,我就作了小说去投稿共有十几篇,每篇都被刊用。第一篇叫做《穷愁》,描写一个穷苦的卖饼孩子,有意摹仿华盛顿欧文的笔趣;以后几篇也如此。这十几篇多数用文言,好像只有一两篇用白话。这是我卖稿的开始。
过了四五年,五四运动起来了。顾颉刚兄与他的同学傅孟真罗志希诸位在北京创办《新潮》杂志,来信说杂志中需要小说,何不作几篇寄与。我就陆续寄了三四篇去;从此为始我的小说都用白话了。接着沈雁冰兄继任《小说月报》的编辑,他要把杂志革新,来信索稿;我就作了《小说月报》的长期投稿人。此后郑振铎兄创办《儿童世界》,要我作童话我才作童话,集拢来就是题名为《稻草人》的那一本。李石岑兄周予同兄主持《教育杂志》,他们要在杂志中刊载一种长篇的教育小说,我才作《倪焕之》。若不是这几位朋友给我鼓励与督促,我或许在投稿《礼拜六》后不再作小说了。
新体诗我也作过,独幕剧也作过三四篇,现在看看都不成样子,比小说更差。《新文学大系》中曾选载了几篇,我翻看时很感惭愧。至于写散文,大概开始于十二三年间,就是现在中学国文教本中常见的,《藕与莼菜》《没有秋虫的地方》那几篇。那些散文的情调是承袭诗词的传统的,字句又大多是文言的,当时虽自觉欢喜,实在不是什么好文字。以后,我主编《中学生》杂志。这种杂志的一个特点是注重语文研究,我就与亲家夏丐翁合作一部《文心》,按期刊载。这部书用小说体裁叙述学习国文的知识和技能,算是很新鲜的;至今还被许多中学采用,作为学生的课外读物。《文心》完成之后,我的写作几乎完全趋向国文教方面,小说和散文都很少作了。直到最近,因为职务的关系,和朱佩弦兄合作了一部《精读指导举隅》,一部《略读指导举隅》,还是属于这方面的。这两部是中学国文教师的参考书。现在中学教国文,阅读方面有“精读”“略读”两个项目,都应由教师加以指导,然后学生自己去修习,修习之后,再由教师加以纠正或补充(实际上这么办的并不多);我们这两部书算是指导的具体例子,希望我们的“同行”看了,能够采纳我们的意见,并且能够“反三”。
乙项的第二目是“开始写作的倾向”,下列四个子目,其中两个是“爱用白话”和“爱用文言”。
这在前面已经说过了,不必再提。可是我另外有要说的。我是江苏人,从小不离乡井,自幼诵习的又都是些文言书籍,所以初期的白话文和“五四”时候一班作者一样,文言的字眼和文言的语调杂凑在中间,可以说是“四不像”的东西。以后自己越写越多,人家的东西越看越多,觉得这种“四不像”的文体应该改良。仅仅把“之”字换了“的”字,“矣”字换了“了”字,“此人”换了“这个人”,“不之信”换了“不相信他”,就算是白话文吗?于是我渐渐自己留意,写白话要是纯粹的白话。直到如今,还不能完全做到,但是我希望有一天能够完全做到。关于纯粹不纯粹的标准,我以为该是“上口不上口”;在《精读指导举隅》里,曾经谈到这一层,现在摘录一部分在这里:
白话文里用入文言的字眼,与文言用入白话的字眼一样,没有什么可以不可以的问题,只有适当不适当,或是说,效果好不好的问题。要讨论这个问题,可以从理想的白话文该是怎样的想起。
白话文依据着白话,是谁都知道的。既说依据着白话,是不是口头用什么字眼,口头怎样说法就怎样写法呢?那可不一定。如果一个人说话一向是非常精密的,自然不妨完全依据着他的说话写他的白话文。但一般人的说话往往是不很精密的,有时字眼用得不切当,有时语句没有说完全,有时翻来覆去,说了再说,无非这点意思。这样的说话,在口头说着的时候,因为有发言的声调面目与身体的表情等帮助,仍可以使听话的对方理会,收到说话的效果。可是,照样写到纸面上去,发言的声调、面目与身体的表情等帮助就没有了,所凭借的只是纸面上的文字,那时候能不能也使阅读文字的对方理会,收到作文的效果,是不能断定的。所以在写白话文的时候,对于说话不得不作一番洗炼的工夫。洗是洗濯的洗,就是把说话里的一些渣滓洗去;炼是炼铜炼钢的炼,就是把说话炼得比平常说话精粹。渣滓洗去了,炼得比平常说话精粹了,然而还是说话(这就是说,一些字眼还是口头的字眼,一些语调还是口头的语调,不然,写下来就不成其为白话文了);依据这种说话写下来的,才是理想的白话文。
文字写在纸面,原是叫人看的,看是视觉方面的事情。然而一个人接触一篇文字,实在不只是视觉方面的事情。他还要出声或不出声的念下去,同时听自己出声或不出声的念。所以“阅”“读”两个字是连在一起拆不开的。现在就阅读白话文说,读者念与听所依据的标准是白话,必须文字中所用的字眼与语调都是白话的,他才觉得顺适,调和,起一种快感。不然,好像看见一个人穿了不称他的年龄、体态、身份的服装一样,虽未必就见得这个人不足取,但对于他那身服装至少要起不快之感。而不快之感是会减少读者和作品的亲和力的,也就是说,会减少作品的效果的。
把以上两节话综合起来,就是:白话文虽得把白话洗炼,可是经过了洗炼的必须仍是白话,这样,就体例说是纯粹,就效果说,可以引起读者念与听的时候的快感。反过来说,如果白话文里有了非白话的(就是口头没有这样说法的)成分,这就体倒说是不纯粹,就效果说,将引起读者念与听的时候的不快之感。到这里,可以解答前面所提出的问题了。白话文里用入文言的字眼,实在是不很适当的足以减少效果的办法。
或者有人要问:现在国文课里,文言也要读,这就有了文言的教养;既然有了文言的教养,写起白话文来,自然而然会有文言成分从笔头溜出来;怎样才可以检出并排除那些文言成分,使白话文纯粹呢?这是有办法的,只要把握住一个标准,就是“上口不上口”。一些宇眼与语调,凡是上口的,说话中间有这样说法的,都可以写进白话文,都不至于破坏白话文的纯粹。如果是不上口的,说话中间没有这样说法的(这里并不指杜撰的字眼与不合语文法的语句而言),那便是文言成分,不宜用入纯粹的白话文。譬如约朋友出去散步,决不会说“我们一同去闲步一回”。走到一处地方,头上是新鲜的树荫,脚下是可爱的草地,也决不会说“这里头上有清荫,脚下有美草”。可见“闲步”“清荫”“美草”是不上口的。又如你只能循着那锦带似的林木想像那一流清浅”(徐志摩《我所知道的康桥》中的文句)一语,在口头说起来,大概是“你只能沿着那锦带似的林木想像那清浅的河流”,可见“想像那一流清浅”是不上口的。只要把握住“上口不上口”这个标准,即使偶尔有文言成分从笔头溜出来,也不难检出了。
到这里,还可以进一步说。譬如董仲舒有句话:“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这明明是文言的语调。可是“从前董仲舒有句话道:‘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这样的说法却是口头常有的,口头常有就是上口,上口就不妨照样写入白话文。“如知其不可而为之”一语出于《论语》,语调也明明是文言的。可是,“某人作某事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这样的说法,却是口头常有的,口头常有就是上口,上口就不妨照样写入白话文。前一例里的“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所以上口,因为说话说到这里,不得不引用原文。后一例里的“知其不可而为之”所以上口,因为说话本来有这么一个法则,有时可以引用成语。在“引用”这一个条件之下,口头说话既不排斥文言成分,纯粹的白话文当然可以容钠文言成分了。这与前一节话并不违背,前一节话原是这样说的:凡是上口的,说话中间有这样说法的,都可以写进白话文,都不至于破坏白话文的纯粹。
现在再就字眼说。如《易经》里的“否”与“泰”两个字,表示两个观念,平常说话是决不用的,当然是文言字眼。可是经学或哲学教师解释这两个概念的时候,口头不能不说“这样就是否”与“这样就是泰”的话,他也许还要说“经过了否的阶段,就来到泰的阶段”在这些语句里,“否”与“泰”两个字上口了,就把这些语句写入白话文,那白话文还是纯粹的。试看这两个字怎样会上口的呢?原来与前面所说一样,也是由于“引用”。
同时我以为写文言也得纯粹,写“梁启超式”的文言就不该搀入古文格调,写唐宋古文就不该搀入骈体文句,否则都好像“一个人穿了不称他的年龄、体格、身份的服装一样”。偶尔写文言,我就认定这个标准,不敢含糊。现在有些人写信,往往文白夹杂,取其信笔写来,不费思索,又便利,又迅速;我也常常这样。可是要知道,这种体裁要写得好,很不容易。在语文素养较深的人,文言中搀几句白话,或者白话中搀几句文言,虽在作者写的当时并不曾逐句推敲,但解析起来,一定是足以增进文字的效果的。素养较差的人如果学它,增进效果的好处既得不到,反而使文字成为七拼八凑的一件东西:还是不要学它的好。
丙项“写作生活的叙述”的第一目是“写作时间的选择”。
这很简单,我从小就不惯熬夜,所以不留有过深夜作文的事情;所有我的文字,当教师的时候便在课余写,当编辑的时候便在放工以后写。夜间当然要利用,可是写到九点十点钟,非睡觉不可了。
第二目是“写作场合的选择”。我的文字大多在家里写,下笔的时候,最好家里人不说话,不在我眼前有什么动作,因为这些都要引起我的注意,使我的思想不能集中。邻家的孩子哭闹,汽车电车在门外往来,对于我就没有关系,我好像没有听见什么声音似的。在旅馆里开了房间作稿,我也干过两三回,可是成绩并不好。在旅馆里虽与一切隔离,桌子椅子也比家里舒服,然而那个环境不是平时熟悉的,要定下心来写东西自然比在家里难了。第三日是“写作二三小事”,下列三个子目,其中一个是“写作速率与持久力”。我的写作速率以前比较高,三四千字的一篇文字一天工夫便完成了。以后越来越低,到近几年,一天至多写一千五百字,写七八百字也是常有的事。这大概由于以前不大琢磨,后来知道琢磨了。我的琢磨常常在意思周密不周密和情趣合式不合式上,为了一个词儿和一种句式的选定,往往停笔好久,那当然快不来了。《倪焕之》的写成是很机械的,全部规定刊载在一年《教育杂志》的十二期里,我就每个月作两章,每两章总是连续写一个星期,有空就写,不管旁的事儿。这部书在笔调方面,前后不很一致,这该是许多原因中的一个。
第三目三个子目中,又有一个是“作品的修删”。我在完篇之后,大概不很修删。但并非信笔挥洒,落纸就算。我把修删工夫移到写作的当时去,写了一句就看这一句有什么要修删,写了一节又看这一节有什么要修删,写作与修删同时进行,到完篇时,便看不出再有什么地方要修删了。修删当然运用心思,可是我还用口舌,把文句一遍又一遍的默念。直到意思和情趣差不多了,默念起来也顺口了,我才让那些文句“通过”,这个办法,我自己知道有弊病;因为一边写作一边修删,就不免断断续续,失掉了从前文章家所说的“文气”。然而我的习惯已经养成要改变却不容易了。
丁项是“写作上的困难”。我每有了朦胧的意思,不动手就写;把它放在心头,时时刻刻想起它,使它渐渐的显出轮廓来。有的过了好久好久还只是个膜胧的意思,那时就不免感到烦闷。我没有写录笔记的习惯,想到一些细节目,都记在心上。想到之后,顺便把它安排(如这一节对于人物的描写该放在某处地方,这几句对话该让篇中人物在什么时候说出来);落笔的时候自不能绝不改动,但改动的究竟是少数。轮廓和细节目都想停当了,我才动手写。写的时候,工夫大多花在逐句逐节的琢磨上,前面已经说过了。因为一切有了眉目,我并不感到茫然无所措手足;可是把想停当了的东西化为文字,犹如走一段很长的路程,一步不到,一步不了,因此总有一种压迫之感。直到写下末了一节的末了个字,我才舒畅的透一口气,把那种压迫之感解除了。
丁项列有五目,其中有一目是“作品的结局”。这有一点可以说的。我很留意作品的结局,结局得当,把全篇的精神振起,给读者一个玩味不尽的印象,是很有效果的。我的结局也预先想定,不但想定大意,往往连文句也先造成了,然后逐步逐步的写下去,归结到那预定的文句。我有一篇短篇小说叫做《遗腹子》,叙述一对夫妇只生女孩不生男孩,在丈夫绝望而纳了妾之后,大太太却破例的生了个男孩,可是不久那男孩就病。丈夫伤心得很,一晚上喝醉了酒,跌在河里淹死。大太太发了神经病,只说自己肚皮里又怀了孕,然而遗腹子总是不见生出来。到这里,故事已经完毕,结局说:“这时候,颇有些人来为大小姐二小姐说亲了。”这句话表示后一代又将踏上前一代所走的道路,生男育女,盼男嫌女,重演那一套把戏,这样传递下去,不知何年何代才得休歇。又有篇叫做《风潮》,叙述一群中学生因为对于一个教师起反感,做了点越轨行动,就有一个学生被除了名。于是大家的义愤和好奇心不可遏制,起来捣毁校具,联名退学,个个都自以为了不起的英雄。到这里,我的结笔是“路上遇见相识的人,问他们做什么时,他们用夸耀的神气回答道:‘我们起风潮了。’”这个结笔把全篇终止在最热闹的情态上,“我们起风潮了”这句话,含蓄着一群学生极度兴奋的种种心情。以上两个例子,似乎是比较要得的结局。
戊项“写作的完成”的第一目是“作品完成后的感觉”。
作品完成之后,我从不曾感到特别满意,往往以为不过如此,不如想像中的那个轮廓那些材料那么好。可是我也并不懊恼,我的能力既只能写到如此,懊恼又有什么用处。
第四目是“批评对作品的影响”我不很留心登在报纸杂志上的那些批评文字;那些文字不是有意挑剔,就是胡乱称赞,好像谈的是另外一回事儿,和我的文字全没关系。我乐意听熟悉的几个朋友的意见,我的会心处,他们能够点头称赏,我的缺漏处,他们能够斟情酌理的加以指摘,无论称赏或指摘,我都欢喜承受,作为以后努力的路标。
写到这里,一份表算是填完了。复看一遍,其中并没有什么经验足以贡献给青年作者的,很觉惭愧。
1943年应重庆天地出版社征稿。
编入《文艺写作经验谈》,署名叶绍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