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产品受害者法律援助 案例征集
(2017-08-01 00:45:13)
标签:
基金原始股新三板理财股票 |
金融投资产品受害者法律援助
案例征集
征集对象: 信托产品、理财产品、基金产品、期货产品、原始股、新三板股票、以期货方式交易的现货产品及其他金融投资产品,投资损失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受害者。
征集地域:全国,北京、天津优先(以起诉法院所在地为准) 。
处理方式: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办理 。
办案目标:以投资行为、合同关系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违法等事由为基础,请求法院撤销投资合同或认定投资合同无效,以追回投资者损失为目标 。
案例征集数量:根据上述“征集对象”所述的投资类别不同,每一类投资案例不超过 1例(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代表性为审查依据,律师经审查后享有是否纳入征集案例的最终决定权) 。
办案费用:
经律师最终决定入选的案例,不收取律师费,但委托人需承担如下费用:
1、天津、北京以外地区的委托人按律师办案的实际支出支付差旅费用(北京、天津地区不收取任何差旅费);
2、案件起诉时应向法院缴纳的诉讼费用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3、办理案件所必要发生的复印费、公证费、鉴定费等第三方费用由委托人(受害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王斌律师
本微博帐号,或微信号:weixin13701380352(请注明“投资受害者”字样,电话勿扰)
邮箱:wbin313@163.com(请注明“投资受害者资料”字样)
注:因律师精力有限,敬请未能最终入选的案例受害者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