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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一种微观社会学理论》书摘三

(2016-07-13 22: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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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三条路径:
日常的有限冲突、严重的恐慌进攻和恐怖主义式的制度化虐待

有人曾经提出,家庭暴力有两种。其中一种被约翰逊(Johnson 1995)称为“普通的配偶暴力”,它相对常见,不太严重,通常(在现代美国)是在男性和女性之间相对平等地发生。第二种暴力则被用于获得控制权,约翰逊称之为“亲密恐怖主义”,其中包括严重的身体伤害或持续的威胁氛围;加害者主要是男性,受害者主要是女性。我们将会发现,这种严重暴力可以进一步区分成两种因果路径:其一是恐慌进攻,其二是恐怖主义式的制度化虐待

在配偶暴力和其他伴侣暴力中,较为温和的版本都有着相似的模式规律性的争吵、提高的嗓门、白热化的表达,最后升级到打耳光、推撞和抓挠等。根据对家庭冲突的统计,女性与男性使用这些暴力形式的频率相差不大(Sugarman and Hotaling 1989;Johnson and Ferraro 2000;Kimmel 2002)。在这里,暴力的升级得到了控制,因此很有限;这种冲突几乎是一种受到保护的公平打斗。之所以说是受到保护的,是因为它们能够保持在一个可以理解的升级范围内。受伤的概率很低(约3%,见Stets and Straus 1990);其严重程度并不会随时间而加剧。这意味着这种暴力是规律性的,虽然会反复发生,但却并不会毁掉一段关系。

这种暴力也隐含着伴侣之间的权力平衡。双方都不是软弱的受害者;考虑到暴力冲突中普遍存在的紧张/恐惧,以及通常情况下人们难以实施暴力,因而双方都无法作出太大破坏。这里并不存在能够产生恐慌进攻的严重不平衡,因此也并没有产生不顾一切的暴力狂热。身处这些争吵之中的人们也不一定会愤怒,因为他们能够通过吵闹、叫嚷和哭泣得到宣泄。这表明,情绪既会遵从社会限制,也会被互动模式所引导。情绪宣泄可以通过扇耳光和摔东西来完成,对伴侣造成的伤害仍然限制在一定程度之内。在此类争吵中,参与者(特别是女性)一般并不会声称自己感到恐惧(O’Leary 2000)。这种打斗并没有释放出严重伤害他人的可能,也没有制造过于强烈的挑战;它就像是受到了某种保护,也许早就成了一种双方彼此都能接受的日常事件,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还会令人感到兴奋和愉悦。

这种有限的暴力在年轻恋人之间很常见,特别是在约会和追求阶段(Stets 1992;Stets and Pirog-Good 1990;O’Leary 2000;Kimmel 2002)。此类事件通常比较温和,只包含推搡、抓挠、耳光等动作,一般来说在性别上也比较平衡。这其中的一个原因是双方在测试彼此之间的权力关系(Blood and Wolfe 1960)。他们在有争议的小事上试探支配权(其中一方有多大权力告诉另一方该做些什么,谁来控制对话,谁来设定情境中的情绪,谁来选择社交活动等),从而导致较为高涨而温和的情绪。追求与承诺阶段的约会暴力,被许多女性认为是爱的表现(Henton et al. 1983),仿佛这种彼此协商控制权的方式意味着更严肃的承诺。在追求阶段,双方的性吸引力很可能都达到了顶峰;由于这往往是在双方事业初期,男性在收入上的优势还不是很明显;女性在性方面的筹码让双方在权力上相对平衡。这也是为何在这个年龄,日常争吵中的暴力往往并不严重,且在性别上较为平衡的原因之一。

无论是短期的性别平衡的暴力,还是长期的男性主导下的严重暴力,都需要经过一个在情境中发展的过程。就像任何种类的暴力一样,它们只有在找到克服冲突性紧张/恐惧的方法之后才能爆发出来。普通的恋人暴力与严重的暴力情形相比,其区别在于前者将冲突引导成为一种受到保护和限制的暴力,而后者则将冲突发展为一种情境性紧张,并在紧张突然释放时转化为带有过度杀伤特点的恐慌进攻,或是发展为持久的虐待行为。

普通的恋人冲突会经过几个双方都能接受的阶段,并会在升级到某个程度之后就不再加剧。这些矛盾往往都有一个照本宣科的结局。暴力的最初爆发往往就能终结整个事件;一旦暴力达到高潮(亦即双方心照不宣的最大限度),打斗就会停止。这种爆发能够清除矛盾;参与者会认识到,一旦走得更远,就会危及这段关系,并破坏他们已经建立起来的权力平衡。于是暴力场景就此结束,其间往往会带有某些标准化的戏剧性姿态,例如某一方可能会气势汹汹地转身离开并摔上门。随后,双方会冷战一段时间,最后要么是假装忘记之前的冲突,要么就是会道歉与和解。

我们可以将这种暴力与父母对儿童施加的暴力相比较,因为后者同样可以区分为普通且有限的暴力和类似恐慌进攻的严重虐待行为。这一比较显示,之所以会出现两种程度不同的暴力,其原因并不在于性别,而在于情境性的时间动态能否限制暴力升级。

针对儿童的不太严重的暴力是很常见的。美国家长常会打小孩屁股或是打耳光等;有些研究显示,2—3岁的儿童中有85%、4—5岁的儿童中有95%在过去一年里都曾挨过打,平均每周发生2.5次(Dietz 2000;Straus 1994;Holden et al.1995)。这种现象是如此普遍,以至于即使育儿原则不同也不会造成什么差别——声称自己反对体罚和认为体罚可以作为控制手段的父母,在体罚频率上不相上下(Straus and Donnelly 1994:208)。这就表明是眼前的情境动态带来了针对儿童的暴力。这很容易理解,因为物质上的控制(例如零花钱)并不适用于太小的孩子,而更复杂的仪式性/情绪性控制方法也不适用于还没学会说话、或者还没内化思考能力的孩子[6]。这让强制成为一种最立竿见影的控制手段。

针对儿童的温和暴力与普通且有限的配偶暴力常常产生于同样的情境之中。它同样在性别上是平衡的,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抑或是男性或女性的照料者,都可能对儿童作出暴力行为,而在最常见的针对低龄儿童的案例中,受害者是男孩或女孩的比例也大致相同(考虑到某些案例中有85%—95%的男性比例)。不过有些证据显示,女生比男生遭受的体罚要轻微一些(Jouriles and Norwood 1995)。大部分情况下,女性比男性更常对幼童使用日常暴力;当然,这一点很自然,因为女性与幼童相处的时间比男性要多得多(Dietz 2000:1531;Straus and Donnelly 1999)。

在更加严重的暴力事件中,通常男性虐待少年的情况更多,而女性则更常见于虐待幼童的案件中(Garbarino and Gilliam 1980;Gelles 1977)。这与强者袭击弱者的模式是一致的;年纪稍大些的儿童(特别是少年)对女性来说通常难以掌控(除非少年本人已经在精神上习惯于忍耐)。在最严重的虐童类型——杀婴案例中,母亲的男友或其他非亲生父母总是会被公众认为是常见的犯人。但实际上,女性杀死自己亲生婴儿的情况比其他任何人作为犯人的比例都要高;她们通常都是为了处理掉不想要的孩子[7]。此处我并不想分析动机,而是想指出,这种模式是很常见的,因为双方在力量和脆弱性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别。

表面来看,这并不是男性支配的模式;男性在体罚儿童(或其他严重虐待行为)时,并不会更多地针对女孩;面对青少年,父亲通常不会体罚女儿(但母亲有时会)(Straus and Donnelly 2001)[8]。结果便是,常见的儿童体罚或虐待案例并不符合男性使用暴力来控制女性的模式。女性也会使用暴力,有时是为了控制男性,有时也是为了控制女性[9];有些证据表明,成年男性对女童使用暴力的案例较为少见。这种情况倒是符合配偶之间的有限暴力的模式;两种案例都显示,当暴力成为一种水到渠成的资源时,男性与女性都会视情况使用暴力,也都可能成为暴力的受害者;在虐童案例中,实际上男童遭受的暴力更多。在针对儿童的严重暴力案例中,如果考虑到比例,其实也同样存在性别的平衡性。

普通的纪律性体罚与严重虐童案例之间的区别,并不在于是否存在权力争夺问题;二者中都存在。其区别在于后者升级到了更加严重的阶段,且各个事件之间存在更加紧密的联系,就像配偶之间的暴力一样。普通的纪律性体罚就像普通的伴侣争吵一样,多次事件之间并无联系,很快就会被忘记;而两种情境中的严重虐待行为则都具有一种持续性的戏剧发展过程。前者就像一本短篇小说集,后者则像一本卡夫卡的小说或是一部莎士比亚悲剧。

接下来我们考虑三种类型的家庭暴力。第一种在本章开头已经提到过,那就是保姆烫伤幼童的案件。这起案件发生得很快,就像一段插曲,是没有背景而突然发生的恐慌进攻。

第二种则是以下这位10岁女孩回忆的场景:

两个月前的一天,妈妈和爸爸吵了一架。一开始,妈妈和我从商场回到家里;我们逛得很开心,但等我们到家后事情就变得很糟糕。我知道他们会吵架,所以我回到自己的卧室开始做作业。我知道爸爸会跟妈妈谈些事情,但我不知道他们要谈什么。然后我听到妈妈开始尖叫,我走到门口问他们怎么了。爸爸说:“没事没事,回去做你的作业。”但我知道肯定出了什么事,于是我开始向上帝祈祷。那天爸爸脾气很不好……然后我听到妈妈在尖叫什么,但我听不懂,因为爸爸用手堵住了她的嘴。事后她告诉我她报了警。然后,我走到卧室门口,告诉妈妈说我的作业需要人辅导,其实我并不需要。然后他们都出来了。于是我抱了抱妈妈,就去睡觉了。然后,爸爸开始勒住妈妈的脖子。我走出去让爸爸住手。他让我赶快回去睡觉。于是我就回去了……然后我听到妈妈尖叫起来。于是我来到客厅,看到爸爸正在踢妈妈。他不停地踢妈妈的胳膊和腿。我让他住手。他让我回去睡觉,但我说,不!然后他举起吉他,想要砸妈妈的脑袋。但我护在了妈妈身前。他让我闪开。但我说:不!于是他把吉他放下了。后来他拿出冰块敷在妈妈胳膊上。然后我哭着睡觉去了。第二天我没去学校,妈妈也没去上班。然后他打电话来,跟她说了几句话。他威胁要杀了她。于是我们就离开家,去了收容所。(Stith et al. 1990:38—39)

这次冲突经历了一系列阶段:(1)情绪紧张:女孩知道父母会发生争吵(说明之前曾发生过类似事情),但不清楚为什么。(2)争吵开始了,妈妈尖叫起来。(3)妈妈尖叫着说要报警,父亲用手捂住她的嘴——显然是第一次肢体接触。(4)女孩试图打断争吵或分散父母的注意力,干扰父亲的动作;父亲试图勒住母亲的脖子,而母亲仍在尖叫——从用手捂嘴到勒住脖子,这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5)接下来,父亲开始反复踢母亲的胳膊和腿(显然她已被打倒在地)。(6)最后,父亲举起吉他,想要砸母亲的脑袋。这时,女孩试图制止父亲,并用身体护住了母亲;父亲则拿来冰块给母亲敷在伤口上,用这微不足道的行为来作为一种补偿,于是情境中的紧张感也得以解除。(7)第二天,父亲的电话让争吵重新开始,甚至升级为死亡威胁。

争吵持续了几个小时:从当天下午母亲和女儿回到家开始,一直到晚上睡觉时间,甚至持续到更晚。紧张感是一步一步建立起来的,其中包括一系列新的策略和不同级别的强制手段,最后父亲甚至拿出了武器。我们很难分辨母亲的行为与语调经过了怎样的变化,只知道从阶段(1)到(3),她的尖叫声显得更加紧张;在整个过程中,她的尖叫也让对方一直浸润在争斗情绪中。与正常的争吵不同,这一升级过程并未停止在有限的暴力之上,甚至连严重的暴力都未能使它停下。于是,父亲开始搜寻新的动作,试图用戏剧化的方式表现他有多严肃:用手堵住对方的嘴,掐她的脖子,在她倒地不起之后仍然不依不饶地踢她(但踢的只是四肢而不是致命部位),甚至试图用武器去砸她的脑袋(尽管只是比较轻型的武器:一把吉他),表明他已经不在乎破坏自己的财产。不管怎样,他的愤怒是十分集中的:尽管女儿反复干涉,但他并未去打女儿,也没有威胁她;女儿用身体护住母亲时,成功地阻止了整个事件,因为父亲若要砸到母亲就必须伤害女儿。他被浸润在自己的愤怒和妻子的反抗中,但这是一个隧道,而他自己并未意识到隧道的界线,也并未尝试去打破这道界线。事实上,女儿的干涉打破了将他浸润在暴力中的情绪,从而改变了他的情绪。

这起事件展示出了一种短时间内升级与浸润的微观互动模式。这是一种恐慌进攻:在一段强烈的冲突性紧张之后,转化为一边倒的控制,后期更是出现狂热的过度杀伤倾向。在第三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另外一种情境;在恐慌进攻中炽热的情绪涌动之外,还有一种更加冷酷、反复发生的暴力控制手段,它如同恐怖主义一般,却又在日常生活中例行出现。

芭芭拉与男友比尔同居了12年,其争吵模式总是有着同样的阶段:

当比尔喝酒时,虐待行为就会反复发生,因为比尔总是声称芭芭拉并不爱他并准备离开他。芭芭拉的解决方法则是向他保证自己的爱和忠诚。等她愈发动了感情,比尔就会开始打击她。他会先骂他,然后从言语侮辱升级到身体上的推搡和制伏,以显示自己的力量更强。接下来,芭芭拉会表示自己很难过,然后再次尝试向他作出保证……最近,比尔在发出虐待威胁时开始挥舞一把猎刀。他甚至曾将猎刀横在芭芭拉的脖子上,也曾在不止一个场合刺痛她的胸口。(Stith et al. 1990:62)

这是一种袭击弱者的模式,特别是在她展示出自己软弱的时刻;攻击者被浸润在她的妥协中。当她在身体和精神上让步的时候,对方便会得寸进尺。这并不是简简单单的男性保证自己拥有控制权的问题。并没有证据表明在这个案例中(在所报告的材料中毫无此类线索)他是在寻回一开始失去的控制权。他们的情境互动(似乎持续了至少半个小时,也可能长达数小时)让他们在虐待的模式中陷得更深。这就像是一场拉长的恐慌进攻的最后阶段,但却既没有明显的冲突性紧张作为开始,也没有突如其来的崩溃;这是态度恭敬的受害者(在这一案例中,受害者因这种态度而陷入从属地位)与反复的攻击行为之间的双向浸润,就像军人向陷入无助的敌人作出残忍行为一样。这就像一张损坏的唱片——唱针陷在唱片中,导致同一段音乐反复播放。在这里,情感基调是低沉和伤感,而不是炽热和喧闹。暴力并没有对两人的关系造成太大压力,而是成为一种已经制度化的游戏和仪式,由攻击者来设定整个韵律节奏。

这名女性“出色”地扮演了受害者的角色,并提供了一种微观互动反馈,让支配者始终浸润在攻击的情绪中。在这一案例中,此类证据是十分明显的。当芭芭拉的心理治疗师告诉她这种模式未来不会改变时,她便采取了行动。

下一次疗程开始时,芭芭拉一脸灿烂的微笑。她告诉治疗师,当比尔再次指责她不爱他时,她辨认出了这是又一次虐待的开始。当时她正与比尔坐在同一辆车里,怀里抱着一大瓶可乐。芭芭拉说,她拿起可乐倒在了比尔的大腿上。“如果我再跟他这么玩下去就完蛋了,我告诉他。”芭芭拉报告说。比尔大惊失色,接下来,他们的谈话焦点集中在了芭芭拉的行为上,而没有继续沿用之前的虐待模式。(Stith et al. 1990:62)

对处于这种关系中的女性来说,只是建议她们不要再扮演受害者的角色,未免太过简单。有时这可能奏效,有时则可能无济于事。采取反击行动的女性,是在冒险让情境升级到更加危险的暴力;如果女性离开这段关系,就可能会导致另一种升级,例如被迷恋她的男性跟踪等,有时甚至可能会让冲突升级到谋杀的地步(Tjaden and Thoennes 2000;Kimmel 2002:1350—53)。这与抢劫案中的两难处境很相似:我们之后将会看到,反抗比乖乖就范更可能让抢劫失败,但反抗同时也会增加受害者受伤的可能。

受害者与攻击者之间的相互浸润是一种关键的微观互动过程,让虐待行为获得了情境性的能量。最关键的环节存在于升级过程中,也就是那些反复出现的行为得以固化的时刻。我们仍然不知道这一系列行为是如何开始的,在案例分析中,我们选择的都是能够揭示互动模式的例子,也因此而错失了互动开始的环节。若有研究能够揭示这一点,无疑将会具有重大的实践价值。

《暴力:一种微观社会学理论》书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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