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a股ipo股票 |
分类: 其他 |
最近A股IPO重启,新的IPO政策和制度既违法又给上市公司和保荐人钻孔子,搞得外界议论纷纷,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也想发表一些看法。
1、应该取消机构或者个人参与配售。里面利益冲突太多,寻租空间巨大。
2、中签最低股数减少到1手,即100股。这样有利于分配给更多的投资者。
3、取消认购上限。学习香港,按照认购股数进行分配,认购少中签率高,认购多中的股份数多,兼顾公平和效率。
4、任何想上市的公司,无偿划拨一定股份给社保基金。除去必要的募集资金,不到25%发行量的其他股份由其他股东按比例划拨给社保。这样做有两个很大的好处。第一,这样对IPO的高定价有一定的制约。假如上市公司定价高,这样划拨给社保的股份就多,假如定价低,划拨给社保的股份就少。这样有利于降低IPO发行价。第二,A股的高PE发行是全国人民在买单,所以划拨给社保能够造福全国人民,同时也减少了社保基金的不足。
5、规定除社保和IPO发行股份外,其他股东的流通价格不得低于IPO定价。而且,送股和转增股本不能调整其他股东的流通价格,只有分红能相应地调整其他股东股份的流通价格。这样既能增加上市公司分红的动力又能降低IPO定价,一举两得。
6、应该按照市值来考量公司应该上哪个市场,应该按照市值来考量上市公司是否可以只发行15%的股份。
总的来说,证监会酝酿了一年多的IPO发行制度,真的不知道怎么评价。我想那些官员领导为什么不能站在人民的角度,兼顾其他多方面全方位考虑问题呢?我觉得我比较适合做证监会主席,呵呵!
(个人观点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