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已婚状态的男女恋爱同居,主张追回所转款项案件的阅卷笔录
(2024-10-08 07:35:42)阅卷笔录
通过起诉状,有如下疑问
1、几个被告?
2、3万礼金是否属实?现金?
3、142180元是否是全部的微信收到款?期间哪日至哪日?142180元中有多少类似520、1314元性质的,共多少元?
4、两人何时确立的恋爱关系?有无同居共同生活?同居共同生活的期间?
5、2023年10月的酒席是什么性质?当天交付了3万现金?该3万的去处?
6、与谭德敬的感情如何?其现状?他的婚姻态度?为什么未离婚?
通过对双方的初步证据,有如下问题?
1、婚姻登记表是否真实?二人为何未离婚?或者有哪些行为导致未离婚?二人感情何时破裂的?
2、对方基于微信聊天记录主张:(1)赔偿协议书涉及的医疗费的相关材料,一直未向原告出示过?何时何种方式出示了?(2)二人确实没有同居?
3、微信转账:2019年7月7日-2023年11月17日,142180元,此期间及金额属实不?
4、对原告证据的质证点:
(1)表妹与被告的聊天时间,何月何日?我方已详细解释了28喜酒及未联系的原因:性格问题/内向/习惯孤僻/不喜欢联系/因病没有精力顾及 不愿意和男方表妹聊天,所谓的诸多问题系自行发问,
关于结婚证:太多男女只是偶尔在一起,彼此不过多介入对方生活,双方不谈及结婚或者自愿不领结婚证,有好感时谈恋爱、偶尔共同生活,无好感时分开,如此的恋爱观、婚姻观是现金社会的普遍现象。
(2)王楠与女方:
2023年8月9日-2023年9月29日的部分截屏,时间极短,内容极少,几个聊天截屏如何证明未同居
5、女方证据:
(1)赔偿协议:2021年12月29日签署的背景,何时住院、出院?共花费多少?有无证据?男方是否陪护?
50000元如何支付的?(何时、何地)、每月4300元与50000元的关系?4300元如何支付?实际支付情况?
(2)与男方的微信
截取全部的转款聊天记录、有无给男方转款的记录、关于恋爱、婚姻有利女方的记录
我方补充如下证据材料:
给男方转款的记录、共同生活消费的记录、我方收款系用于支付医疗费的证据、我方看病及因病支出医疗费的证据、双方同居的证据等
问题:
1、为什么向刘囡转款?是让无偿赠与给刘囡,还是让刘囡代为保管这些款项
2、什么时候添加的刘囡的微信?双方是否发生过性关系?何时发生的?
3、你认为双方是什么关系,恋爱的关系从何时起,什么时候分手的?
4、恋爱期间是否有过共同生活的经历?同吃、同住、同用?
5、你认为刘囡存在故意隐瞒已婚的事实,可有证据予以证明?
6、你主张你是以结婚为目的而与刘囡谈恋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的这个想法?为实现这个想法,你采取了哪些行动?有什么证据能证明你是以结婚为目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