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分类: 任是无情 |
喜欢的体育明星不多,乔丹算一个,阿加西算一个。喜欢乔丹因为体育,而喜欢阿加西,因为阿加西。
初识阿加西的时候他还是个桀叛逆无谓而无畏的主儿,恃才傲物,锋芒毕露,自我放逐。留飘然的长发,涂蓝色的眼影,画浓重的眼线,瞄粉红色的口红,穿花里胡梢的衣服,与其说是个职业网球手,不如说是更像个摇滚明星。因为温网批评自己的着装,可以拂袖而去,因为看不惯对手的皱眉,可以恶作剧把球敲到对方的牙齿上,在国际赛事上轻蔑鄙视地去用手接过飞来的球,更有甚故意0比5落后最后7比5胜出来嘲笑对方。不在乎一切,不在乎盛誉,不在乎评论,不在乎整个世间,不在乎国际冠军,反正他有足够的天资可以挥霍滥用,即便不在乎,他仍旧是那个天资过人的少年冠军。比世界第一更酷的是漫不经心就做了世界第一。温网,美网,澳网,冠军一路顺手捻来,直至96年亚特兰大的世界冠军。他从不低调,一路甩着飘逸的长发,发隙里投来的眼神一直的傲然。也许那个时候喜欢阿加西,更多是因着他离经叛道的桀骜与无与伦比的天赋,他的那种个性的张扬暗合我并不成熟却有那么点子虚荣的心灵。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