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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与景观控制关于幕燕滨江风貌区控规的意见建议(下)

(2023-03-06 13:05:59)
标签:

城市规划

景观风貌

建言


土地利用与景观控制

关于幕燕滨江风貌区控规的意见建议(下)

 

3、关于土地利用

其一,本次规划用地面积为695公顷,与前面公示的总体规划用地面积少了

5.76公顷,不知是何原因?现在控规调整,朝令夕改的情况太多,要坚决控制建设以各种名目向风貌区的蚕食渗透,控规不宜轻易调整。风貌区建立20年来,建设用地对山林地区的蚕食已经十分严重。

其二,慎重布局滨江用地。滨江地区是风貌区的脸面,从江上看幕燕,最直接看到的就是滨江沿岸。应当彻底腾退与风貌区无关的设施,控制开发强度,不搞大型游乐场。滨江地区可以设公交站点,但不宜设公交停车场,滨江中段的公交停车场建议移至风貌区以外的西南侧。滨江地区安排社会停车场多处,建议尽可能搞成地下,把宝贵的地面让给景观和休闲。商业建筑体量和面积不宜过大,以服务旅游休闲为主,尽可能与类似于城市客厅的、多功能的文化、博览、休闲综合体相结合。建议从景观角度搞个滨江城市设计,进行整体布局,不要安排太碎,要通过城市设计,把分散性的东西综合、理顺、串联起来。把每个片区、每座建筑都做成主题鲜明的精品。

其三,文物古迹用地在这里不知指的是什么,感觉很多古迹遗址等都没有标示出来,如观音门、御碑亭等。还有草鞋峡、燕子矶南京大屠杀纪念地等都没有标出,应该将其作为教育基地纳入片区布局(建议草鞋峡纪念地划归老虎山片区)。

其四,外围的军事用地如近期不能腾退建议从风貌区范围划出。

4、关于高度控制

总的感觉,风貌区建筑控制标准有些偏高。为减少对景观的影响,建议永济

大道以北的滨江部分建议控制在8—10米以内。幕府山面江部分一处旅馆用地、两处其他建设用地现控制指标为12—24米,建议降至12—20米,并以高大乔木遮挡。原白云石矿地块的建筑高度,建议原则上不高于周边山体高度的2/3。规划明确“其中燕子矶老镇高度不超过13米”,但从高度控制图上看,老镇所在位置的控制高度是在24—35米档次内。建议此处按燕子矶老街保护图则的标准执行。

5、关于道路交通

风貌区的路网结构已成定局,基本可行。作为次干路的永济大道的宽度不知是多少,不宜过宽,适度限制通过性交通,特别是货运交通,可以搞成景观路。建议水吉路穿越风貌区的部分改为支路,以减少对风貌区的切割影响。主干路穿越风貌区的地段增设人行过街天桥或生态桥。

以上意见建议供参考,望考虑,谢谢!

附:公示件中的土地利用规划图土地利用与景观控制关于幕燕滨江风貌区控规的意见建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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