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取消视同缴费年限涉及退休养老待遇不服的行政起诉状

(2023-08-19 09:35:18)

行政起诉状

原告王五,男,汉族,1961年1月8日出生,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默特旗王巷1号,身份证号:150221196668,1853(代).

被告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王旗龚王大楼13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02 。

法定代表人:王慧,任局长。

诉讼请求:

1.依法撤销《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王五等3人退休事

宜重新审批的批复》;

2.依法确认被告取消原告视同缴费年限的行政行为违法无效;

3.判令被告立即恢复原告原有退休养老待遇,并按照原有退休养老待遇

向原告发放2023年3月至今的养老金;

4.依法审查内劳险字【1998】13号、内劳人险字【85】第8号、劳社厅函【2003】315号、内人社发【2020】60号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5.本案诉讼费等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1979年8月开始参加工作,2021年11月原告正常退休,经核定缴费年限为287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为148个月),退休后至2023年2月均依法按核定缴费年限领取着养老金。

2023年3月,在没有公示、听证,甚至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就突然停发了原告的养老金。经多次询问,向原告出具了2023年6月1日《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王五等3人退休事宜重新审批的批复》,主要内容为: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原告等3人视同缴费年限。

显然:被告作出的《批复》,系在违反法定程序且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作出了对原告权利义务和基本生活保障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行为。故,为维持原告基本生存保障,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呼和浩特市王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