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导向的医院补偿机制改革
(2011-03-09 16: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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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医管手记 |
公立医院,作为医疗保障的支付对象、医疗服务的主体、医药体制改革的载体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尽管其改革难度大、涉及面广,但从中央到地方都已形成共识:公立医院改革是中国医改必须跨过的一道坎,也是医改成功与否的试金石。但究竟如何改,改什么?所有的人都知道目前局限于提高服务质量和改善服务流程的举措,决不是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点,其切入点究竟在哪?
众所周知,医院的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是医院公益性保证和诊疗行为的指挥棒和方向仪。相当长时期,西方市场补偿理论曾经成为我国卫生经济的主流理论,既把医院归属于非生产消费活动,认为政府只要做好医疗保障,发挥市场的无形之手,甚至认为基本医疗也不具备公共产品的特性,完全可以由市场提供。在这一理论引导下,政府拨款只占医院收入的5~10%,在我国劳务价格相对低下、药品加成是医院主要补偿途径之一、医保支付按项目结算为主的特殊背景下,医院主动或被动地以各种方式激励创收,过度医疗、以药养医、大处方、大检查、医疗费用迅速增加、看病难看病贵成为必然。
公立医院改革,尽管千头万绪,但以公益为导向的补偿机制改革仍是关键,也是必然的切入点。尽管不少“新计划经济”理论者的推崇北欧等国的福利国家补偿理论,即国家将公立医院作为公益的公共产品提供方,通过税收或保险基金筹资,给予公立医院确保运营的全额拨款。但我国目前政府和社会财力远远不能满足国民的医疗需求,公立医院一统天下的办医格局使服务效率往往不能尽如人意。于是,初级阶段医院补偿理论应运而生,即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兼顾公平和效率,试图应用科斯定理和有限责任原则在市场与社会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医改方案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意见有关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和运营机制的改革,基本遵循这个方向和原则。
加强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引导公立医院的公益责任,激励公立医院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同时维持较高的服务效率是这次运行机制改革的宗旨,就是在有限的政府财力和医疗资源与无限的医疗发展和服务需求的矛盾中,按照效用最大理论指导公立医院的补偿。首先是政府对医院的基本建设、公共卫生、甚至设备购置和学科建设增加投入。同时,政府必然对公立医院既要强调服务满意为主要内容的效用成本比;也要遵循维持公立医院合理补偿的收入成本比。既要强调控制费用,从机制上抑制医者非必要的诱导消费和患者过度就医的道德危害,体现需方公平,这是社会和谐和稳定发展的必需;也要维护医院发展、学科建设、合理补偿的供方公平,这是医疗事业发展、医务队伍稳定、医疗质量保证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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