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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落地,弊大于利

(2011-01-28 15:32:56)
标签:

房产税

上海

重庆

黄奇帆

房产

分类: 地产随笔

昨天晚上上海出台房产税暂行管理办法,重庆市长黄奇帆也对房产税的征收进行了详细解读。整体感觉此次两地的房产税管理办法弊大于利。

首先,最关键的问题是这两个地方的房产税都是只对新购房征收,而目前的已有的存量住宅不征收,这就会影响到其他没有出台相关房产税政策的城市,比如之前我所写的北京已经因为房产税的消息导致房价的上涨。因为最简单的道理,在房产税出台前购买的房子不用交税,而出台房产税后购买就要交税,所以很多人会去提前购买,从而增大需求量,需求量增大的结果是导致供不应求,从而最终导致房价的上涨。

第二是无论上海还是重庆的房产税虽然计税标准不一样,都是每年征收,也就是说房产税由1986年版的流通环节的交易税变成了持有税,确实对遏制房价有非常大的作用,因为它增加了房地产的持有成本,减轻了房地产的投资功能,但是这两个城市都存在着执行性的问题。先说上海,按照上海的征收办法,最多也就新购房的第一年,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被卡住,按照0.4-0.6%的税率缴纳,第二年后税务部门怎么征就是个大问题了,就像现在征收物业费一样,如果有人不交你没有办法,根本没有任何手段去约束他,而且如果你要组织税收部门去征税,要组织多少人才够。当然从政策上理解,税收部门可以在其转让其房产时收缴,但是如果其不转让了,那就真没办法了。再说重庆的,而重庆房产税政策更加没有可操作性,因为重庆是对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高档公寓将征税。这个标准是什么很难确定,因为在统计中有一个专业指数是价格特征指数,也就是说每一套房子都是不一样的,价格特征指数有位置、配套、装修标准、层次等,你怎么确定当地均价;而且即使你确定了均价,你能解决黑白合同吗?虽然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不准做黑白合同,但是在利益面前,中国人是什么都敢做的。

所以感觉这次房产税出台主要是造声势,通过舆论宣传达到遏制房价的作用,尤其是在“11版国八条”出台的第二天就出台房产税,更加显示了政府遏制房价的决心,所以其调控结果要看后期舆论宣传的作用了,如果宣传到位,打掉了购房者的购房信心,则将会有效遏制房价,如果这样的话,则绝大多数城市将不会再出台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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