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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税余值天方夜谭税务机关房产 |
分类: 地产随笔 |
房产税这东西这段时间太火了,听得耳朵都开始提意见了,但这东西真正是什么?我自己也有点晕,记得前段时间火的是物业税,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换了一哥们?记得当年学房地产估价师的时候有学过这个税种,赶快拿出当年的做弊小条来看了看,上面是这样写的房产税:1、纳税人:凡是中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房产税的纳税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以经营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以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以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2、课税对象:是房产;3、课税依据:;4、税率:比例税率,按房产余值计征的,1.2%;按房产租金计征的,12%;6、减税、免税:免税房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后,可免征;对企业因停产、撤销而闲置不用的房产,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征收房产税;房产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中、小学校及高等学校用于教学及科研等的房产;
看完之后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叫什么啊,就凭房产税就能控制住房价,天方夜谭。现在没有收取房产税应该是在免税条款中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在发挥作用,因为一下没收,不像前段时间倒腾着的土地增值税,所以大家对他没什么印象,但是即使开始收房产税了,按课税依据和税率也不过是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的1.2%,就是按最少10%减后的余值为90%的1.2%也才不过1.08%;按房产租金计征的税率为12%,这个就更别想了,一是卖房的时候根本没租呢,而且就是存量房在出租状态,出没什么人登记啊,再者说了,像北京严重的倒挂,一般售价是100个月左右的租金,但北京要300-400个月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