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资介入 海虹控股历时5年收回1.7亿欠款
(2013-05-12 22: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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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债务
一次性收益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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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浙江国资国大集团的介入,海虹控股(000503)回收1.7亿元的陈年旧账终见曙光,国大集团将出资2.05亿元解决历时5年的债务纠纷。
2006年12月,海虹控股与绍兴九洲化纤及海南中恒实业签署资产受让协议,拟分别收购二者所持有的绍兴兴虹化纤81%、10%的股权,作价2.15亿元。彼时海南中恒系海虹控股大股东中海恒之控股股东,该交易由此构成关联交易,而九洲化纤系中外合资企业。
在签署协议不久,海虹控股就分别向九洲化纤及中恒实业预付了1.94亿元股权转让款,但是在随后的两年内,海虹控股迟迟未能与九洲化纤及绍兴政府就上述土地商业开发条件达成一致意见,以至于股权转让协议及事先约定的诸多事项均无法按期完成,最终于2008年6月份作罢。
按照终止协议,九洲化纤及中恒实业应分别在2009年4月份之前返还预收款1.7亿元、0.24亿元。中恒实业如约返还款项,但九洲化纤迟迟不履行承诺,海虹控股为此将九洲化纤持有的兴虹化纤全部股权进行质押。后来海虹控股曾多方努力试图催回款项,但效果甚微,该项债务随后拖欠数年。
今年4月23日,海虹控股与九洲化纤、国大集团签署系列协议,就股权转让及债务偿还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三方约定,九洲化纤所持有的兴虹化纤将以2.05亿元对价全部转让给国大集团,而该对价由海虹控股享有,国大集团直接予以支付,不经过九洲化纤。支付完毕后,海虹控股对九洲化纤的债权宣告终结。
上述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国大集团将率先支付500万元定金,但前提是九洲化纤须完成对兴虹化纤的资产负债剥离、税务清缴、地块改性以及拆迁安置工作,而这些工作恰恰是海虹控股当初收购遇阻的重要因素。
海虹控股表示,此次交易顺利完成后可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同时会产生约3500万元一次性收益。
原文载于《证券时报》2013年4月25日,http://epaper.stcn.com/paper/zqsb/html/2013-04/25/content_4654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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