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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争夺抚养权,除了为孩子好,还有这些不为人知的原因!

(2023-07-25 08:11:34)

#广州离婚律师姚志勇#:在我接触这么多的离婚案件中,很多人为了争夺抚养权,可能打了不止一场官司,一审败诉后,还会上诉,或者多年后还会打个抚养权变更之诉。

其实,我非常理解他们,毕竟孩子是上天赐给自己的最好礼物,特别初为人母、人父,爱子心切,他们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大部分是为孩子的健康成长,给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作为一名专注于婚姻家事的律师,随着接触的客户增多,现实中,不乏有些当事人出于以下这些考虑去争夺抚养权。

但是,我们没有必要去道德绑架他人,更不应置于道德高点去指点什么,其实他们不过是出于利益、情绪而为。

第一、孩子作为争夺夫妻财产份额的谈判筹码,毕竟孩子抚养权是个好用的正当理由。

为了逼迫对方在财产或者其他方面的让步,一方往往会抓住对方在孩子抚养权这一软肋进行施压。

第二、从经济利益角度,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按广州抚养费标准,从孩子出生支付到18周岁,大概要30-50万。

这也是很多争取抚养权一方所考虑的,明知给对方的抚养费不一定全花在孩子身上,但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是不可推卸的义务,为了让自己不做“付钱”的角色,就去争取孩子抚养权。

第三、争夺房屋,法院对于夫妻双方都想要房屋的情况,在双方条件大体一致的情况下,倾向于把房屋判给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

当然,这个并非绝对,但在很多案件中,夫妻双方就只有一套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大家都想要房屋,很多法院会考虑到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将房屋判给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

第四、如果孩子是男孩,有些男方会迫于其父母“延续香火”的目的去争夺孩子。

第五、爱多深,恨就有多深,这话并不假。有些案件,一方明知对方很看重孩子的抚养权,为了惩罚对方,一方就会使劲去争夺孩子抚养权,

因为现实情况是谁直接抚养孩子,就意味着与孩子相处时间多了,相应地,孩子与对方相处时间就少了,与对方关系容易疏远,与孩子的情感都受到很大影响,加上直接抚养方可能会在孩子面前说另一方的坏话。

作者:广州姚志勇律师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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