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过程中对公司印章及人员签字有异议,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
(2022-06-21 21:58:21)司法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张在,男,汉族,1年月1日出生,住新州市山水区东民街5号楼号,公民身份号码:40010015.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对原告所提供证据材料中201年4月21日《收据》原件上的“新州一有园林花卉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与“张在”,鉴定该章印是否是新州一有园林花卉有限公司的财务专用章所加盖,鉴定“张在”是否是张在本人所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及新州一有园林花卉有限公司从未收到过王上所交付的50万元,也从未向王上出具过加盖“新州一有园林花卉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收据,张在本人也从未向王上出具“张在”签字的收据。
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故依法申请鉴定,请予以准许!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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