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从网上定购礼物,通过美国邮局寄给我们。礼物虽轻情意深,我们期待着。左等右等,就是不见礼物送上门。
奇了怪了?!
寄丢了?
不得已,朋友把包裹追踪号码给了我们。从网上一查,大吃一惊。包裹已被我们镇的邮局退回纽约布鲁克林的邮件处理中心。
什么理由?
网上的资料显示:“地址不详或查无此人”。
包裹的地址绝对正确。查无此人倒是事实。因为网站的限制
(也不知合理与否),该网站寄出的包裹,自动用付款人的名字作为收件人。自然是朋友付的款。
打电话到镇上的邮局询问,为什么把包裹退回?答复是,他们一看到包裹,就知道我们家没有这个名字的人,认为肯定是寄错了,所以,连扫描条码将数据输入电脑这一步骤都没做,立马退回。
听到解释,无语。
我们镇上就一个邮局,负责大约一万名居民及无数的公司行号。在上万名居民,数不清的地址中,邮局工作人员竟然记得我们家有什么人,多么地尽职尽责,贴心。有点受宠若惊,应属令人高兴的事。但我们何德何能,能被邮局工作人员记在脑海?什么因素?似乎又高兴不起来。
不用投递包裹,不由住户来决定是否“查无此人”,邮局就能决定用这样的理由把包裹退回,可谓效率特高。
我猜想这样做可能有两个好处。
第一,住户不会被打扰,不用劳烦住户把包裹退回邮局。
第二,决不让坏人,或者恐怖分子利用假地址,假人名来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
可是,我们收不到我们的礼物!
该不会是FBI 要求邮局这样做吧?
这样的邮局,这样的制度,该赞?该骂?你认为,邮局如此尽职尽责,该给他们的敬业精神打多少分?
朋友通过同一管道,再次给我们寄来礼物,现还在途中。
你说,这次我们会收到礼物吗?
祈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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