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员工虚构款项性质侵占公司财务,涉嫌职务侵占罪的控告书

(2024-05-04 19:33:56)
职务侵占罪控告书
控告人:丰台运成货运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丰台北仓镇京津公路与龙洲道交口西南侧北辰大厦1号楼1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113MA060.

法定代表人:李尔,总经理

被控告人:王克,男,汉族,1983年3月21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201010025010,手机号:18203、185261。

控告请求:

1、请求对被控告人王克职务侵占行为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责令被控告人王克立即返还侵占款项168000元,并赔偿因其职务侵占行为给控告人所造成的损失。

事实与理由:

被控告人于2020年5月上旬来控告人处工作,任市场总监,负责天猫传站业务,与运尔物流公司对接。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天猫传站业务,运成公司是从运尔公司承接,双方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运成公司从运尔公司获得相应运费。

后经与运尔公司核对,运尔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28日、10月23日、10月24日向王克转款1100000元、20000元、2100000元,并按王克指示给曹伟账户转账于2023年1月4日转款104500元,共计168500元。王克在收到前述款项后,并未交付给运成公司。

即:王克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收取运尔公司结算运费共计168500元,不予上交控告人,并且矢口否认收取过该运费,致使控告人遭受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被控告人的这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已严重触犯了《刑法》第2100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项的规定,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故为了维护控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局提出控告,请贵局依法予以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并挽回我司经济损失。

此致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