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北京是个突如其来的决定:笔记本,手机,MP3,三四件换洗的衣服,一本《新民周刊》,洗漱护理品,散散放在一只随身拉杆箱里,想想,没有什么余下的,可以出发了。
住在小T家,正儿八经十几年的闺中密友。白天四脚朝天各忙各的,晚上梳洗停当,就在夜色里并肩躺在她那张大床上聊十几年前一起写过的诗,爬过的山,踢过的足球,喜欢过的小男生。越发发现少年时候不应该按部就班读书写字忙考试,而应该率性天真做喜欢做的事,偶尔逾矩做坏事,但是一定要有伴儿。比方逃课去踢足球,骑车去郊外看月亮,偷着抽抽烟卷喝喝啤酒,偶尔爬爬山看看海。那种一起成长的经历,经历过时间之后,会沉酿成会心一笑分享的甜蜜。
来京的第一天当晚,和R一起吃饭聊天。R是高中时候的至交好友,属于英雄惺惺惜英雄的那种友谊。从来没有同班过一天,却莫名其妙经常会一起在北方寒冷的初雪假日骑单车绕整个小城。我们看似全然是两个世界里的人,但是谁和谁谈得来似乎从来都说不清。高考后我南下读了经济,他西进读了电子,偶有联系但是并不频繁,大三后便再无见面。本科毕业后我莫名其妙一直埋进了高校正儿八经假装开始做学问,而他硕士毕业进了×※¥#部,镶金嵌银如假保换地成了京官儿走了仕途。7年未见,天南地北坐下来清茶闲聊,觉得世事浮云,命运真是个太奇怪的东西,若按三岁看老的性格学说,做学问的应该是他。
日程太忙,没有来得及好好看看北京。只是某晚华灯初上,一个人信步走到了天安门。因着前一晚无意邂逅了一个久别的朋友,因此晃晃然若有所盼,总愿奇迹发生,让我遇到谁谁谁。广场上有人卖成串的风筝,用线牵着,散散扬扬,放风筝的人几多潇洒,顾自散步嘻笑,偶尔看看天上,那串风筝摇摇摆摆却如影随形。一个人孤灯残影走着好生没劲,于是也买了一串牵在手里凑热闹。上一次放风筝什么时候,有二十年了吧?
G鼓励我尝一种叫做AMARULA的cream酒,甜甜的挺好喝,用一种MARULA的南非果品和新鲜的奶油混合做出来,倒在杯子里,醇粘得像浓稠的淡褐椰汁,味道真的让我有点小上瘾,怪不得大象喜欢MARULA。唉,越发发现自己骨子里的小资。很多东西,不是我不会喜欢不会上瘾,是因为此前,我并没有尝试过。
鬼使神差在北京打了耳洞,盘起了云鬓低髻,买了骨簪银镯子玉吊坠儿盘丝鞋儿,若不是T拦着,怕也早定做了那身中式衣裳。更加鬼使神差,手机莫名其妙受潮死机,我拿了机身架在灯泡上烤,没有想到居然把个手机给烤变形了不算,SIM卡居然愣给融在机器里了。我与世界的联系,再次脱节。
如同闭关山林两年,对现如今流行些什么已头晕眼花无从知晓。离开京城的最后一晚,和T从王府井打车回住处,听到司机在放一首歌,T说,叫做“擦身而过”,初听几句,不禁心有悱恻。今日离京,火车开动时,耳边响起一阵熟悉的音律,却恰恰是“擦身而过”。不知道命运的长河里,我和谁,正在擦身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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